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1 / 2)

程霄清楚奶奶对林芷初来说意味着什么,相当于仰仗的靠山在一瞬间崩塌了,她的世界也顷刻颠覆。而他对她的忽视,让她的世界颠覆得更加彻底。他在她最艰难的时刻不在身边,甚至拒绝她伸出来的手,当时他只顾着去做他觉得对的事情……如今回想一切,才发觉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程霄走到林芷初的床边坐下,她的脸色白得像纸,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要回老家,她原本不必遭受这些。

程霄捂着眼睛,他都不敢看她,每看一次总提醒自己有多么糟糕。他开始断断续续的对她讲话,“以前我觉得喜欢你,就要给你最好的生活,我总想着以后不要让你吃哪怕一丁点的苦,但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我的方向是没错的,但是路径走错了。比如我应该先爱你再创造,我却总以为要先创造才能爱你,等我创造好了发现你都不见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做这一切的意义。”

“对我而言,最大的打击不是你说不爱我了,对我来说最大的打击是我拥有一切的时候却突然找不到你了,我觉得世界都是荒谬的,我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世界。怀疑我所在的世界都是虚幻的。如果我现在拥有你,不管要我付出一切我都愿意,只有你可以把我颠覆的世界摆正回来。”

“可是你再也不会原谅我了吗?”

……

林芷初睁眼的时候,瞧见程霄捂着脸坐在她身旁,他低着头,眼底泛红,有一滴泪水滑过脸庞,这是她第一次看见程霄的眼泪。

以前最剧烈争吵的时候他没有掉眼泪,回来求复合求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没有,这一次却清楚的看到了他的眼泪。

她以前还以为程霄是不会掉眼泪的。

林芷初看他一眼,觉得难受,主动安抚他,“我没事了。”

这个时候有护士进来换水了,程霄主动的退开。

晚上的时候,他们就开车回来,程霄一路上的话都很少,叮嘱林芷初照顾好自己,觉得不放心,还上楼给她煮了粥。

林芷初知道程霄的厨艺也是很有限,但他今天煮的瘦肉粥倒是意外的好吃,她连吃了两碗。

程霄见她吃完了,才和她谈事:“沈嘉瑜的婚礼不用担心,我可以应付。”

林芷初眼睛随即亮了,深吸一口气,感觉落下一块心头大石。

“但是我需要一个女搭档。”程霄补上一句。

“有的有的,我都给你找好了!对方很有经验,你别紧张,绝对可以救你的场。”林芷初说。

“我用得着她救?”程霄自信得有些过分,“不用了,我不要她。”

林芷初皱眉,不得不提醒他,“程医生,你已经十年没做过主持人了你知道吗?你以为自己还是十年前那个少年?”

“我不是吗?”程霄瞥她一眼,“我不要别人做搭档,我要你做搭档。”补上一句,“你来帮我,说不好的我给你救场。”

呦呵。

林芷初微微眯眼,看着程霄的脸在暗黄灯泡下的笼罩之下轮廓分明,他一如既往的五官立体轮廓分明,倒仍旧是十年前她初见的那个少年模样,也仍旧那么自信,自信得过了头。

都十年没碰过话筒了,还想救别人的急,自己不犯错就已经是万幸了吧?

林芷初用一种“你在给我开玩笑”得眼神看他。

但是程霄很明显下定了决心,“你答应不答应?”下一句就是威胁,“不答应就不干了吧,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

现在骑虎难下。

林芷初没办法,以前她还可以给自己找无数个借口,说自己现在一上话筒就紧张,那时的自己仍有无数退路,但是现在不行了。这个婚礼的成功与否,关乎她的身家性命与财产,关乎到她用绳命的热情拿来创造的事业能否持续经营下去,她觉得自己就算豁出老命也要干好这个婚礼了。

所以,只能硬着头皮点头了。“好吧,我答应你。” 补上一句,“但是你绝对不能临时反悔!”

