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他们早点儿结婚才更划算。这也一直是杨边疆想的。
可是冯荞之前却没答应,杨边疆嘴上说说,也并不真急着催她,尽管杨边疆年龄比她大,早到了结婚年龄,可杨爸杨妈也并不急着催,两人也都明白,当地风俗总是要按部就班地先订婚,双方来往熟悉,至少过上一两年再结婚,农村青年订婚早,十五六很正常,等一年结婚几乎是平均数。
他们订婚到现在,满打满算也才不到五个月,那么急吼吼结婚,很容易让人瞎想乱想说闲话的。
不过现在……
冯荞心里想事儿,吃早饭时就有点不专心。杨妈妈今早做的手擀面,配上一大盘子炖的酥香的麻雀肉,还有脆生生的腌萝卜条,一大早吃起来暖和又舒服,冯荞低头吃着面条,杨边疆一边吃饭一边眼神看着她,只以为她这样不专心的状态,是因为他刚才“调戏”的影响,心里不禁痒痒的,脸上不自觉就带了笑。
调戏自己的小媳妇,这感觉可真好可真好……
“想什么呢,好好吃饭啊。”杨边疆夹起一块鹌鹑胸肉放到她碗里,冯荞听话的夹起来吃了,自己伸筷子去夹腌萝卜条,杨妈妈做菜的手艺挺好,这腌萝卜条做的咸香微辣,脆生爽口,拌在手擀面里头吃,口感真是太好了。
怪不得杨边疆长了一张很会吃的嘴,估计就是让杨妈妈养刁的。
今天不必再跑到冯庄村去接冯荞,两人的时间就又多了一些,慢悠悠吃完早饭,冯荞跟着杨边疆一起出门上班,杨爸和杨妈妈送到门口,杨妈妈很是不放心地嘱咐了一句:
“边疆,你下午一定再把冯荞带来啊,说好了多住几天的,我这就去买肉剁馅儿,晚上给你们包白菜肉饺子吃。”又转向冯荞,嘱咐道:“冯荞啊,妈可等着你呢。”
“行啊,妈。”冯荞脆生生答应着,故意打趣道:“你放心,他要是不带我来,我就把他扔大路边上,我自己跑回来。”
“我看行。”杨妈妈哈哈笑起来。
骑车出了巷子拐上大路,离开了爸妈的视线,杨边疆瞥一眼冯荞笑起来:“这么听话呀,你跟我妈倒是合得来。”
冯荞笑而不语,实话说,她对未来婆婆也是试探着相处,毕竟不算很熟悉。然而杨妈妈这人给她的感觉挺好的,对人很实在。希望她嫁过来,婆媳也能相处和睦。
冬日一大早,乡村土路少有行人,寒风吹来挺冷的。冯荞裹紧围巾缩缩脖子,把脑袋往杨边疆背上一靠,躲在他身后暖和。
“哥。”她伸出手指戳戳他,“那什么……其实我想,我开春三月份就十八岁了。”
杨边疆:……啥意思啥意思是我想的意思?
“冯荞……”他思索着说,“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急着结婚,想是想,做梦都想,可是我担心你年纪小,我们刚订婚不久就结婚,怕你……”
上次寇金萍造谣说他们订婚前就相好了,其实造谣什么的,杨边疆一个大男人也无所谓,可是冯荞好像很生气,杨边疆在想,他们要是这么快结婚,恐怕三姑六婆又有人凭空臆测。
“我是想,寇金萍如今仗着个肚子,恐怕不会让我在家里安生了,我爸又对我这副样子,我就算不怕他们,在家里也是各种糟心,二伯娘家住着又不方便。我与其躲着他们,跟他们斗,倒不如大大方方结婚,理由都是现成的,我爸和寇金萍逼的我在家住不下去了,欺负我没妈的孩子,我只好早早结婚嫁出去了。”
杨边疆猛地刹住自行车,冯荞没有准备,惯性使然整个人都扑到他背上去了。杨边疆一转身,带着毛线手套的大手拍着冯荞的脸蛋:
“荞,你说真的?”
“这个还能说假的?不过……”
“哎,冯荞小同志,你可真是个聪明小孩!”杨边疆自发忽略了后面那个“不过”,一把抓住冯荞,满脸高兴的喜色,“今晚回去就跟我妈讲,争取过了年就结婚。”
冯荞:“……哥,我说的是三月份,我得满十八周岁才能登记呀。”
“那个好说。”杨边疆从善如流,啧啧两声:“哎,你说你后妈这个孕怀得可真好,真是时候。”
想吃窟窿菜,冯老三和寇金萍就给他们送莲藕来了,杨边疆觉着,真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他们。
“不过哥,你先别急着下决定。”冯荞说,“这里边还有个问题。”
“还有啥问题?”
