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姚夏眨了眨眼睛,说道:“你还答应我一件事情呢,怎么就走了?”

饶是红越也有一刻的怔愣,他失笑道:“我还当你要再想想,我虽然不是什么天子王爷,没什么圣旨王谕,但还算一言九鼎,丫头,你可想好了,我只答应你一件事情,今日做完,也许你以后有了什么难处,我再不管你。”

“我要不是想好了,还不叫你答应呢。”姚夏眼波流转,嘴角上翘,语气带笑地说道:“我要你现在去园子里剪一朵开得最漂亮的牡丹花,要在我睡着之前回来,我要是睡着了,你就把花放在我枕边。”

红越的目光温柔中带着惊奇,他这辈子答应过的大部分是杀人的差事,也有一些是旁的稀奇古怪的要求,从来没有一件像今天这样简单,少女灵动的眸子里透着真挚的喜悦和一丝丝的不安,似乎是怕他误会又担心他拒绝,说完这话,她就自欺欺人似的蒙上了被子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做出一副困倦的样子来。

顾寒立在屋顶上,并没有离开,听见里面的动静,眉头微微地蹙了起来,红越从房里出来时,抬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锋芒,那是一种江湖才能养得出来的放肆风流之态,只这一眼,他就说不出话来了,沉默良久,飞身离开。

红越一走,姚夏就从床上跳了下去,并不穿鞋,而是踮着脚尖慢慢走到梳妆镜前,将微乱的头发打理好,想了想,又打开水粉盒子抹了一些在脸上,匀了匀胭脂,对着镜子咬唇轻笑,顿时两靥生辉,美不胜收。

自家宿主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怀春少女,v666不得不提醒道:【宿主的妆太明显,前后不一致,很容易被看出来。】

姚夏面上还带着动人的羞意,语气里却带了几分笑,【要是看不出来,不是白费了我一番工夫?】

v666不是很明白姚夏的用意,不过大体的方向还是明白的,原主林嫣不愿意嫁给未婚夫宁王,以时下国情来看,断了和宁王的婚约,再想和朝堂官宦人家结亲,那基本就是痴人说梦,好就好在这个世界不光有朝堂,还有江湖,断了朝堂的路,想寻一个良人,也没别的路可走了。

白日里自家宿主撩拨顾寒点到即止,原本准备晚上再撩一轮,没想到的是半路杀出了个红越,还十分上道,那边顾寒还先走了一步,浑然不知自己即将错过一个亿。

文人雅士多爱花,本朝又是个极为推崇簪花的朝代,所以一般有点家底的人家都会种花,林府的园子里种着大片的时兴花朵,这会儿正是牡丹的花期,红越刚进园子,就见到了一大片开得极为艳美的牡丹花。

要是换个人来,随手摘一朵回去交差也就罢了,但红越不同,他打量了一下牡丹花的种植范围,从这一头走到了那一头,慎重地从这一朵打量到那一朵,花丛里沾了一身的花粉,才选中了一朵花盘中等,花蕊嫩黄,花瓣娇红,颜色渐变极为漂亮,且没有一瓣破损虫咬的牡丹连枝剪下。

回到姚夏的院子,红越注意到屋顶上那个六扇门的捕快已经离开了,他挑了一下眉,带着那朵牡丹进了房间。

姚夏仍旧蒙被背对着他,似乎还想假装自己睡着了,呼吸声却是极快的,红越也不拆穿她,走到了床边,将那一枝牡丹放在她的枕边,转身像是要离开的样子。

“哎,你别走!”姚夏把被褥掀开一角,伸手拉了一下红越的衣袖,露在外面的两只眼睛眨了眨,像是一只赖上人的小猫儿。

红越失笑道:“我还当你睡着了。”

姚夏把被褥掀得更大了一点,露出了一个脑袋,两只手紧紧地抓着被褥的边缘,说道:“只是有一点困了,还没有睡着,你怎么去了这么久?被人发现了吗?”

红越替她理了理在被褥里折腾得乱蓬蓬的头发,注意到她脸上的脂粉痕迹,眸子里不由得泛上了几分无奈的笑意,仍旧没有拆穿她,只是摇头道:“入了夜,花还很多,挑它费了些时间而已。”

姚夏把那朵牡丹握在了手里,花盘不大,从红越的视角来看,姚夏的半边脸庞被牡丹层层叠叠的花瓣遮挡住,对着窗外宛若流银的月光。光影重叠,粉白相映,大约是他今生见过的最美的颜色。

红越一时没有说话,姚夏也不开口,只是低着眸子转着手里的牡丹花,菱唇微翘,看上去很是愉悦自在的样子,时而微抬目光,看一眼红越,又很快移开视线。

半晌,姚夏轻轻地撩了一下垂落在脸颊侧边的长发,抬眼看了红越一下,低声说道:“你……明天还来不来?”

