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妾居一品 月上梅梢 5190 字 1天前

元媛故意板起脸道:“这是什么话?荷包倒要了,金豆却不肯,显见得我的金子比不上浣娘的荷包是不是?这也忒打击人了。”

琅嬛连忙解释道:“不是……就是……这个……奴婢一个小丫鬟,怎么敢要金子,回头让人见了,反倒说是我偷的……我……”

“你非要露出来吗?你不会把这金豆子藏在屋里吗?或者回家悄悄交给父母,说明了原委,让她们知道知道,好人总有好报,你跟着我娘吃了那许多苦头,如今也是否极泰来了。”

元媛说完,浣娘也就在一旁笑着帮腔道:“姑娘给你,你就收了,没见到收钱倒像收了只蝎子似的,怕成这样。你还是小孩子家,这便是给你的压岁钱,不过丰厚一点罢了,怕什么?拿着。”

琅嬛见她们都如此说,方收下了。几人说笑了一会儿,忽听琅嬛道:“对了姑娘,还有个新鲜故事儿呢。你还记得我们在香雪楼遇到的那几位公子吗?”

元媛想了想,点点头,道:“怎么了?你又遇上他们了?”

琅嬛点头道:“我有一次去给夫人买点心,看见他们在香雪楼呢。我原也没在意,谁知那楼里的小二也来买点心,我听他们自己咕哝说‘一天来这儿一趟,弄的连生意都做不下去,再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也不知是找何方的菩萨,怎么就认准了会在我们店里呢。’我心想他们说的大概就是咱们,可巧那两个伙计是没见过咱们的,我就连忙跑了。”

元媛挑了挑眉,然后摇头道:“也未必是找我呢,他们这些富家公子,谁知道都有什么样的心思?不过琅嬛你做得对,这样的人虽然家世好,模样也不错,却绝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以后遇到他们,还是有多远就躲多远,不然一旦沾惹上了,那时便想抽身也来不及,谁让你没有一个好家世呢?”

芳莲听了琅嬛刚刚的话,正在心里懊恼呢,心想这小蹄子真不长眼色,看见那三个富贵的神仙般的公子,竟然还不上前去搭讪,倒跑了,你若能搭上线,是不是我还能再见一回。

及至听到元媛的话,那显然不是和琅嬛说的,而且眼睛也瞟着自己。芳莲的脸就有些红了,却仍是不服气,这些日子她们和元媛处的时间长了,已经摸透了对方的脾气,轻易是不动气的。于是大着胆子问道:“姑娘,原这话不该说,什么托不托付终身的。只是我不明白,那样的人物,向来只有我们高攀不上的,哪有还怕人家攀上来的?”

“我有些闷了,你们陪我出去走走吧,让浣娘在这里陪着娘说会儿话,”元媛说完,便来到园子里。芳书芳莲和琅嬛也跟了上去。

及至进了园子,在一块山石上坐下,元媛方笑着对芳书芳莲道:“你们两个啊,只想着一朝飞上枝头,做了富贵人家的小妾或姨娘,以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又觉在人前也能沾沾自喜,这是何等的风光。怎么却不想想,那富贵人家的规矩又多,人口又杂,没有一万个心眼儿都不够用的,丈夫出身富贵,怎可能看的起你,也许什么时候你就会被丫鬟告知说他又纳了一房小妾,这种事情他都不会亲自和你说,更别提商量了。在别人面前风光了,可在当家主母面前,却要陪尽小心,即便如此,若遇上胸怀宽的还行,若遇上心胸狭窄的,哪里还挑不到你一个错处?动辄打骂不说,就是那些管事下人们,眼里又如何会有你。勾心斗角挣扎求存,怀个孩子要整日里担惊受怕,生下来了,说不定还要变成膏粱纨袴。你们只被眼前风光所迷,这背后种种利害,怎的就不想一想?嫁入豪门,哪里比得上嫁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农夫也好村汉也罢,或者是那些贫穷但有志向,老实本分勤奋的男子。有什么事夫妻两个有商有量,一起侍弄孩子长大,日出时他出去做活,你便在家操持家计。日落时你倚着柴门,看他远远的出现,屋顶上冒着炊烟,那是你已经做好了晚饭,你们说,这样的生活难道就不好吗?不过是劳累一些,但也有益于身体,又有谁会瞧不起你们呢?”

