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皋河是流入巢湖的一条支河,此时冬季,水势尚平,因此绕道循水浅处过河,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风从水面拂过来时,还是带着股冷意。
贾甄用随身带的毛巾将腿上的水擦干,再套上棉袜子,穿好长裤,用绑腿将裤腿绑好来。
在他旁边,刘翎啧啧了两声:“你们倒是会保养。”
说这话的时候,刘翎脸上满是羡慕。
他自然要羡慕的,贾甄作为俞国振的家卫,他是第四期中的一员,因此已经被提拔为棚正。但在俞国振的家卫中,无论是身有职守的,还是普通白身,装备都是极齐全。比如说,每个人随身的五件套:水壶、毛巾、绑腿、跨包、搪瓷碗,极为方便,其余四样倒还罢了,那搪瓷碗是特制的,除了可以用来饮水之外,还可以用来煮水和熬粥。
搪瓷的发明,倒是一个偶然,为俞国振研究玻璃制造工艺的工匠中,有一位原先学过制造景泰蓝,他有一次出于好玩儿,在坩锅炉中放入了他自己做的一个小玩意,只不过景泰蓝原先用的是铜胎,而他在新襄能弄到的只是铸铁成而的铁胎。最后烧出的东西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因为有了一层玻璃瓷釉的原故不易生锈。在潮湿高温的新襄,这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发明,因此很快在窑匠中便流行起来。俞国振回新襄后发现了这个,当时真是大喜,便重赏了那名工匠,而新襄的物产中,便多了搪瓷器。
首先装备的,就是家卫,原先家卫们使用的葫芦和铁碗,全部被搪瓷水壶与搪瓷碗代替。这搪瓷碗底部还有铁片做的活动把手,既方便家卫将之架上火堆加温煮热,又可以防止温度太高烫着人手。
贾甄笑着道:“我们小官人说了,还望着我们为他效力一辈子,当然都得活长些。刚趟的水可真冷,若是不擦干了,今后便是风湿。”
架在火上的搪瓷碗里传来水开的沸腾声,一股香味传来,让刘翎忍不住深吸了一口。贾甄见他这模样,爽快地将那搪瓷碗拿下来,推到他面前:“吃吧。”
“这如何好意思?”刘翎有些窘。
“有何不好意思的,不过是一餐之食罢了,我们虎卫,随身都带有五曰之粮,若是到无法补给之处,也不惧会饿肚子。”贾甄一边说,一边拍了拍肩上斜套着的粮袋,颇有些自豪地说道。
随意折了两根树枝充作筷子,刘翎接过了搪瓷碗,打开之后,喷香的米饭味传来,除了米饭之外,里面还有大约七八块咸鱼干。刘翎只吃米饭,小去碰那咸鱼,贾甄见了笑道:“你只管吃就是,我都说了,我们身上可是带了五曰的储粮。”
闻得此语,刘翎这才去吃咸鱼,一尝便觉味道不一样:“这是什么鱼?”
“谁知道,反正是海里捞起来的,腌渍好来,再用冲压机压出水,就变成这玩意儿,若不煮开,简直就是树皮,咬都咬不动!”
“有鱼吃就是极好了,你还抱怨……啧啧,俞公子当真是仁主,待你们这般好,若是我有这运气,能为俞公子效力就好了!”
刘翎不是在瞎恭维,他说的是心理话。他不过是应募而来的官兵,今年也只是十九岁,与贾甄是一般的年纪,可是贾甄的身上什么都有,而他身上却是什么都没有!
俞国振身边,只有五百人,两百家卫,再加上孙临分给他的三百官兵。过河之后,他便让众人先择地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又小睡一觉。
他自己却举在望远镜,在高处向渡河过来的地方张望。
“小官人,为何要在此停留?”田伯光有些不解。
“咱们击破了那个什么乱世王,夺了被裹挟的百姓,但贼人并未全部擒住,还有一些人逃过了河。他们是知道咱们人数并不多,必然会禀报给河那边的贼渠。”俞国振道:“方才审贼时你也听到了,这边殿后的贼渠是横天王王子顺,此人凶残狡诈,姓喜杀戮,他奉高闯之命来殿后,原本就是极不情愿,现在还出了事情,裹挟的百姓被我夺来,你说他会如何选择?”
“若我是他,有两个,一是立刻脱离,与闯贼会合,二是伺机反扑,重新夺回人口。”
“对,故此我在这查看,他现在应当知道,我可不是那些蠢人,而且他人力比我多。因此,他最有可能还是夜袭,在那边我没有断浮桥,表面上是为了方便我军渡河,其实是方便他夜袭呢。”
“可我们到这里……”
“吃过一次亏,我想王子顺会谨慎一些,他要夜袭,应当会兵分两路,一路自浮桥杀回,另一路则是择地趟水过河。”俞国振指了指自己过河之处:“既然要趟水,自然也要派人来探察,看哪里河浅水缓,你看,他的人来了。”
田伯光也举起了望远镜,这东西即使是新襄也是稀罕物什,但田伯光如今已经是团副,配有一架望远镜。
一小队,大约是十三四名流寇正牵马来到这里,此地离浮桥已经是十余里远,而且俞国振他们过河时留下的痕迹也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那些流寇并未生起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