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珍问:“谁亲眼见了?”
那县令左右看了看,抬下巴,示意县丞出面。
县丞得到指示,赶紧站出来,说道:“正是我。”
打人这件事情本来就没根没据,要编起来也十分方便。
许珍问县丞怎么看到的,在哪瞧见的,瞧见了什么。
那县丞便直接编了一套,说自己刚刚在路上行走,闲着无聊四处探看,没想到瞧见树林小道边,那妇人和小叫花擦肩而过,那小叫花突然暴起,往妇人身上砸了好几拳,甚至还打出了血来。
他描绘的很精彩。
许珍问他具体位置,他便走过去,找了个尉,两人演示一遍。
第一拳打在肩膀上,之后好几拳打在腰间。
许珍走过去看了会儿,然后问道:“当真是这样打的?”
县丞说:“没错!”
许珍问:“打在腰上?”
县丞自信说道:“没错!”
许珍问:“你们检查伤口了吗?”
县丞瞪眼说道:“自然检查了!不然如何判案?”
许珍问:“是怎么样的伤口?可否让我也瞧瞧。”
“不行!”县丞摇头拒绝,“这本就是不得体的事情,见了一次已经很伤人,怎么还能再让人看。”
许珍听罢只好放弃,问另一个问题:“那伤口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