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从前在巨流部落,他总要吃肉的,特别是没有多余树果的时候。
不像在这里,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卖,而不是寄托於狩猎队带回什么。
他就从来只买树果吃,最多时不时跟着何晨他们吃点鱼。
嗯,顺带的,偶尔地吃一点。
在外面流浪久了,静下来,会觉得很幸福,序和秋就是这样的状态。
“毛巫……”
何晨正欲说什么,毛巫打断了他:“别毛巫毛巫地叫了,以后只有大荒部落,没有黑狗部落,只有大荒晨巫,没有毛巫!”
说着,毛巫眼神示意了一下烈。
烈傻了吧唧地挠了挠头:“毛奶奶,你看我干什么?”
毛巫眼睛一瞪,一巴掌拍烈鋥亮的脑门上:“之前怎么教你的?!”
烈恍然道:“那个啥,以后没有黑狗的烈巫,只有……不是,以后没有黑狗的烈首领,只有大荒的烈首领!”
何晨哭笑不得。
合着你要把我翅叔怎么样?
不过他也明白了毛巫的意思,不由得赞叹这姜还是老的辣,知道大荒部落需要的是什么。
大荒需要的是黑狗这样的友善部落!而不是像之前角带领的黄虫部落那样,居心叵测的部落。
於是他正色道:“在我眼里,从今往后只有大荒人!”
他的意思也很明显,就是他将会一视同仁,不会带有什么偏见。
“好,好崽子。”
毛巫没叫晨巫,而是以“崽子”这种更亲近的称呼:“你叫我毛奶奶吧。”
何晨点点头:“毛奶奶,走吧。”
两个巫的亲近,也意味着两个部落的亲近。
……
一路走走停停。
其实黑狗部落大部分人都在大荒了,只有狩猎队的人还没全部来过大荒。
所以这次听说黑狗部落要整体并入大荒,那些黑狗部落的人都跑来迎接。
含羞苞和蘑蘑菇部落也一样。
这两个部落何晨还没去谈,不过有毛巫在,基本上可以肯定那两个部落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种以小博大的壮举!
要知道,大荒部落整个加起来也就一百人左右!
而黑狗部落五百人,含羞苞和蘑蘑菇加起来估计将近三百人。
一百人的部落,合并了八百人的部落,而且还是以一百人的部落为主!
何晨一开始头很痛,不知道怎么办。
不过渐渐梳理之后,他大致懂了。
“诸位,我们先去丰碑山!”
何晨朗声道。
他用波导之力扩大了声音传播的范围。
他为众人准备了一场演出,或者说,准备了一场为新加入者的欢迎仪式。
虽然大荒已经学会了制作最简单的酒,不过现在粮食不够吃,何晨禁止了。
所以并不是烤肉美酒的欢迎仪式,而是演唱!
大荒之歌!
接下来每天,何晨都要在晚上吃饭的时候,组织大家唱大荒之歌。
等大家被这首歌洗脑,牢牢记住以后,不管是经历战斗还是什么。
唱起这首歌,就会有更深的体悟。
更加爱大荒。
“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