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视线从衣服上收了回来,对上余初:“谢谢你,余初。”
这么郑重的道谢,让余初老脸一红,有些心虚的转过身:“我去热菜——”
她其实也是路过的时候才想到的,楚小哥寄养在她这快十天了,她都没有主动想到这些细节。
担不住对方的道谢。
衣服是一个袋子一身装好的,楚小哥进了卧室,将衣服都试了一遍,余初预估的尺寸很准确,除了有件外套偏大之外,其他的衣服裤子都还算合身。
一身深色,一身浅色。
深色则是没什么款式,但是更保暖一些,衬衫+羽绒服+秋裤+黑色裤子+保暖皮鞋组合,适合二十五岁到四十岁的理工男。
浅色是偏年轻人的潮流,白色的高领线衣,灰色的呢绒大衣,卡其色的休闲裤,淡棕色的皮鞋,
可能是他长得好,也可能是他身居高位时间不短,这两身风格迥异的衣服,都压不住国师大人自身的气质,无论穿什么,都是人压衣服系列。
换句话也就是说——
其实国师大人穿什么都一样。
所以余初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刚换完浅色系一套的楚小哥:“这一身不错,明天跟谭队吃饭就穿这个?”
叶长谦低头看了看自己,也觉得不错。
“好。”
第二日,下午。
谭宪提前发来了餐厅的地址。
定的地方在巷子里,从地址上看,就不是特别好找。
余初算了算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出门。
国师大人可能是第一次坐地铁,也可能是第一次进入一线城市的市中心。
从商业圈进去,从商业圈出来,全程都是半仰着头,四处打量,一幅乡下人进城的模样。
余初怕一转眼把人给丢了,从进地铁站开始,就拽着楚小哥的袖子。
还时不时回头看上几眼,若是见楚小哥对什么特别有兴趣,干脆停下来等上一等,让他看个够。
比幼儿园老师带孩子还操心。
所以谭宪在店外接人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他们的国师大人,打扮十分时尚年轻,板着个脸,手里拽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走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往半空中看上一眼。
某人走在前面,拽着国师大人的袖子,跟老妈子似的亦步亦趋。
余初看见谭大爷的眼神,放开了拽着楚小哥的手,下意识就想解释:“国师大人觉得氢气球能够无风悬浮,十分感兴趣,这个也不贵,所以就顺手买了个。”
谭宪心下叹了口气。
这傻姑娘——
现在重点不在氢气球上,甚至不在于他穿什么,拿什么,甚至是对什么感兴趣上。
叶长谦是什么人?
不到二十五岁,就让老国师放手退休,年纪轻轻继任了国师一职,任职几年来,一边在朝堂翻云覆雨,一边在民间威望无双的。
脑子里装的都是人心度量,肚子里塞的都是朝堂谋略。
这样一个心思缜密,城府深沉的人,如今却表现的人畜无害……
谭宪有些不忍心看余初,转过身在前面领路。
到包厢前的时候,谭宪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余初: “藤晓在里面等着,她怕你不开心,不知应该不应该出来接你……虽然没有什么立场,但是……”
他什么话都说了半句,其实什么都没有说。
但是余初却听懂了他语气里的歉意和恳求,点头:“我明白的。
包厢不大,菜却摆满了一桌子。
藤晓坐在最里面的位置,穿着一件浅色的毛呢长裙,称的她原本就没有什么血色的脸,更加的苍白了。
“你来了——”她从位置上站起来,可能是不知道以什么样的表情面对她,目光求救的看向谭宪,难得的露出些忐忑来。“我们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意的点了几个,你还有什么喜欢的,让服务员再上几道。”
“这都叫随意了,那以后我可不敢请你们吃饭了。”屋子里的暖气足,余初自然的接了藤晓的话,将外套脱了放在椅背上,“我不挑食,只要是好吃的……”
叶长谦将手里的氢气球系在椅背上,低着头道:“她喜欢吃虾蟹。”
余初楞了一下,明白过来那个“她”是自己,笑着打哈哈:“你们别听他的。”
四个人八菜一汤,还不够?
“大闸蟹,淡水虾,海蟹海虾……”
她用手肘撞了撞身边的人,压低了嗓子:“叶同志,这不是打土豪,咱们能不能稍稍客气点?”
叶长谦眨了眨眼睛,当做没有听到:“红烧、清蒸、蒜蓉,不拘什么做法,她都喜欢。”
两人的互动和小动作,让包厢原本有些僵硬的气氛,突然变得轻松和好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