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的东西,最后要还不说,还倒钩出了血肉,丢掉了曾经拥有的一切惹人羡慕的奢侈。
输得彻头彻尾、一败涂地。
那么多年嫌弃别人“神经病”,那个所谓的“神经病”却从没有伤害过他。分手前没有,分手后也没有,尽管完全有能力封杀他、折磨他,让他从此都不好过。
他没有那样做。反而是念念不忘、在回忆中潇洒明朗的少年,重逢后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能戳中他的小心思,让他轻易相信了那么多甜蜜誓言的人,拿起刀来的时候毫无顾忌。
“刚才医生说的,你都记住了?上楼以后早点休息,一日三餐尽量正常吃饭,别总不把低血糖当回事。”
叶氤低声道:“嗯,我知道了,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
黎未都点点头,看了看天色:“我也该回家了,你多保重。”
“未都!”夜风骤起。
像是抓住就要起飞的风筝一样,叶氤屏息一把抓住了那人灰色风衣纹理粗糙的衣角,残阳最后的余晖,红烈烈的像血的颜色。
声音涩哑,有些七零八落:“作、作为答谢、上来……上来坐坐、喝杯咖啡好吗?”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黎未都可以说是那种有“原则到了死板地步”的人,对于所爱的人近乎自殉式地全心全意。
绝对没有可能跟他上楼。
更何况,也并不是真心想要邀他上去——虽然从外表看,小洋楼窗外种着绿色小植物,门口摆放着盆栽,好像一个小城堡一样漂亮安静。
金玉其外,里面的木地板上却正正乌烟瘴气堆叠着十几天没洗没丢的外卖、泡面,随处摔打、发泄的痕迹,乱七八糟根本见不得人。
……只是突然想起,曾经某个相似傍晚,朱凌也是这样开车送他到楼下。
类似的一句带了心机的挽留,开启了后来荒唐的一切。
也许只是想看看,人与人究竟有多么大的不同。
如今,唯一还能自我安慰的,大概就是“我反正从来也没有爱过他”。所以,就算再成熟稳重、再温柔体贴,毕竟没动心过、不喜欢的,失去了也不遗憾。
不遗憾。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差一点点就能得到”的幸福念念不忘。
可是为什么,抓住的衣角却不舍得放开。
有如雨过天晴、日光和煦后才后知后觉送到头顶的雨伞,已经迟了太久太久了,所有好的回忆、那些来从来不曾经意的点滴,才终于开始像潮汐一样上泛。
课间趴在桌上小憩时披在肩上温暖的外衣,洗好削好皮送到面前的水果,温柔而专注地看过来让周遭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嘘寒问暖、被捧在心间每一件小事…
如果,时间能倒流。
如果能重来一次,整件事可不可以有机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
只要他和朱凌能不再贪心、互不打扰,是不是就能有一天幡然醒悟,好好回报黎未都十多年的温柔。而朱凌,也可以和本来就迷恋得死去活来的真爱安安心心过一辈子。
那样不好么?
为什么却走到了这一步呢?
……
黄昏彻底落去,星夜降临。
黎未都觉得,自己可能……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疯吧。
时间刚刚进入十一月初而已,但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入冬就特别特别的冷。就这么站在楼下发了几分钟的呆,就冻得手脚没知觉、几乎想骂人。
呵了一口热气,皱眉搓了搓冻僵的手指。明明车子里就有充足的空调暖气,却完全没有赶快钻进去躲着的想法。
空气森冷,周身的血却滚烫,心脏一直在跳、不正常地在跳。
完全不能解释……
不能解释为什么,全程毫无波澜的心境,却在被叶氤挽留的那个瞬间,满脑子忽然开始近乎疯狂地好想念好想念家里的那只熊宝宝,想得鼻子发酸,几乎当场要哭出来。
更不能解释,明明那么地想他,却为什么没有立刻驱车回家见他、抱抱他。
车子就在身边,脑子却像抽坏了一样丢下它,直接围着纪锴给他新买的那条绒绒黄色的羊毛围巾一路疯跑,在路人的侧目中生生跑过了好几条街。
每一口呼吸都生冷新鲜,好像感觉不到累。
华灯霓虹的市中心商业街,无数店铺金碧辉煌。终于放慢脚步,像漫无目标地走着,可是无初次吐出团团白雾中的搜寻回眸,又像是在坚定寻找什么一定要找到的地方。
然后,他找到了。
……
低调简洁的暗奢店面,暗红松软的精致丝绒地毯。
开启门时一声清脆的叮当的银铃。淡淡的轻音乐,迎面通透雪白的店面墙壁上,烫金的凸字刻着好多好多种语言文字、金灿而神圣的誓词的铭文。
lu家旗下 vie en rose”系列专营店。
高端戒指订制,应该叫“玫瑰人生”,可中文杂志上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叫“璀璨一生”。
其实,叫什么无所谓。黎未都只是突然发现,他好像一直都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的婚戒最后一定会从这家店里订——
毕竟,第一次确认心意、第一次亲吻,就是贴着这家店的墙壁,不可能对它没有特殊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