芳书芳莲都低头不语,琅嬛笑道:“我还小,不懂这些事,但我听着姑娘说,却觉得还是姑娘有见地。您都能去写书了,这后面几句话,我就好像是看见眼前出现了那样的情景一般,只是要再添上几声狗叫就好了,村子里都是养着狗的。”

一句话说的几人都笑了。元媛站起身道:“没有经过这些,也未必就会明白。罢了,你们各人的缘法还要各人得,如今说什么,也不过是白瞎罢了。走吧,我还没逛过这园子,趁着今日无风,略逛一逛就回去吧。”

在元府住了两日,元媛算算已在京城住了四天,也该回庄子上了。于是辞别了母亲,带人回到王府,和王妃小聚后便提出回去的请求。

王妃笑道:“你这孩子,倒真是一点儿也不恋着这里,我刚刚接到信,轩儿今日傍晚大概就回来了,你若想见见他,我也可以帮你安排的。”

第二十九章

元媛心中一惊,连忙低下了头掩饰,迅速的在心中想好一番说词,方抬起头,努力做出一副哀戚神色,站起身行了个万福,才跪下道:“我知道娘娘是体恤我,可怜我入了王府三年,却至今还没见过丈夫的面儿。我心里又何尝不想见他,日常总听人说小王爷是神仙般的人物,别说我算是他的人了,就不是,这京城中的姑娘们,还有不想一睹小王爷风采的吗?只是我知道,小王爷因为我爹当初做下的那样无良事,心中一直芥蒂未消。如今让他见了我,倒平白的惹他生气,他如今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每日里政务应酬繁忙,又何苦因为我去惹他生气,对他身子也不好。退一步来说,就算王妃让我见了他,小王爷也不会对我另眼相看,既如此,这一面,我看就还是别见罢,娘娘觉得呢?”

元媛真正的心思,就连浣娘都是不太理解的。更不要提一屋子人都十分惊讶了。王妃原本的确是因为喜欢元媛,冲动之下才说出让她和萧云轩见面的话,说完了便觉有些后悔,没想到元媛竟自己识趣知机到这地步,当下更是在心中称赞不已。

元媛也不想和萧云轩碰面,因此午饭后便向王妃辞行。这一次倒真是走的风风光光,除了怀里揣的那五万两银子,王府又赏赐下无数的金银珠玉宝石。临走时,王妃来拉着手告诉她,说那玉雕只是代她保管,若将来真有什么变故发生,定会还给她。元媛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她有了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很知足了。别人或许会笑话她眼皮子浅,但知足者常乐嘛,元媛一向是很懂得让自己开心快乐的人。

一连的六辆马车驶离王府,眼看快到城门的时候,芳莲忽然道:“姑娘,芳草她们都喜欢吃这云子铺的点心,我下去给她们买两包吧。”

元媛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块银子。芳莲连忙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有钱呢,这回来,得了王府那边和三夫人不少赏,我便买些东西带回去给她们,也是应该的。”

元媛道:“虽说如此,但没有你们出钱的道理。你们那钱得的也不容易,都攒着吧,你拿这个去,多买一些,散给各处的媳妇婆子们,也让她们尝尝新鲜。”

芳莲这才接了钱,和芳书跳下车去,不一会儿买了十六包点心,两人高高兴兴的往回走,正要爬进车去,就见不远处走过几匹神骏的白马。芳莲和芳书只回头看了一眼,正为那马上人物的风姿倾倒时,便听见元媛叫她们,只好不甘不愿的爬进马车,车夫扬起鞭子,马车便慢悠悠的出了城门。

那一行骑马的人直走到另一条大街,眼看便到了宫门的时候,忽听下面牵马的一个小厮一声大叫,倒让正说着话的几个人吓了一跳。

“小九儿,你发什么疯呢?当心惊了马,先一蹄子把你踹到天外去。”马上一个人轻轻取笑。而萧云轩则挑了下眉头,沉声问道:“小九儿,你是怎么了?”

“主子,我……我……我想起来了,刚刚看到的那个背影,就是上次在香雪楼里看到的其中一个,啊,我这一路上想了半天,总算是想起来了。”小九儿又蹦又跳,手舞足蹈的大声嚷嚷着。

马上几人起先一头雾水,却见萧云轩已经变了脸色,立刻又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说,你看见上次在香雪楼给我们胭脂方子的姑娘了,是这样吗?”

