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重生之沧蓝 贱商 2415 字 10天前

风轻轻拂过,带来一片茉莉清香,四房两厅的房子不算大,对比男人如今的收入,他完全可以搬到地段更好的房子中。

宽敞的室内突然响起一阵铃声,刺耳的划破这一片宁静。

铃声没响多久便被人接起:

“是我。”

男人低沉的声音透着一股威严,徐徐萦绕在室内。

……

☆、第六十一章

漠漠是个鬼。

她在五百年前就死了,可是她没有去投胎,因为总觉得有件什么事情没做,却偏又记不起来。她去问判官,你可知道我当初还有什么心愿未了吗?判官翻了翻阎罗谱,叹了口气,说你是走过一条街的时候,被高空坠物砸到头致死的,所以即便做了鬼,对于在世的记忆也不全。对于你的过往,我也不清楚。

漠漠不死心,她在世的时候便很执着,变成了鬼也改不了脾气,事情没做完,无论如何也不肯去安心投胎。于是,错过了投胎的期限,她也只能一缕魂魄飘飘袅袅,做了个孤魂野鬼,每天游荡在她出事的那条街上,希望能记起一些什么片段,好了个心愿。

那条街历经了岁月洗涤,从繁华演绎到萧条,从战乱延续到重建,从喧闹过度安详,又从破落恢复到时尚,历史在这条街上脱下换上无数春夏秋冬的衣衫,也在街头巷尾传唱出历朝历代喜怒哀乐的乐章。漠漠淡然得看着这一切,她有时候坐在树上,有时候蹲在台阶前,有时候靠着大户人家的铜环门,也有时候挤在潦倒人家的角落里,看着时光和年岁在她眼前如白驹过隙。只是没有人能看得见她,也没有人能帮助她,因为她只是一个不具形体的鬼。

她痴痴傻傻无数遍得在半夜,凄凄惨惨得在这条街上来回得走,可是走了五百年,当木门换上了铁皮门,铁皮门又换上了防盗门,连那颗她最喜欢栖身的银杏都枯死了,换上了一盏崭新的时尚路灯,人们兴高采烈得举行着奥运会,又满怀欣喜得庆祝着龙年的到来,漠漠依然开心不起来,因为她始终记不清,五百年前的自己还有什么事情未了。

漠漠的心是孤单的,可人并不孤单。大部分孤魂野鬼都是居心叵测,以恐吓捉弄生人为乐,也有一些带着前世的怨气和怒火,不断去做些扰乱民生的事情。漠漠虽然也是孤魂野鬼,但她从来不屑做这些事情,她还认识了一个鬼,他和她一样不屑这些行为。漠漠问他叫什么,他说他活着的时候叫佩墨,死了就没有了名字。

漠漠觉得,佩墨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个很好看的男人,因为即使做了鬼,至少魂魄里还是有七分人样的。她有问起过他是怎么死的,佩墨叹了口气说,因为打碎了一个杯子,被妻子责怪,自责而死,之后便不再多言。对于这个理由,漠漠心里很想笑,却又不敢笑出来,她觉得即使做鬼,也是有尊严的。

谈及自己一直不愿意去投胎的原因,漠漠都很纠结,很多野鬼甚至笑话她愚钝想不开,放着好好的来世不去,宁愿手脚冰冷得飘零在半夜的空气里。这些孤魂野鬼因为犯了

戒条,或者在世时实在十恶不赦,所以死后它们无法去投胎,再世为人享受锦衣玉食,最多在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去凑个热闹,而漠漠却是为数不多自愿加入它们的鬼。可佩墨不一样,他一点也不嘲笑漠漠的想法,他告诉她,很多心结如果可以解开,就一定要解开,否则前世的因,便种成了来世的果,即使投胎做了人,下辈子还是给自己埋下了孽。

所以佩墨就陪着漠漠一起等,给她希望和信心,他话语不多,大部分时候都是听着漠漠叽叽喳喳得说话,一直说到天明,他们就急急得躲起来,在打芭蕉叶底下,在屋檐缝里,再或者是躲在门闩背后养精蓄神。有一天夜里,漠漠很兴奋得来找佩墨,那轻飘飘的一缕魂魄在空中打着旋得飞舞,嗖得一下钻到屋檐底下,把还在打盹的佩墨叫醒。

佩墨,佩墨,我知道我的心愿是什么了。有一个和我同年代的孤魂,他叫得出我的名字,他说他是我前世的相公,名叫俊生,我们感情很好。那一日我去街上给他买最爱吃的茶香糕,结果被店铺阁楼上的花盆砸下来,不幸亡故。他说,因为我的离去他日夜伤心,不久便郁郁而终,也不愿意去投胎,一直相信能找到我,这一天他终于等到了。

☆、第六十二章

沧蓝之所以选在今天回来,除了要看看父亲,也是为了过奶奶的祭日。

她心不在焉的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思绪跟着回到了四年前,奶奶刚过完年,没几天就去了,就如上一世,安静的躺在老家的炕上嘴角带着笑离世。

很安详,很幸福。

沧蓝想的入神,并没有发现展暮的视线从刚才起便一直放在她的身上,她轻轻的皱着眉,当他们知道奶奶过世时已经隔了一天。

当时的乡下是比较流行土葬的,从初终、报丧、哭悼、守灵、入殓、出丧到守孝,过程既繁琐又沉长。而沧蓝自从十六岁的冬天后就再没回过老家,毕竟那间旧宅子给予她的回忆并不美好……

原本尘封许久的回忆,冰冷的空气,狭窄的洗浴间,还有男人放肆的手……如今一股脑的涌入脑海……

她恍入魔障,猛的摇了摇头,试图挥去从前的阴霾,可刚抬眸,便撞上了展暮闪着寒光的眼,他正阴测测的盯着她,犹如林中滑腻的毒蛇,躲在暗处,贪婪的锁着眼前的猎物,如影随形令人不寒而栗。

啪她握在手中的筷子应声落地,引来同桌几人的注目。

温以深敛下面上的笑,目光在两人之间流连。

她犹自震惊,直到佣人给她换上了新的碗筷,这才悻悻的收回自己的目光,从前的沧蓝喜欢着展暮,所以她费尽心思的去了解他的一切喜好,这也让两人在多年里养成了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

背叛。

就在刚才,她从他眼中读到的,是这个意思。

沧蓝躲着温以深探究的目光,低下头默默扒饭,这时,沧红却撅起小嘴说:

姐,你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你姐姐还能去哪?沧忠信不悦的插话:一会就让司机送你回去收拾行李……

小蓝要回来住?冯元照冲着沧蓝傻笑着说:听说你手艺不错,有空也要教教我啊。

沧忠信在一旁冷哼,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这乡下小子成天跟个女儿家似得,没半点出息!

事情来得太快,她本来还想再缓个几天,如今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她抬起头张了张嘴,说:

爸爸……

沧忠信严厉的目光往她身上一扫,她便打起了退堂鼓,支支吾吾半天,到底没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

沧忠信的态度,让她顿时觉得自己这四年的出走毫无意义,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在他的三言两语下,如数湮灭。

她有些不甘心,却又不敢置喙父亲的决定,毕竟从长远来看

,能够完成学业比什么都重要。

小蓝。从刚起便一直沉默着的展暮突然夹了块鱼肉放进她碗里,沧蓝一愣,没有拒绝。

这几年去哪了?清冷的声音低低的萦绕在耳边,她看着他微启的薄唇,敛下眼没有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