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国色天香的一个美人儿,他可是肖想了许久了,之前被宋灏防着又被纪浩禹三番两次的打岔,叫他始终不得机会,这一次好不容易甩开了那两块狗皮膏药把人引了出来,万一再磕着碰着或是有个什么损伤的,那不就白忙活了吗?
“快快快,还不把这狗奴才给我搬开!”见到长安整个儿靠在明乐身上,纪浩腾不由的暴跳如雷,大声喝道。
两个侍卫上前提着肩头的衣物要把长安拉开。
而此时的长安已经太过虚弱,半点反抗的力气也无。
眼见着就要被人拉开,他的手臂下垂,贴着明乐的胳膊落下去,突然之间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手指下意识的发力,抓住了明乐的袖子。
但他毕竟是太过虚弱了,染了血的指头从她素白的袖子上划过,留下几道刺目的血痕,直到指尖要错开袖口滑过去,他才提了最后的一口力气,用力的攥住了明乐的袖子。
袖口处突然一紧,明乐的精神为之一振,猛地抬头朝长安看去。
长安的脸色苍白而没有一丝的血色,看着她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绝望和愧疚。
见他死到临头还抓着明乐的袖子不放,纪浩腾登时怒上心头,扬起手里马鞭狠狠的抽了一下,怒道,“还不把他给我丢开!”
“是,世子!”侍卫连忙过来掰长安的手指。
“小——小姐!”长安强撑着最后的力气,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明乐的脸孔,明知道以后再不能有机会,似乎是想在这短暂的一刹那,将她的容颜刻入骨髓,也好生生世世的伴他轮回。
爱慕的话,他这一生是注定说不出来的。
最后出口,却是恳切而真挚的三个字:“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当时的一念之差而最终错失了杀掉纪千赫的机会,今时今日就不会再有纪浩腾这般嚣张跋扈的邪念。
这一切——
都是他的错。
是他的过失,害了小姐!
是他!一切全都是因为他!
事到如今,心中千般感情交杂,羞愧至深的——
他能留下的也唯有这三个字——
对。不。起。
明乐的身子整个儿一僵,整个思维都遗落在他最后留下的目光里,突然之间悲怆的情绪波涛汹涌席卷而来。
长安高大的身子被人像是扔麻袋一样远远的扯着丢了出去,砰地一声砸在泥地上,烟尘四起。
而明乐也这才看到他背后真实的情况。
男子宽阔的脊背上,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箭,足有百余支,后腰上,大腿上,几乎找不出一块空余的皮肤出来。
此时被扔在了地上,说是一只刺猬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