她说完,看到了程霄瞬间扬起的嘴角,他的黑眸在灯光下闪烁着光亮,噙着笑意看她,笑意一点一点漫上他的眉梢眼角,仿佛还像从前一样。

第50章

沈嘉瑜婚礼的前一天, 俩人投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 一整天待在程霄家里准备, 都说时间越紧急,越容易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林芷初自认为没有什么特殊的潜能可以激发,但是程霄为她准备了一个话筒, 让她除了吃饭上厕所其余时间抱着个话筒练习。

林芷初觉得抱着个话筒的自己看起来很傻逼,连那条胖猫都跑来嘲笑她, 朝她“喵呜喵呜”的叫, 还得意的晃动着它的猫尾巴, 搞得林芷初很想给它断猫粮=。=

程霄把胖猫赶到它自己的猫窝里睡觉,不许它出来, 胖猫待了一小会,又晃着它那胖身子,喵呜喵呜跑到林芷初脚边叫嚣着。这下连程霄都拿这条胖猫没辙了。

他皱着眉头,看一眼这不让人省心的胖猫, 再看一眼濒临绝望奔溃的林芷初,压低声音说:“你当它是你台下的观众就好了。”

林芷初朝胖猫翻了个大白眼,才不要你这只胖猫当我的观众,才几年而已, 你就不认人了, 你这个胖图!

程霄就看着她笑了一下,窗外的风鼓进屋子里, 扬起白色的纱帘,她和纱帘隔在中间,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送来了栀子花的香味。

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的午后,那是他们从东樱岛回来的第二天,房间弥漫的是雏菊的香味。那天他还穿着他的大衬衣,他的衣服将她年轻的身体包裹出来的轮廓,像裹了一层流动液体的奶油,他那时盯着她,觉得自己随时可以上去把那层压根不成障碍的液体给扯掉,她是年少时第一个激发他情感的女孩,所以总叫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忘怀。

她今天穿着连衣裙,中袖的,天气有些转凉了,她的身体依旧年轻,比从前更饱满,愈发像奶油,日光下闪着亮眼的光泽,不停诱惑着他的眼睛、他的身体。

程霄的目光停留在她细腻白皙的脖颈上,没再往下看了,他转身走到阳台处抽烟,胖猫喵呜喵呜的跟着他走出去,程霄索性把落地窗阖上了,彻底把空间留给了林芷初练习话筒。

林芷初见胖猫终于走了,原本可以专注练习的,可是练了一会儿,又觉得仿佛少了些什么,太安静了,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有胖猫骚扰的环境,那样感觉压力不太大,太过安静反而让她太过专注,太过专注的结果就是每念一句都异常小心,害怕自己会念错。这种感觉很糟糕,越是害怕就越是念不好。

程霄刚才跟她说了,念稿的时候眼睛集中在一点,就不会分心,她按照这个方法,倒是觉得有效。之前,她总觉得话筒那里有个开关,一下子可以把她最崩溃心酸的事情都拨开,可现在想来,一切都只是心理作用罢了,何况,时间过了这么久了,再令她崩溃的事情与伤口都早已经愈合了,人除了悲伤还得生存,眼下就关乎她的生存,她觉得自己的确没有什么好矫情的了。

于是开始专注的念稿。念了一会,她又觉得室内只有自己一个,好孤单,于是把目光投向了落地窗外,正站在阳台抽烟的程霄。

程霄站在光线的余晖下,橙色的夕阳笼在他身上,他抽烟的时候侧对着她,低头点烟灰的模样显得有些孤独落寞。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对上她的目光,林芷初立刻心虚的收回了目光,转过了头,继续念稿子。

过一会儿,程霄从阳台外面走回来了,靠近她,带了满身的烟味还有他身上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他吸了烟味道却并不难闻,总之不令她排斥。

程霄站在她眼前,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牵她手腕,“走了。去吃饭。”

“我还没念完。”林芷初充分表现出一个学生特有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