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锐志也不脸红,理直气壮的说道:“半个时辰之内死不了,我再救就是了。”
朝求歌辩驳道:“如果草庐中真有埋伏,以突厥狼骑的速度能给你堆柴禾点火的时间?几百支狼牙箭射过来,你确定你还能救人去?”
独孤锐志道:“那依你之见,带着二十个弟兄直接杀过去就成?”
朝求歌道:“反正比你靠谱!”
独孤锐志张了张嘴用了很久终于想起李闲教他的一个词汇来反击:“傻-逼!”
朝求歌一愣,随即怒道:“你才傻-逼!”
不远处,某人一边抚摸着黑色直刀水波一样平滑的刀身感受着锋刃上的森寒,一边摇头叹气自语道:“是我不好,这个词实在不该教他们,若是过早的出现在史书之中……”他打了个寒颤:“想想看后世的那些学者翻看史书见到这种词汇,那才真傻-逼了……”
众人收拾了一下启程回家,回去的时候心情又是一番景象,轻松愉快,甚至有的血骑还饶有兴趣的纵马追一只瘦的皮包骨的野狐。
“特勤,为什么不杀了他们?”
李闲他们离开后不久,一队百余人的红披风出现在高坡上。其中一名红披风凑近领军者身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为首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典型突厥血统的男人,卷发碧眼,身材雄健。穿一身蟒鳞金甲,头戴金盔,他骑着一匹血统纯正的特勒骠,得胜勾上挂着一柄宽背环首大刀,并不是草原人惯用的样式。此人脸色偏黑,想来是经常风吹曰晒所致。留着络腮胡须,却并不显得落拓。
他盯着血骑兵离去的方向,眼神玩味。
“叶怀袖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啊。”
被称呼为特勤的突厥男子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要多事,看看契丹人和奚人打出了结果没有咱们就回去,别忘了可汗的交待,在奚人草场上建造一座能屯兵十万的木城才是要事,那些小鱼小虾不值得去理会。”
“遵命”
魁梧的突厥男子挥了挥手道:“去,告诉叶大家,就说我阿史那去鹄又来了,这次若是再不让圣女随我走的话,我就要放火烧了她那几间破房子了。”
“可是……特勤,圣女好像并不愿意回去。”
红披风的百夫长为难的说道。(注1)
“笨蛋!”
阿史那去鹄在那百夫长的背上抽了一马鞭骂道:“只是让你去那么说,谁想真的带走圣女了?我只是让那个疯女人知道,她该做的事应该抓紧去做了。”
他摆摆手:“再去几个人告诉苏啜新弥,让他在弱洛水边上烤好了羊羔等我!”
“遵命”
百夫长应了一声,随即命令几个人分头去办。
阿史那去鹄看了看草庐的方向,又看了看东方青牛湖的方向。嘴角挑了挑,好像想到了什么愉快的事情。
北方六十里外
霫人新任的小可汗苏啜新弥站在弱洛水边上,看着已经解冻了的河水怔怔出神。一名侍从走到他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苏啜新弥点了点头。他的身材并不高大,相对于站在他身边的壮硕男子显得太矮了些,也太瘦弱了些。所以,他看向那人时总是需要仰视,而这样的角度看那人,总觉得那人确实很高大,这让苏啜新弥难免有些自卑。
“我亲爱的兄弟!”
他抱歉的说道:“有个坏消息。”
他身边那男子正是契丹何大何部族的首领摩会,听到苏啜新弥这样说,他微微皱眉:“别告诉我,你又反悔了!”
苏啜新弥有些恼火的指了指身后说道:“我带来了一万名霫人勇士,已经到了这里难道我会反悔吗?埃力弗欺人太甚,战火已经烧到了我的草场边上,即便你不来我也不会放过他的。”
紧接着,他就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可是……阿史那去鹄来了!”
他耸了耸肩膀:“你知道的,我的兄弟,阿史那去鹄不同意我出兵帮助你。”
摩会冷笑道:“苏啜新弥,同样的话我不想说两遍。我只是想让你看明白,突厥人耍的是什么阴谋诡计!如果我的部落战败了的话,下一个就是你!”
苏啜新弥一愣,苦笑道:“如果我继续带兵往南走,只怕不用轮到下一个就是我了。”
摩会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走到自己的战马边一跃而上。他打了个呼哨将自己的侍卫们召集过来,然后俯身对苏啜新弥说道:“我的兄弟,请你相信我,我会带着我的部族勇士战斗到最后,即便失败,我们也会站着死去。而你,狗一样多活几天吧,等奚人抢了我的草场养肥了战马,有突厥人撑腰他们的刀子就会指向你。”
他拍了拍战马,带着护卫呼啸而去。
十几个契丹人高声唱着歌曲,粗犷的歌声传出去很远。
我骑着我的战马,就能走到天边。
那里有美丽的姑娘,有肥沃的田和无数珠宝
那里不是我的家
我会带着奴隶回来,带着粮食回来,带着荣誉回来。
骑上我的马,挥舞弯刀。
让敌人哭泣吧,让敌人流血!
(注1:突厥可汗的子弟称为特勤,本书中阿史那去鹄为虚构角色,请各位历史达人专家学者切勿深究,拱手拱手。另,突厥军事官职的称呼相当头疼,比如什么乙斤屈利啜,达干,阎洪达,苏尼之类的,繁琐且不清楚其具体职责,所以为了写作方便阅读顺畅,基本军事单位还是以百夫长,千夫长之类的来称呼,我是为了你们阅读上能轻松些,嗯,这是真的,绝对不是我懒……)
ps:结尾处的歌谣,二吗?嗯,是我瞎编的,用了不到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