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 / 2)

林羽璃不由失笑,她身上还里三层外三层的捆着厚厚的衣物,刚才马车上也没法全脱了,所以现在看上去还像个球似的。

“没办法,皇宫伙食太好了,一不小心就吃多了。”林羽璃摸着滚圆的身子,一副回味悠长的模样。

一旁的赵文琛神色复杂的望着她,心道她还真是心大。寻常女子得知丈夫另娶新人,怎么也会食不下咽,寝难安的!而后衣带渐宽,形容消瘦,偏偏林羽璃是个异类,愣是把自己吃成了一个球。

第一百章 皇家狩猎会

原本她跟林文恬来说还是有竞争力的,可现在……这不等于把他大哥拱手推给了别的女人么?

赵云琛倒是没理会他那一脸纠结的模样,只是板着脸道:“今日的功课完成了?”

“哦,还没!”赵文琛迎上自家大哥那冷肃的眼神,顿时身子一绷,赶紧道,“我这就去扎马步!”

“你好好练习,明年的狩猎会我会尽量带你去。”

赵文琛一听能参加狩猎会,顿时眼睛一亮,当下便跟他们告了辞,赶紧朝练武场跑去。

“狩猎会?”林羽璃嘀咕道。赵云琛不提这茬她都给忘了!狩猎会是皇家一年一度举行的大型聚会,届时皇族中人包括皇后和受宠的妃子都会去皇家猎场去猎杀动物,每次为期二十天。

林羽璃之前在宫里养在太后膝下的时候,有幸跟着去参加了几次。也算是那个时候对赵云琛一见钟情了吧!

她当时年纪小又任性,明明不会骑马偏非得跟着那些皇子表哥们凑热闹。于是便由宫人给她牵着马,她坐在马背上像模像样的拿着弓箭对着那些跑的飞快的动物射来射去。

可她毕竟低估了猎场的凶险程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失手亦或者是存心针对她而来的,就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忽然一只流矢直冲她的坐骑而来。

身下的马吃痛之下,顿时扬起了前蹄,林羽璃毫无防备的便被那匹马给甩了下来。亏得地上有草,她摔得倒也不疼。只是现在那匹马发了狂,而她好巧不巧的正好就在马蹄子底下。

这要是被这一双蹄子踩了,她即便是不死也该重伤。就在她绝望的以为自己指定玩完的时候,忽然一侧纵身飞来一个人影,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跃到马背上,用力扯着缰绳,把那匹发了狂的马硬生生的调转了方向。

林羽璃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直到那俊美的少年跃下马背,伸手将她拉了起来,问她有没有事的时候,她才缓过神来。

当时那个少年就是赵云琛,彼时他刚刚大胜而归,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后来,她才知道那个救了她性命的少年竟然是赫赫有名的定远将军。她一直以为所谓的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定远将军该是一个十分粗鄙丑陋的汉子,却没想到原来是个俊美无俦的少年!

从初见的那一刻,她的芳心便已沦陷,之后的许多年,她抛开了女子的矜持疯狂的追求着他,成了京中无人不知的臭名昭著的人物……

见林羽璃陷入了沉思,赵云琛淡淡一笑,揽着她,轻声道:“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狩猎会。”

“额,是。”拜原主所赐,林羽璃对这事还是有些印象的。

赵云琛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脸色微微一变,而后他又对她轻笑道:“从前的事都无所谓,两天后我带你去亲自领略一下狩猎会的风采,只是这次,你最好乖乖待在营帐之中。”

林羽璃其实猜到他忽然记得自己其实并非真正的林羽璃,自然和他在狩猎场上相遇的那个人也不是她。所以他才中途改了口,大约是怕她吃醋吧!不过她真没有,实际上她拥有原主的记忆,更何况还占据着她的身体,理论上来说,她其实就是林羽璃。自己吃自己的醋?她没有那么矫情!

“两天后?这么快么?”林羽璃最近玩的有些疯,压根没有时间观念了。而且她没想到赵云琛会带她一起去,她原本并没打算跟他去的。

“对,两天后。不然你以为太后为何那么痛快的放人?”看出了她眼中的抗拒,赵云琛强势的瞪了她一眼,沉声道,“我已经报备过了,你必须陪同去的。”

“哦,那就去吧!”林羽璃不情不愿的道,“反正我就在外面看看,绝对不会掺和到你们之中去的。”

毕竟在那种环境里,不管是被流矢射中亦或者被马蹄踩死,死相都不会太好看!

