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修明的脸色太过平静,沈锦的表情也很理所当然,楚修远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大惊小怪,等楚修明把沈锦抱下来,主动开口道,“大哥,这有匹母马已经揣崽了,不过要价高而且不知道公马是什么品种,你来看看。”
“好。”楚修明虽然把沈锦放下了,可是手还没有松开,那匹揣崽的母马被单独拴着,肚子已经显怀了,看着就像是快要生了一样,沈锦还是第一次看见,不过这周围的味道很难闻,也怪不得楚修明最后才带着她过来。
离得远看不出什么,楚修明想了一下才松开了沈锦的手说道,“不是想买小东西吗?让修远带你去别处看看。”
“我在这里等着你。”沈锦格外乖巧地说道。
楚修明闻言心中一暖,刚想说什么就听见楚修远说道,“嫂子,那边有卖雪兔的,我刚看见了有一窝呢,小兔子还没我手大。”
沈锦眼睛亮了起来,更加乖巧懂事地说道,“夫君你忙吧,我在这里你容易分心,办完事记得来找我和修远。”
楚修明看着沈锦无辜的样子,竟觉得无言以对,顿了下才说道,“去吧。”
“大哥放心,我会看好嫂子的。”楚修远保证道。
楚修明挥了挥手,等沈锦开开心心的和楚修远走了,还不断催促道,“快些走,万一被人买走了怎么办。”
“嫂子放心吧,那东西吃的多还没二两肉,没人要的。”楚修远说说道。
楚修明面色不变,说道,“走。”
留下的两个侍卫格外同情地看了将军的背影一眼,又转头看了一眼毫不留恋的将军夫人,原来在夫人心中,将军的地位还不如一窝兔子,对视了一眼,才跟在将军后面进去。
因为这边卖的都是活物,地上难免有些动物的粪便,和楚修明走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会选了干净地方走或者直接把沈锦抱起来,而楚修远可不会注意这些,沈锦踩着脚底软乎乎的东西,简直不敢去想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这些不舒服在看见楚修远说的那窝兔子的时候,全部消失了,这兔子很可爱,耳朵比平常的兔子要短,尾巴更短,眼睛又大又圆的,身上毛绒绒的却不是纯色,深深浅浅还不一样像是正在换毛,腹部倒是白色的,耳朵尖和眼圈是黑褐色的,脚掌是淡黄色,两只稍微大一些的兔子蹲坐着,四五只小兔子就在它们身边,楚修远说道,“你别看它们现在毛色不好看,等冬天的时候就变成白色了,而且这几只小兔子,应该出生不到二十天。”
“小兄弟知道的真多。”卖兔子的人开口道,“本想卖皮的,谁知道这兔子揣了崽,就杀不得了,我家又不想养索性就直接拎来,母兔是路上生的,小崽子今天才十一天。”
“你怎么知道它们不满二十天呢?”沈锦有些好奇地问道。
“因为满二十天的兔崽,大兔子就不会和它们那么亲近了。”楚修远说道,“嫂子要吗?”
卖兔子的人听见楚修远的称呼,才知道少女已经嫁人了,他还以为这两个是两下无猜来玩的。
“我能摸摸它们吗?”沈锦看着卖兔子的人问道。
“可别被它们伤着了就行。”卖兔子的人开口道,恐怕谁也不忍心拒绝这么可爱的姑娘,不过嫁人嫁的太早了,真是可惜了,不过想来是嫁到了大户人家,否则也养不出这样的娇娃。
沈锦点了点头,眼睛睁的大大,楚修远差点笑出来,因为笼子里两只大兔子也是睁着大眼睛看着沈锦,他们就像是隔着笼子在交流,眼睛都是又圆又亮,沈锦伸出手指顺着笼子的间隙戳了兔子一下,马上把手收了回来,盯着兔子,见兔子没反应,才又伸进去戳了一下,兔子这次有反应了,被戳的兔子慢悠悠动了一下,然后用短短的尾巴对着沈锦。
“多少钱?”沈锦满脸喜爱,她决定回去了单独圈个地方种很多青草来给兔子吃,而且会变色的兔子!
她记得前蜀韦庄的《尹喜宅》中就有两句,“蒙蒙暮雨春鸡唱,漠漠寒芜雪兔跳。”写的正是这种兔子。
卖兔人也没多要,就说了一个数,沈锦看向了楚修远,楚修远点了下头说道,“我们买了。”
没等楚修远掏钱,沈锦就付了钱,楚修远也没有去争,不过在沈锦付完钱后,就主动拎起了兔子,这么多只大大小小的兔子加起来,也是不轻的,让沈锦拎着被自家兄长看见了,回去还不得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