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知道了朱二郎的存在,也知道朱二郎不想回去认他们,也知道了彼此安好,不认就不认吧,以后朱二郎若是愿意,就去侯府坐坐,若是不愿意,他们也不怪他。
但是银票必须收下。
朱小把信装好,“等爹回来,看爹自己的决定吧!”
认不认,都得朱二郎自己选择,这些银票留不留,也看朱二郎自己选择。
母女四人觉得如此甚好,也不必觉得纠结,反正留不留对她们来说,关系并不大。
如今潘和美怀了身孕,自是家里的保护动物,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只管安心养胎就行。
这个小弟弟、小妹妹福气比祈佑好,在家里过上好日子的时候来。
朱二郎如今生意也红红火火,又建立了一个商会,不少人都来投靠,入会分等级,等级最高的一年千两银子,低的几十两、几两都有,总之都是为了寻求一个靠山,遇上事情的时候,有个人伸出手拉扯一把。
他这个商会收入可不少,这才短短时日,朱二郎算了一下,竟有五十多万两。
按照朱小说的,一半他留着,另外一半拿出来以商会的名义修了路,修了桥,建立了一个收养乞丐的院所,给他们吃,请夫子教他们读书认字,练武功,女孩子也要学刺绣,厨艺,读书认字,如今他已经收养了二十来个乞丐,年纪大的也有,年纪小的也有,还有人往门口丢奶娃娃,这就让朱二郎难受了。
那孩子真的一点点大,在门口哇哇直哭,想到自家儿子被疼的跟个宝贝一样,多少还是心疼,一看是个女娃,犹豫片刻,就给抱了回来。
“……”
“……”
对这个忽然间多出来的孩子,潘和美吓了一跳。
得知是被人丢在门口的,看向朱小,“小小,你说咱们是留在家里养着,还是送去收养所?”
第一卷 第446章,朱招娣出嫁(6更
其实养在家里也行,但当丫鬟养,还是当小姐养?
当小姐肯定不行,家里不是没女儿。
养在家里,倒是不缺她一口吃的。
“养在家里吧,到底太小了,让个奶娘,一个丫鬟照顾着,等大些,就去后院丫鬟房里,真要送收养所去,那边的人杂乱不说,很多人都有病,未必就能活下来!”朱小轻声。
人家爹妈把孩子丢在收养所门口,就是为了孩子有口吃,能够活。
把孩子抱回来了,总得给她条活路,尽最大的努力吧。
“行,那听小小的!”
安邑伯捡了一个孩子回家的事情,京城不少人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