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林缘饭店易主(2 / 2)

“生了个女儿却不能说话,以前存的那些钱全部花在了看病上,到头来还是打了水漂。为了女儿,我这姐妹一直没再嫁,现在这一对孤母寡女的相依为命,每个月就指望着这三千块工资了。”

“不然的话就得另找工作。她一个女人家家的能干什么?总不能下工地干重活吧!”

一个月三千块在红旗镇已经不少了,一般情况下,服务员的工资标准在一千八左右,周晓和王莲莲以前是同学,俩人也情同姐妹,所以颇为照顾,这也是王莲莲能拿三千块工资的原因。

众人听了这番话,也对王莲莲的遭遇感到同情,王莲莲很漂亮,随随便便就能嫁给好人家。

可惜为了女儿选择不嫁,用一个女人娇弱的肩膀扛起了这个家。

他们有些不明白赵老弟为何如此不通情达理。

能够拿得出十八万的人,应该不会吝啬每个月三千块的工资。

下一刻,赵宝玉呼了一口气,摇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份合同就让莲婶签吧,钱我付!”

“莲婶?”

此话一出,所有人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他们看了看赵宝玉,然后又看了看王莲莲,难不成这俩人认识?

“啊?”王莲莲脸色一惊,赶紧摆手拒绝道,“这怎么可以,赵宝玉你别任性,我不会签的!”

要知道谁签了这份合同,谁就是林缘饭店的老板。

赵宝玉的意思很明显,是直接把这家饭店送给了王莲莲。

“赵宝玉……”

周晓听到这三个字时,感觉这名字很熟悉,终于想起什么时,眼皮子一颤,顿然惊呆。

赵宝玉,这不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吗?

而且这个小王八蛋还企图强暴依依!

只是……

眼前这个明显气质不凡的少年真的是王莲莲口中那个小流氓赵宝玉?

这怎么可能?

根本就是云泥之别嘛!

“莲婶,依依在我心里就跟亲妹妹一般,我可不想让她过苦日子。我对开饭店之事一窍不通,正好你对这儿熟悉,把饭店交给你我放心。”赵宝玉回答,旋即又摊摊手,苦笑道,“再说了,我不满十八岁,还没资格签署这份合同。”

“除非得有监护人代签,不然的话,法律是不会承认的!”

“你知道我的情况。”

“除了叶小月外,最亲的人就是依依和你,要是你不签的话,这林缘饭店我是买不下了。”

关于这一点,是在看电视学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直接拿来当理由了。

众人也是一知半解,对这方面的法律不太了解,心中暗想着谁十八岁会签约这种合同啊,可能严谨的法律应该不会承认吧!

王莲莲很是为难,毕竟这可不是小事,这会儿看着赵宝玉的再三要求,也只好勉为其难道:“那好吧。这合同我签,不过等你过了十八岁,咱们再签合同,到时候我把林缘饭店转让给你。”

“好。”

赵宝玉嘴角微微翘起,暗笑不已,有了这林缘饭店为媒介,小爷终于可以好好亲密亲密了。

接下来,王莲莲就签署了合同,在两年的时间内,她就是林缘饭店法律上的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