呼出这两个字的同时。
她那一双红红烂烂眼角里流着污浊不堪的泪。
往事
历历在目。
很小很小的时候,唐简比她皮肤白润细致,身材也比她高挑,虽然唐简家没有她家的生活条件好,但是于锦年轻会打扮,总是把唐简打扮的又干净又利索而且不失洋气和清新。
像个高贵的小公主。
即便没有爸爸妈妈的教唆,她也是打心眼里恨死唐简。
总是不愿意和这个小了自己三岁,却比自己身高比自己漂亮比自己招人爱的小孽种玩儿。
是爸爸妈妈一再给她灌输一种思想:“可儿,你一定要学会忍,先和她做表面上的朋友,等你再大一点了,你就可以去全国最大的城市盛京,过公主一样的生活。”
“每天生活在古堡里,有很多小矮人,很多女仆给我当佣人的那种生活吗?”小时候的程颐可总是这样问。
“当然!”程颐可的爸爸妈妈这样回复自己女儿。
“唐简那个小孽种也要给我当佣人!我要狠狠把她踩在脚下!”程颐可又加了一句。
“我女儿真有魄力!哈哈哈。”听到程颐可说出这样的话,程颐可的亲爹程超贵忍不住意气风发起来:“古时候,古代的帝王之家,有多少身份是被调换了的?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吧,乾隆,他的出身其实就是汉人,一朝被掉了包,他便从一个汉人之子一跃成为千古帝王!”
程超贵说的豪气干云。
程颐可听的沉迷万分。
接近唐简,向她示好,做她的闺蜜,从小到大,取得她的信任。
一步步。
十几年来,程家无不是做着最精密的打算。
也由此
程颐可每增加一份对荣华富贵的向往和欲望,觉得距离那个理想更进一步的时候,她便对唐简的恨和厌恶,更多一分。
而
这种厌恶却又是不能表露出来的。
越是不能表露,心中的恨,越发的扭曲。
到最后,她便把掠夺唐简现有的一切,当成了一种快感和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