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品言将脸埋入妹妹颈窝深吸口气,这才在她身边落座,接过桃红手里的小镊子,给妹妹染指甲,动作十分熟练。若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无法想象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纵横八方的骠骑将军竟有如此儿女柔肠的一面。
“方家现在看着一团锦绣,实则早已是烈火烹油,时日无多。虞思雨那里,你得好生敲打敲打,莫让她带累我永乐侯府。你也是,别听人念叨几句俊俏就以为……”
眼见哥哥又要开始无休无止的念叨,虞襄忙将空闲的手挂在他脖子上,唇角往上一翘,讨好道,“我知道啦,再俊俏能比得上我哥哥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世上再也找不出像哥哥这般俊俏的郎君啦。而且哥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是我大汉朝的盖世英雄。我要嫁人,必定得嫁哥哥这样的,那些个凡夫俗子压根入不了我的眼。”
她眨了眨晶亮的猫瞳,轻笑道,“不过,比哥哥更优秀的男子这世上怕是没了,所以注定我这辈子嫁不出去。哥哥,你可得养着我啊。”
她凑近了,用鼻尖轻碰虞品言鼻尖,温热地带着莲花馨香的气息直叫人沉迷。
虞品言眸光恍惚了一瞬,冷硬的面庞慢慢柔软下来,低声开口,“无需你提,哥哥自然养你一辈子。今晚都吃了些什么?”
“白斩鸡、如意鱼卷、龙须四素、清蒸鳜鱼……”虞襄一样一样细数。
“只吃了这些?我还当你喝了一大桶蜜,所以小嘴儿才这样甜。”虞品言揉揉她饱满的唇珠,眼中沁出浓烈而温柔的笑意。
“蜂蜜没吃,倒是吃了点这个。”虞襄挑开桌上一个玳瑁小盒的盒盖,沾了一指嫣红的蜂蜜状的东西轻轻涂抹在下唇,又伸出粉红的舌尖舔了舔,笑道,“这口脂是我自己做得,玫瑰花瓣添一点儿蜂蜡再添一点儿猪油细细捣碎,晾干后就能用了。人都道‘朱唇未动先闻口脂香’,哥哥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她一面轻笑一面又沾了一抹口脂,先是置于虞品言鼻端让他嗅闻,忽又改了方向往他唇上涂去。
虞品言十六岁便征战沙场,哪会识不破她这点小伎俩,不过由着她胡闹罢了,且等她将自己唇瓣染红便眯眼欣赏她笑得越发灿烂的小脸儿。
“哥哥,是不是很香很甜?”她眨眨眼睛。
虞品言伸出舌尖舔了一舔,淡淡的甜味在口中弥漫,本就深刻而俊美的五官因着那染红的双唇而显得妖异邪肆起来。
虞襄看呆了去。
与此同时,虞品言的视线也无法从妹妹那晶亮饱满,好似熟透的樱桃的红唇上移开。他慢慢,慢慢靠近,鼻端钻入一缕缕玫瑰混合着莲花的清香,脑中忽然浮现半爿暧昧不已的诗句——艳色浮粧粉,含香乱口脂。
口中一阵干渴难耐,恨不能将那娇艳欲滴的菱形小嘴狠狠吞吃入腹。
他心下微震,连忙拉开距离,又故作无事的夹起一团棉花,放在妹妹指尖,包好布巾后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开。
虞襄毫无所觉,指使桃红继续给自己染指甲。
叠翠苑,裴氏好不容易盼回半醉的儿子,连忙迈着小碎步迎上前搀扶。
“赶紧擦把脸,”她拧了一条毛巾覆在儿子脸上,殷切的询问,“可与永乐侯结交上了?”