“嗯嗯嗯。”小九儿拼命点头,又道:“上次我在外面候着,只见过那三个姑娘的背影,刚刚进城的时候,有两个姑娘上了一辆马车,我就觉得那背影眼熟,只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这每天里看过的背影也太多了,直走到这里,方想起来。”

马上的两人立刻黑了脸,其中一个大吼道:“臭小子,在城门看到的你现在才说,就算追过去,也早走没影了。”说完就要拍马去追。

萧云轩伸手拦住他们,摇头苦笑道:“就像你说的,现在追上去,人也已经走没了。更何况我看公主这些日子倒淡了下去,不似那么热衷了,大不了你再被她骂几句就是。”

“哦,难道公主中意的胭脂花粉,就是你们从某个姑娘的手里弄来的吗?”白马上另一个英俊的男子忽然悠闲问道。但七殿下很显然不太喜欢他,狠狠瞪了一眼,不答话。

另一匹马上的文斌却道:“是啊,公主生日,七殿下常听公主说用的胭脂不好,便拽上我和云轩,想去挑一盒好的胭脂送她。便遇上了那位姑娘,她在香雪楼说那里的胭脂不好,我们才向她请教的,没想到她的胭脂这么好用,公主只用一次便赞不绝口,立逼着我们再去找那姑娘,说她一定还有其他方子。可我们找遍了京城也没找着。”

又有一个人疑惑道:“难道去外省也没买到吗?她的胭脂既然如此好,肯定会做生意的啊。”

七殿下嘟囔道:“可不是每个省都派人去找了嘛,结果带回了几麻袋的胭脂,最后还不是全倒了,真是气死我了,什么时候我们想找个人还这样难,哼,这次就算了,下次……下次看见她,再不能放过去。”

萧云轩笑道:“人家又没杀人放火,我们又算是有求于人家,何苦说这种话。好了,五殿下,七殿下,我还要回王府给母亲请安,这就告退了。”

五殿下与七殿下答应了。另一边的文斌也忙道:“等等我云轩,我也和你一起走,正好再去你家蹭点点心,上次吃的那个叫油角的东西,哎呀可太好吃了。”说完赶上前去。

却见另一个身穿薄荷色长袍,系着黑色狐裘披风的少年也打马走过来,轻笑道:“左右无事,我也和你们一起吧。是了云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康源郊外的那个庄子,是你的小妾住在那里吧?”

萧云轩眉头一皱,淡淡“嗯”了一声便没再做声。文斌早绕到他另一边,避开那少年老远。

“云轩,我父王对那块地可是势在必得。你回去给你那小妾捎个信儿,让她仔细应对吧。嗯,或者你也不用捎信,回家看看哪处的庄子合适,直接让她搬过去就是了,哈哈哈……”少年说完,也不理萧云轩,笑哈哈的打马而去。

“我最看不惯他,狂的什么似的。你们父亲同是亲王,你还是小郡王呢,他却连个封衔都没有,每日里这样放肆,着实惹人生厌。”文斌气呼呼的道。

萧云轩盯着那少年消失的背影,肃容道:“文斌,别以为他这样狂妄,就以为他不足惧。能得五殿下器重的人,有可能是草包吗?民间有一句话,扮猪吃老虎。你若是被他的表象给蒙蔽了,到时候会被他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文斌面色一整,沉声道:“我明白。唉,他和五殿下联手,一个是言亲王的儿子,一个是当朝贵妃的儿子,扫北王的孙子,一等大将军的外甥。云轩,太子的地位……堪忧啊……”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声音已经低的不能再低。

萧云轩面色沉静,目色深邃如海,半晌方缓缓道:“那又如何?太子端方仁厚,聪慧谦虚,我只认准了他,谁若想动他的主意,谁便是我的敌人。“

文斌与他相视一眼,面上露出笑容,一拍掌道:“好兄弟,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太子便是当朝皇后的儿子,而当朝皇后,就是文斌的姑姑,萧云轩与文斌相交十多年,是无话不谈的知己。然而今日却是他第一次当着文斌的面说出这样的话。

因为皇帝已有了春秋,虽然身体还健康,但下面这十几个皇子,除了太子和七殿下外,其他已有几个忍不住蠢蠢欲动。像是言亲王的儿子萧云海,便是站在五殿下一边,还有几个皇子也依附了五殿下。而剩下的几个,除了七殿下萧素景和太子亲厚外,其他莫不是暗怀鬼胎,或者就是墙头草般采取观望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