红越看了她一会儿,忽而说道:“这算是你想让我答应的第二件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

红越:到底还是做了采花贼。

顾寒:听说我错过了一个亿的生意。

宁王: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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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aaa,以后也会有很多he结局的,be也会有,主要是看大家怎么喜欢怎么来嗷!

第35章 大宋夜话

月色如水, 映着红越的眸子,显出一种格外的温柔来, 他的语气也并不冷,甚至带着些撩拨的尾音,姚夏听得红了一张脸,就像是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少女, 陡然间被拆穿了心思似的。

红越抬手拍了拍她的头,转身离开,姚夏盯着他的背影看,就听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意地说道:“看在今夜月亮的份上, 再答应你一件事。”

姚夏红着脸应了一声,看着红越的身影消失在门口, 然后把身上的被褥朝里堆了堆, 抱着枕头入睡了。

v666用一种和蔼的婆婆看儿媳妇的眼神看着红越, 一直到他离开了探查范围, 回身正想和自家宿主交流感想,就见自家宿主睡得安然香甜的样子, 它叹了一口气, 目光重又变得和蔼起来, 和之前不同的是, 这一次的眼神慈祥得就像是看自家养的猪。

宋不谢的住处在汴京最大的一家妓院,他在楼后单租了一个小院子,一日三餐都让人送进房里,除了送饭的人, 平时来找他的就只有得了门路求医问药的,红越来时,院子外跪着几个人,宋不谢正在房里啃红烧猪蹄。

“你前脚刚走,周老丐爷就来了一趟,看看,脑袋这么大的戈壁墨玉,治小丐爷的只要半拉巴掌大,剩下的全是我的。”宋不谢用油光光的袖子抹了一把嘴,给了红越一个猥琐的眼神,“红爷,你家小娘子的那块,你自己留着吧,说不得就是你们的定情信物。”

要是平时,红越肯定会反驳,但这回他却笑了,把其余的药材取出来,一样一样放在桌上,那块还穿着绳子的玉佩在掌心一转,收进了怀里。

宋不谢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拿在手里,眯着眼睛打量桌上的药材,没过一会儿,他举了举猪蹄,指指桌上的一只白瓷药瓶,“齐了,明天早上我就跟周老丐爷去西夏,估计没个半年回不来,这是我刚制的补血丹,一炉十六颗,外伤流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吊住命,然后按我先前的方子再吃就成了,兼带壮阳。”

红越在他油乎乎的手刚要按上白瓷药瓶之前,把药瓶收下,宋不谢的药从来都是千金难求,他很少用到,但收药从不手软。

宋不谢摇头道:“你一个杀手,成天血糊飞溅的,怎么比我做大夫的还爱干净。”

红越没有搭理他这茬,只道:“每隔半月,让丐帮的人送一份你的行踪给我,西夏那边没人理你的名头,不要离了周老丐爷,老实治病,不要乱走,保重身体。”

宋不谢受宠若惊,还没开口,就听红越淡淡地说道:“林姑娘气色苍白,呼吸细弱,应该有些病症在身,要是有事,还得找你。”

“红爷,咱做人能不这么实诚吗?”宋不谢苦着脸。

红越并不理他,宋不谢也不闹腾了,摸了摸下巴,问道:“听着是一般的阴寒之症,她平日里也是这样?行动无碍?对了,她的手是不是一直都很冰凉?”

“行动无碍,平日也是这样。”红越顿了顿,说道,“手确实很冰凉。”

宋不谢顿时像是得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用一种叹为观止的语气说道:“这才见了几回,人家一个千金闺秀就让你摸了手,红爷,你不该去做人头买卖,你该改行去做采花贼啊,多有前途!”

红越冷着脸看着他,宋不谢立刻就不敢皮了,老老实实地说道:“只靠这几句描述,大约是阴寒症,但病理无常,还是要见到人之后才能下论断,阴寒症不伤性命,就是容易宫寒,会导致月事不调痛经难生养什么的,你们这还没成呢,不用那么着急。”

宋不谢是个大夫,说这话一点包袱都没有,红越却听得轻咳一声,有些不自在地点点头,宋不谢更惊奇了,他绝对只是顺口那么一说,但自家这位好友却是真的听了进去,莫非这是……认真了?

卢花蜂的人头被送到六扇门后,经过十几道腌制程序,在隔天就挂上了汴京城门,汴京城的老百姓们没怎么见过这样的阵势,多的是躲着城门走的,也有被卢花蜂的名头吸引来,伸着脖子想看看这位采花大盗长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