方志晨躺在榻上喘了会儿气,等脑袋不那么眩晕了才气馁道,“他果然似传言那般冷酷,十分不好接近。我敬他酒,他直接推拒,与他说话,他爱理不理,还不准我在侯府随意走动。我为了缓解尴尬,不得不自斟自饮,一不小心便喝多了。”
“他竟然如此不通人情。”裴氏听了略感气愤,却也知道能顺利住进虞家已经算是不容易了。那门外站立的拿着剑戟的士兵和频频走过面容整肃的巡卫,看得她心肝直颤,腿脚发软。
原以为夫家已经足够富贵,与虞家比起来才知道那富贵只是流于表面一戳就破的水镜,似虞家这般森严巍峨才真正称得上世家大族。
她咋了会儿舌,这才想起给儿子灌醒酒汤,叮嘱道,“他可是都指挥使,全大汉朝最不能招惹的阎王爷,有点脾气是应该的。你且忍耐一二。”
扶儿子起来,她继续开口,“我今儿见了侯府两位小姐,想将那庶长女定下来,你觉得如何?”
方志晨立时醒酒了,诘问道,“为何是庶长女?等我高中状元,莫说豪门世家的嫡女,就连当朝公主也娶得,为何非要娶一个庶女?母亲,你这是在折辱儿子啊!”
“母亲不是没办法吗?”裴氏一脸苦色,“皇上现在严查国税库银,尤其是盐政这一块儿,也不知会掀起何等的惊涛骇浪。你父亲连身后事都准备好了,满朝里数来数去,也就都指挥使能救他。结了亲,你父亲才有活路啊!”
“他家不是还有一个嫡女?”方志晨依然不满。
“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家确实有个嫡女,却是个瘸子,不良于行。娶了她,谁给你掌家,谁给你出外应酬,说不准连子嗣都艰难。故此,我才退而求其次,定了庶女。”
裴氏一脸可惜,却也不想想她家在京城百年世家中算个什么次第。也是在扬州那等浮华喧嚣之所迷了眼,又被盐商们捧得有些飘飘然不知所谓,入了京那抬到天上去的头还低不下来,总以为自己儿子乃经世之才,万中无一,别家的女郎都得由着他挑挑拣拣才行。
方志晨想到父亲陷入的困境,果然只有凌驾于三司之上的都指挥使才能救,只得咽下满腹屈辱,点头道,“儿子听母亲的。只一点,定亲前且找个机会让我见见这虞家大小姐。”
裴氏欢喜的摸摸儿子脑袋,笑道,“那是自然。这虞家大小姐虽然是庶女,却自小长在嫡母身边,相貌气度样样不差,你一定会满意。”
母子两商谈片刻,这便把婚事定下了,只等殿试过后中了状元就风风光光上侯府提亲。
☆、第三十二章
一月后,方志晨果然高中,却不是状元,而是探花。
今科状元乃岭南人士,姓沈名元奇,论起长相比之探花更要俊美十分,游街的时候差点没被路人砸来的鲜花荷包淹死。然而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才华。皇帝惊叹于他言辞犀利、论点独到、内藏乾坤的策论,口称这是他登基以来阅览过的最优秀的卷宗,随即找来几位当世鸿儒,于琼林宴上轮番试探。
状元郎不卑不亢,不慌不忙,直将几位鸿儒驳得哑口无言,自愧弗如。他不但才华横溢,论起做人也分毫不差,几句话又将场面圆了回去,引得皇帝龙心大悦夸赞不已。
榜眼和探花本也是当世俊杰,在他的衬托下反显得暗淡无光了。
宴后皇帝留下状元郎彻夜长谈,翌日便将之调入翰林院担任侍读学士,竟一跃成为从五品的京官,其圣眷之优渥可见一斑。
且不提各方势力如何拉拢这位状元郎,一年一度的醮会又要在白云观举行。此乃京中一大盛事,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要前往道观举行祭祀活动,以祈求新的一年五谷丰登,风调雨顺。
帝后二人虽不能亲至,却也会派遣侍从往观中送祭品,为期十日的庆祝活动能把全京城的人都引出来。
永乐侯府,西厢小院。
站在金丝架上的阿绿看见大步而来的俊美青年,蒲扇着翅膀高喊,“侯爷来啦,侯爷来啦!”
虞品言边走边往它嘴里弹了一粒花生,这才堵住它破风箱一般粗噶的大嗓门。桃红柳绿两人刚替主子换好衣裳,正跪着整理裙摆。
少女穿着一件火红色的柔绢曳地长裙,外披轻薄透明的鲛菱纱罩衫,浓艳的色彩没被罩衫压住,反更添了几分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