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瞳举步向前走,“呵呵,是啊,来参加校庆的都是有成绩有作为的牛人,像我这颗当年只读一半学期就跑掉的嫩葱青蒜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个意外——我妈妈的老师要我来这见他一下的。”她居然心平气和说出缘由给他听,竟仿佛已经忘记与他之间那些往日的旧情之伤。
庞蒙随她一起往前走,双眼灼灼望着她脸颊,眸心晶亮闪烁,声音中几乎隐有哀求,“时间还早,不如先来看我写字吧?”
许瞳抬眼去看他,忽然被他眼底满满的恳切期盼所震慑。
重游在故地,身边是旧日情人,熟悉的面庞,遥远的回忆,刹那的影象重叠,几乎让人生出一种错觉——仿佛两人从未曾移动过,只是那样一直相对凝视着,任凭时间在身边匆匆来又匆匆去,冷冷带走一切美好,对在凝望中不知怎么竟迷失掉对方的两人报以残酷嘲笑。
多唏嘘,这就是他们的青春,那样明媚的来过,又那样伤痛的走了。每当再回忆起来,不禁令人叹息幽幽,眼底酸涩,心头泛软。
微微沉吟一下,几乎有些可怜庞蒙,许瞳点点头,“来得还真是有点早,能有件事打发下时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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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蒙脱下西装外套,搭在一旁椅背上,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他将两只袖口分别解开,胡乱的挨个向上挽着,为等下握笔题字做着准备。
许瞳有些惊悚。
他竟把那样精致的两只雪白袖子挽得像花椰菜的菜心一样,层层叠叠褶褶皱皱,真是笨拙得可以。
还不只如此,也不知怎么,那袖口就像被顽皮的小恶魔施过魔法一样,偏偏要与他作对——他不断的把它们挽上去,它们不断的自己松脱下来,如此一直没完没了、反反复复。
许瞳实在看不下去,冲动的走上前,手臂向前一探,“你真的好笨!让我来吧!”
三下两下就把袖口利落挽好。
抬起头时,她看到庞蒙脸上的神情几乎已是欣喜若狂。
许瞳默默叹口气。
他对她依然没有死心。可她却早已经对过去再无一丝留恋。
他这样对从前执着不放,始终坚持,可就算到了将来某天,她依然未必动容,到头来他只是会害苦他自己。
该怎样让他知道,他们之间再也回不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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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蒙提起毛笔,写过几个字,忽然一抬头,看向许瞳的眼神燃起灼人的温度,声音沉沉的有些沙哑,似心中正为某事忐忑紧张着,“不如,我教你写大字吧!”
每个字,说出来时,仿佛都在颤抖。
这个人,这句话,这地点,这情景,和多年以前比较起来,竟几乎一模一样,一时间许瞳甚至有了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稍稍恍惚一下,她即刻便定下自己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