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2 / 2)

极品财俊 付麒麟 3196 字 13天前

杨威抱拳答道:“回二爷,昨晚洪大侠与奴才们在撤退去寻马的半途中,正巧碰到了被人围攻的全公公与十几名羽林军,就顺手救了下来,全公公昨夜受惊过度,给吓坏了,见洪大侠身手高明,就让洪大侠护送着他先一步返回京城了。”

“哦,全公公没事就好。”依着洪峰的性子,自是不会把全公公放在眼中,想来答应护送全公公,也是因为怕连累了他,林敬之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

如果洪峰真能把全公公平安的护送到京城,全公公就会欠下他一个天大的人情!这对于京城一个朋友都没有的他来说,倒是件天大的好事。

玉姨娘却是眉头一挑,对全公公甚为不满,这里离京城还有很远的距离,洪峰走了,就没有高手帮着她保护书生相公了。

三人谈话间,客栈伙计端着热呼呼的饭菜,敲响了房门,“两位客官,饭菜好了。”

“进来吧。”现在已是下午时分,林敬之与玉姨娘的肚子早就饿了,伙计进来以后,把手中的饭菜放下,就恭敬的退了下去,一共有六七道菜肴,和一盆热气腾腾的鸡汤,荤素搭配,香气扑鼻。

“杨威,你也吃。”林敬之给杨威那边推过去两荤一素,三个菜肴,并亲手帮他盛了一碗鸡汤,这大冷的天,喝一碗刚下火炉的鸡汤,立马就能赶走寒冷。

杨威接过玉姨娘推过来的一碗米饭,连忙开口道谢。

全公公没有死,对大乾王朝来说也算是件好事,不然新登基不久的皇上难保不会一怒之下,硬要钦差大臣尽快捉拿凶手,到那时,那个刚正不阿的钦差大臣再次发威,估计田机与郑胜就会揭竿造反了。

吃着饭,林敬之的大脑仍在飞速运转,想来想去,觉着自己必须得尽快赶往京城,不然全公公若是被吓坏了,在新皇帝面前煸风点火,说些过激的话,估计也会坏事,虽然现在洛城已经脱离了田机的掌控,但其一旦造反,必然会先将洛城拿下。

只有拿下洛城,没有了内患,田机与郑胜,才能全心全意的对抗朝廷派来镇压反叛的军队。

“玉儿,我们快点吃,吃完了就赶路。”林敬之拿起饭碗,狼吞虎咽。

不一会,三人就将一桌子饭菜风卷残云的消灭了个干干净净,林敬之刚站起来,想要起程,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把黑豹子的皮毛在床榻上铺展了开来,找来剪刀,把四肢处的毛皮裁下。

玉姨娘搞不懂书生相公在做什么,好奇的问道:“二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爱心手套。”林敬之嘿嘿一笑。

林敬之先照着自己的手掌剪出来两张皮毛,然后又依着玉姨娘的小手,剪了两张,不过因为豹子皮很厚实的缘故,剪的有些歪曲。

接下来,他让伙计找来了针线,亲自动手缝补,不过他只是缝了几下,就被玉姨娘接到了手中。

那豹子皮实在是太厚了,而且铁针也太细太小,他必须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穿过去,不过到了玉姨娘手中,就简单多了,就跟缝制普通的布料一般,瞧了瞧玉姨娘那双柔若无骨的小手,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那十根纤指,怎么就能蕴藏那么大的力量。

尽管玉姨娘绣工不咋滴,但在林敬之的指导下,还是缝制出了两双像模像样的手套,黑豹的皮毛很光亮华丽,掩遮了工艺上的不足,瞧着倒也颇为顺眼。

拿起手套,林敬之帮刚放下针线的玉姨娘套在了手上,稍显肥大,玉姨娘惊咦了一声,“二爷,您裁剪出来的手套戴在手中不但暖和,而且灵活了许多。”

古代的手套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根手指是并在一起的,玉姨娘第一次戴上这种手套,好奇不已。

林敬之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那双手套也戴在了手上,刹那间,一股温热就传了过来,“这下骑马赶路,拿着缰绳就不会冻手了。”

“二爷,有人给您寄了一封书信。”他的声音刚落地,先前那个伙计的声音就在门口响起,林敬之闻言愣了愣,暗自纳闷,自己才到这里,谁会给自己写信呢?

