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2)

褚导一脸冷漠,“浪费时间。”

“……”

生活制片已经帮着订好了机票,又开车把徐洛阳和卢笛送到了机场,说了句“一路平安”之后,又风风火火地赶回了伽罗影视城。

卢笛拿着行李箱,半天才憋出了一个形容词,“画风清奇!”

“是挺清奇的。”徐洛阳压了压戴着的帽子,“其实在褚导的剧组挺开心的,每天就只需要想着怎么演好戏就行了,没那么多人情世故和勾心斗角。”说着,他拍了拍卢笛的肩膀,“走了走了,回b市吃好吃的!”

心里的弦完全松了下来,徐洛阳在飞机上睡得天昏地暗,直到下飞机见到郑冬,都还睡眼惺忪的。

郑冬问卢笛,“这是一路上都在睡?”

卢笛点头,“最后两天赶戏,徐哥一天就睡三四个小时。”

“嗯”了一声,郑冬从包里翻了个文件夹出来,递给徐洛阳,“看完说说感受。”

徐洛阳抖着手把薄薄的几页纸翻完,直接就被吓醒了,哀嚎,“为什么接下来半年的时间,日程都排满了?!”

郑冬回答,“因为你还没过气。”

“……”很有道理。

————

徐闹闹的小情绪:

我做了一个梦……qaq

第38章 第三十八颗糖

还没过气的最直接的证据, 就是徐洛阳连回一趟家的时间都没有。把行李箱塞进保姆车里, 他坐到中间的位置上, 迅速调整状态, 接着就元气满满地开口道,“让任务来得更猛烈些吧!郑哥, 我们接下来要去干嘛?”

郑冬翻了翻日程, “两个小时后, 也就是六点半试服装, 晚上八点半结束。这之后田雅雅会帮你做一个面部护理。”说着, 他抬头仔细打量徐洛阳, 有些嫌弃地叹了口气,“洛阳啊, 偶像包袱还是要背回来的, 我们走的好歹是颜值与实力兼备的路线。”

默默地把手里的牛轧糖放下, 徐洛阳一脸赞同地点头, “郑哥你说得对!”说完,他特意体贴地背过身, 确定郑冬看不见, 这才把糖放到了嘴里。

“……”

郑冬决定接受徐洛阳的好意,贯彻“眼不见心不烦”的理念, 继续道, “明天上午和下午拍杂志照片,摄影师脾气不太好,你注意一点。中午和《声色》的主编吃饭, 记得感谢她上次的帮忙。拍完照之后,有一个专访,预计凌晨一点之前能结束,问题列表马上发给你,你抽时间看。”

“嗯好,全都记住了。”又把日程在心里复述了一遍,徐洛阳咬了咬果汁杯的吸管,小声道,“我原本还想着下了飞机,先回去看看家里好久不见的小仙人掌……”要是能顺便睡一觉,那就更好了。

“徐同学,有这样的想法,说明你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郑冬喝了口黑咖啡,替他理了理,“《歧路》花了差不多五个月,褚导的电影花了一个多月,半年就晃没了。这期间你大小通告几乎都没接,曝光度简直创了新低,要不是上了几次热搜,你真的要凉了。”

徐洛阳眨眨眼,“时间过得好快,我和长安都认识半年了?!”

“……”

被徐洛阳念着的戚长安已经回到酒店——在和《绝地追击》的主创见过面,确定了接下来需要他出席的宣传活动之后,戚长安就把后续的事情都交给了梁丘。

洗完澡,戚长安穿着丝质的睡袍靠坐在床上,拿着手机编辑信息。他想问徐洛阳现在是否到家,吃晚饭了吗,下了飞机累不累。但编辑好之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了——加州已经是凌晨,要是徐洛阳知道他现在还没睡,肯定又会担心。

不过正当他准备放下手机时,却收到了对方发过来的信息,“提前说早安!刚刚忽然发现,我和你已经认识半年了,开心!”

我也很开心。

戚长安的表情柔和下来,心里所有的躁动都被这句话瞬间清空。他顺手点进微博,就发现微博的开屏广告已经换成了徐洛阳代言的一款香水。广告的时长只有几秒,里面徐洛阳穿着一套黑色燕尾服,眼妆很重,看起来有几分冷淡的邪气,和平时的风格很不一样。

只看了一遍,戚长安就辨认出徐洛阳朝镜头做的口型,说的是——心悦于你。

心跳忽然就漏了一拍,如同魔怔了一样,戚长安不断地点开又退出再点开,直到手机提示电量不足,他才恍然发觉,自己不知道重复看了这个广告多少遍。

第二天,徐洛阳完全是在换衣服和摆造型间度过的,等摄影师拍完走人,他直接躺到了当道具用的天鹅绒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哼哼唧唧,“我再次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玩儿坏了的破布娃娃!”

卢笛把水杯递过去,安慰他,“徐哥撑住,再把采访混过去,就可以回去睡觉了!”忙了一天,他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单手撑着从沙发上坐起来,徐洛阳忽然问道,“你说长安现在在做什么?”

“戚先生?”卢笛不知道徐洛阳怎么想起问起这个问题,他努力想了想,不太确定,“应该在工作吧,我们这边是半夜十一点,戚先生那边应该是上午。”

“上午啊……”徐洛阳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沙发坐垫,语气担心,“笛子,你说那边的早餐他吃得惯吗?长安他就是个挑食大王,但在外面,要是碰到不能吃或者不喜欢吃的东西,他也懒得让人重新换,不吃就行,但这样很容易吃不饱!”

卢笛还没来得及给出回应,就听见徐洛阳继续道,“他还很怕冷,不过我看了天气预报,加州的温度比b市要高。”

说着,徐洛阳沉默下来,他重新躺回沙发上,看着被风吹得微微晃动的小吊灯,心里冒出了一点涩意,和戚长安喝的茶一样的味道——有一个人明明和他相隔着整个太平洋,他却忍不住担心对方是否穿暖吃饱。

换了个姿势侧躺着,徐洛阳又问卢笛,“你有没有喜欢过谁?”

卢笛已经很习惯徐洛阳快速切换话题的风格了,他认真回忆了一下,“我幼儿园的时候,喜欢隔壁大班一个喜欢哭的小女生,她哭声很特别,我每次都能听出来。”

“笛子你这么厉害?不过这个太久远了,没有参考价值,换一个换一个,”徐洛阳想了想,“说说最近的。”

“最近……”卢笛麦色的皮肤透了一点红出来,“徐哥你之前拍《寻人启事》的时候,我挺喜欢女一号的助理的,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儿,比我小三岁,喜欢穿蓝色的裙子。”

来了精神,徐洛阳又重新坐起来,一脸热切地问他,“是个什么感觉?”问完又补充,“我是为了体验这种情感才问的,一会儿采访的时候我要念一首情诗,必须先酝酿酝酿情绪。”

卢笛很配合,“感觉其实也没有很特别,就是买早饭的时候会想给她带一份,总是想找她说话,晚上闭眼睡觉之前,会不由自主地想她。片场人很多,但我总能很快找到她在哪儿。哦对了,我看见她,还会心跳加速,会脸红。”

“这样啊,”徐洛阳手撑着下巴,认真地一条一条比对下来,觉得自己好像都挺符合的。下意识地把手放在自己心脏跳动的地方,他又回忆了一会儿,自己面对着戚长安,也心跳加速过,好像还不止一次?

我喜欢他吗?

徐洛阳在心里回答自己——是喜欢的,而且在不知不觉中,这种喜欢已经累积了很厚很厚,就像山上的落叶,一层又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