“就是……我们怎么跟你爸妈说呀,结婚这事,本来都应该等着长辈决定的,我们倒先决定了。再说你爸妈会不会觉得,我急着嫁过门似的……”
冯荞的声音越说越小,杨边疆看着她笑:“你还担心这事?我的事情我作得了主,再说了,你说我过完年都二十三了,我爸妈能不急吗。他们可比我还急,让我们明天结婚都嫌晚了。只是因为你年龄小,我们订婚时间不长,他们不好催太急罢了。”
决定了这么大一件事,杨边疆心情兴奋,蹬车也有劲了许多,自行车在乡村田野间一路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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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赶到农具厂,发现两人今天是最早来到的。
杨边疆放好自行车,就忙着去开厂房,收拾打扫,保养带锯。冯荞则拿了钱和肉票去食品站买肉,趁着还早,还没到上班时间,先把中午小食堂要吃的菜买了。
食品站就在隔壁,一墙之隔,冯荞慢悠悠走到农具厂。以前食品站卖肉的两个师傅会肉放在院子里的案板上卖,现在天冷了,他们就把肉案挪到了屋里,冯荞因为负责小食堂,经常来买肉,算是熟门熟路,她推门就走了进去,卖肉老赵正慢条斯理在剔骨头。
“赵师傅,麻烦你给我割一斤猪肉。”
“哎,好嘞,你稍微等等,我先把他们的给割了。”赵师傅忙答应了一声。
冯荞一扭头,便看见她身侧靠墙的地方还有两个人,一个女的坐在凳子上,裹着黄色军大衣,一个男的在旁边站着。冯荞随意看了一眼,发现那女的有点眼熟,虽然她包着围巾,只露着半张脸,可那双眼尾上翘的眼睛十分有特点,很容易认出来。
是跟孔志斌搅和一起的那个陈茉茉。
冯荞原先对于陈茉茉的印象,就是个不怎么搭理人的女知青,她在冯庄村插队的那段时间大概不到一年吧,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冯荞就没跟她说过几句话,这个女知青总让人感觉有些清高,有些傲气,不怎么愿意跟村里的姑娘们来往。也只有生产队上工时能看到她,偶尔倒是能看到她跟村里的小青年说几句话。冯荞那时候才十五岁呢,当时不懂也不注意,其实村里那些小青年挺喜欢围着陈茉茉转的。
再后来,陈茉茉调去镇公社当广播员,就见不着了,再一次见到的时候,就是冯荞撞见她跟孔志斌在村后拉着手搂搂抱抱那次,然后冯荞跟孔家退婚。听说退婚后陈茉茉便开始公开跟孔志斌来往,不知为啥却没正经订婚。她有时也会在村里出现,到孔家去找孔志斌,不过冯荞每天忙着上班,并没有遇见过。
如今再看见陈茉茉,冯荞什么感觉也没有,就是个见过认识的人罢了。然而她这么一注意对方,陈茉茉就微微歪头看看她,似乎认出了冯荞,眼皮一挑,很不屑地哼了一声,便把头转到一边去了。
冯荞莫名好笑,懒得理她,就收回目光,站在肉案旁边等着。然后她听见陈茉茉很不耐烦的口气发话了。
“老赵,你快点行不行啊,你看你磨磨蹭蹭的,我们工作那么忙,哪有闲工夫等啊。”
“嗬,小陈同志,要不你来试试?”卖肉老赵把剔骨刀随手往猪肉上一插,指着那刀招手叫陈茉茉:“来来来,小陈同志,你试试这个猪腿骨不剔出来,你能不能把肉割开,你试试好不好剔。”
陈茉茉被怼得冷了脸,她旁边那男的忙说:“老赵,你也别贫啦,赶紧弄吧,食堂采买的小刘摔伤了,我们帮忙来买肉,回去食堂还等着用呢。”
老赵慢条斯理剔完了猪腿骨,从猪肩往后割了一大块肉,有四五斤的样子,称了重量,熟练地拿尖刀捅穿一个窟窿,用粗麻穿过去栓上,递给陈茉茉身旁那个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