“进来吧。”

门外的伙计应了一声,用双手捧着书信,一脸恭敬的走了进来。

取过书信,林敬之问道:“送信的人呢?信的主人是谁?”

“回二爷,送信的人是个衣衫褴褛的难民,他说您只要打开了书信,就知道写信的主人是谁了。”

“你先下去吧。”林敬之摆了摆手,伙计应了一声,倒退着走了出去,玉姨娘这时凑了上来,也想要看看这是谁寄来的书信。

打开信封,一股诱人的女人暗香扑鼻而来,林敬之鼻头本能的抽动了几下,连忙又将书信给合了起来,心中惊咦了一声,‘原来是她!’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不死不休

信纸中那股惑人的体香,不就是胡娇奴的么?这对双胞胎除了相貌以外,其他的地方好似都是截然相反!

姐姐胡娇娇美的如落下凡间的仙子,不染半点尘埃,而妹妹胡娇奴却似妖冶的狐狸精,人间祸水;姐姐的体香清淡馨香,犹如空谷幽兰,而妹妹的体香却如极品毒药,让人甘之如饴,欲火突生!

林敬之记得清清楚楚,刚离开洛城时,洪峰当着他的面给玉姨娘提醒过,说是如果遇到了胡娇奴,一定要多加小心,避免为其所害!

玉姨娘以前肯定是不认得胡娇奴的,不然他们两个上次去流烟阁,二人见面后不会跟陌路人一般,那她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纠葛呢?

没有避讳玉姨娘,林敬之将纸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只见上面写了一行绢秀的大字,‘出门左拐,胡记酒馆,二楼,一个人来!’

署名果然是胡娇奴。

玉姨娘虽然识字不多,但嗅觉足够敏锐,开口问道:“二爷,这封信可是那个胡娇奴托人送来的?”

轻轻点了点头,林敬之道:“不错,正是此人送过来的,玉儿,事不宜迟,我们必须马上赶路,我现在就去赴约,你与杨威则去大街上多买几件厚实的衣衫,越往北边走,天气就会越冷,暗卫们也得添件保暖的棉衣才成。”

说罢,林敬之伸手入怀,取出了一张银票,递到了玉姨娘的手中。

穷家富路,更何况林敬之此次要去的地点是京师,皇上找他还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少不了得打点一些人,所以除开小额的开销,他的身上还装有足足五十万两银票。

玉姨娘原本有些不放心,但见书生相公不容她开口,就大踏步走了出去,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去了,她与杨威商议了一下,看需要买多少衣衫,这才从伙计那里问清楚了卖衣服的地点,直奔布衣店铺。

林敬之离开客栈,径直来到了胡记酒馆,踩着楼梯,爬上了二楼,抬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曼妙,头顶黑纱的女子坐落在窗前一角,稍微犹豫了一下,就走了过去,他虽然与胡娇娇的这个双胞胎妹妹见面次数不多,但还是从体型上将她认了出来。

“胡姑娘,你此次找我来有何要事?”来到桌前,林敬之站定问道。

胡娇奴一身黑色的紧身长裙,将成熟的身姿彰显的极为性感,整张俏脸都蒙在头顶上斗笠四周垂下的面纱下边,虽然看不清相貌,但却多了一股神秘感,使正常的男人忍不住想要上前将之揭开,一探究竟。

“坐。”今天的胡娇奴,明显比往日里冷了几分。

林敬之闻言坐在了对面。

“你很好奇我为什么会跟来?”

“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