更何况,今年的狩猎会其实和往年不太相同。主要是今年西疆的王子和公主亲自来大鸿了,他们此次前来,一来是为了彰显西疆同大鸿联合对抗北宛的诚意,二来,是为了联姻。

他们的公主封青瑜此次前来其实就没打算回去的,为了彰显诚意,她此次来是为了让大鸿的皇帝为她指一门旗鼓相当的婚事的。也就是说,她应该要在那些适龄的皇子中选一个做夫婿。

听闻西疆的公主正二八年华,且貌美倾城,荣华绝代。得知她要来选夫婿,有些皇子们早就按捺不住了。但是毕竟人家是一国的公主,要嫁入王府,自然是要做正妃的。

包括太子在内的多数皇子已经娶妻生子,剩下的适龄的也就是齐慕康,齐慕昭,齐慕云和齐慕越了。几个人年纪相仿,最年长的齐慕康也不过十九岁多点,而齐慕越今年十七左右。

按理说,以齐慕康的年纪早该娶妻生子了,但他素爱风流玩乐,再加上是皇上身边得宠的淑贵妃之子,所以,即便他一直没想娶妻,也没人强迫他,导致他年近二十了还是单身。

而齐慕昭和齐慕云两兄弟,生母的出身都不怎么高贵,两人的资质在诸位皇子之中也很是平庸,尤其是齐慕云身体素来不好,还爱好书画,身上的文人气质很是浓郁,为人又儒雅,不爱争抢。所以即便是个王爷也只能是个没什么出息的闲王,自然朝中重臣是没有谁家想把自家女儿嫁给他的。

所以那西疆公主能挑选的也就剩下了齐慕康和齐慕越,这两位的生母都出身高贵且得宠,背后娘家的世族势力雄厚,虽然两人都是那种爱好玩乐的皇子,但嫁给他们总好过其他人。

再者说了,是不是真的爱好玩乐也不一定呢!生在皇室之中,哪个人不比平常人多几个心眼?再者说,他们母妃的母家势力那么雄厚,即便他们没有什么造反的心,那也是当权者警惕的存在。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自古有之!

所以,这一次的狩猎会其实也算是变相的相亲会!所有的皇子都要参加狩猎,为的是一展身手博得公主的青睐。

为了表示对西疆的重视,此次朝中所有重臣都要携带正妻参加的,所以这次的队伍,不可谓不庞大。

林羽璃原本是想带着紫莹去的,但赵云琛制止了,反而让她带上非音非乐,因为她们两个会武功,可以在关键时候保护她。

“那你们会梳头吧!”其他的林羽璃倒也无需别人伺候,就是梳头这一项,她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奴婢不会梳那种繁杂的发式。”非音道。她们的强项是武功,伺候人这种事原本就不擅长。

林羽璃又把视线调转到非乐身上,自然她也不会的。她的强项是武功加医术,医术较高,武功次之。

“其实她们两个我带一个就够了吧!”林羽璃道,“那是皇家的狩猎场,守卫森严,又不会有什么事。而且,就算有点小伤小病的,不是还有御医么?”

“不行,此次外出不比在宫中,御医的数量有限,你非皇族中人,有没有太后在身边,届时有个病痛自然是无法顾全你。”赵云琛沉声道,“必须带上非乐,她可以照应着你。”

“那非音就不必了吧?”林羽璃道,“非乐也会武功,足够照应我了。我可以带着非乐和紫莹一起。”

“不行!”赵云琛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此事听我安排,听话。”

说着,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以示安抚。

“这次真的是狩猎这么简单吗?”直觉告诉她,赵云琛似乎有点太过紧张了。有重重御林军护卫着的狩猎场,何须再带上两个武功高强的丫鬟呢?

“不然呢?”赵云琛失笑道,“是不是被我弄的太紧张了?我只是不希望你再遇到上次那种情况,毕竟不是每一次我都能那么好运的护你周全。再者说,只有确保你安全了,我才能安心的去陪同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