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节(1 / 2)

罗参把镜棺碎片还给万俟林木,说:“好了,现在可以给销离麓解毒了。”

众人都狠狠松了一口气,尤其是苏莫遮。

苏莫遮真的不想和大金为敌,他们一起长大,不管父亲怎么想,但是在苏莫遮心里,大金就是自己兄弟,虽然自己以前“混蛋”了一些,但他不想失去这个兄弟。

大金点点头:“我需要一只铁碗,还有火源,可以加热铁碗。”

江月白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只小碗来,他们这里还留着两个背包,没多少食物了,但是“厨具”还有。

万俟林木挑了挑眉,看着大金配置“解药”,他有些好奇,大金的海虫到底用什么养出来的?

万俟林木趴在罗参耳边低声说:“恭喜你啊,收获了一只忠犬徒弟。”

大金的性格略微偏激,之前“误入歧途”,属于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性子,如果拜了罗参为师,日后肯定是出生入死的忠犬一枚。

罗参笑着说:“还是木木有办法。”

如果不是万俟林木突然把镜棺碎片扔给大金,估计谁也无法打动大金。

他们说话的工夫,大金已经把小碗和便携式的小灶炉都准备好,俨然是一副要做饭的模样。

万俟林木:“……”做饭?

大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橘色小波点的透明包装,竟然是一块水果糖。

看起来……

是橘子口味的。

别问万俟林木怎么知道的,因为罗参喜欢吃这种糖,草莓口味,之前万俟林木去逛超市的时候,看到过橘子口味和草莓口味两种,罗参强烈要求买草莓味的。

原因很简单,橘子口味是酸甜的,而罗参喜欢齁死人不偿命的……

万俟林木有些惊讶,他早就发现了大金喜欢吃甜食,大金人高马大的,看起来憨厚老实,随身携带着几块糖,挺有反差萌感。

但是他想错了……

这些糖,不是给大金吃的。

而是……

大金见他们盯着自己剥水果糖,就说:“哦,金缕喜欢甜食,很喜欢水果糖。”

大金养的海虫叫做金缕,而且喜欢吃甜食……

大金把糖放在小碗中,然后又丢了一块巧克力进去。

黑巧克力,百分之七十五浓度。

将巧克力和橘子糖在小碗中一起加热。

众人:“……”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你的海虫……口味还挺独特的?”

罗参之前说过了,海虫对于无启族人来说,就是一种宠物,但是万俟林木从没想过,大金养海虫这么“肆意”?

这真的是养宠物吧?

小碗加热,巧克力浓浆混合着橘子水果糖,完全融化。

万俟林木说:“就这么简单?这样就能把海虫引出来?”

大金摇头说:“当然不是。”

大金卸除了伪装之后,是个不苟言笑,没什么表情的人,狠戾挂相,和之前的任劳任怨傻大个儿完全不一样。

“如果只是巧克力和水果糖,海虫太容易被引出来了。”

虽然这两种东西融合在一起,的确也有些奇葩,但是也难保没有喜欢这种吃法的奇葩。

所以引出海虫,还与一环最重要的工序。

“嗤——”

大金突然用钩子刮破了自己的手掌,将血液滴入小碗之中。

浓稠的,冒着泡儿的黑色液体,咕嘟咕嘟的开着锅,大金的血液“滴答——滴答……”融入“老巫婆的高汤”中。

呲——

冒出一股浓烟。

“嗬……”

销离麓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眼眸无神,乱晃着,身体微微抽搐起来。

“小鹿鹿!”苏莫遮赶紧稳住销离麓:“你怎么了?”

销离麓浑身颤抖着,嗓子滚动起来,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爬……

一点点爬。

爬出来……

嗬——

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