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2 / 2)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即便是有些许夸大,但也说明了当时民众的经济水平如何。

可如今,即便是府城,怕连当时的三分都有所不及。路上的行人衣着打扮上与他当日在郡城所见到的也并无太大差别。

当然,毕竟是中原地带,交通比之其他地方也算的上是便利。虽不能跟如今的都城,或是江南相比,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至少也是中上水平。只是比之往昔盛景,怎么不叫人惋惜不已呢。

值得一提的是,再过几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甚至还有花中之王的评选。见此,沈煊便预备着都留几日。

在府城,虽喜爱花草者甚众,但精于此道的却也几乎没有。但这里就不一样了,唐时牡丹盛行,广为上流社会所喜。

有句话说的好,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唐朝时期,牡丹的品种和式样可以说是急剧增加。其中涉及的技术哪怕仅有十之一二流传至今,便已足够自己受用无穷了。

花会前这段时间,沈煊也没有闲着,依次去拜会了城中的几位举子。还被带着参加了几场诗会。

这里诗文颇为盛行,甚至沈煊还遇上了一位有些“小李白”之称的李举人。

! 李举人如今年不过四十,据说早早放弃了科考的打算,一心痴迷于诗词。

看着对方,沈煊不由心生疑问。

难道诗人们都喜欢这种放荡不羁的范儿?面前这位衣襟微敞,头发也随意扣在脑后,喝起酒来也颇为豪迈。

甚至还学着李白酒后作诗。

“煊弟年纪轻轻,便有这般文采,倘若能专心于此,日后何愁不能青史留名。”李举人颇为语重心长道。

不不不,你那是不晓得我当初都经历了什么。专注于此,沈煊使劲儿的打了个机灵。那怕不是要疯。

“李兄实在过誉了,小弟比之兄台还差之甚远。

再则小弟不过一俗人耳,自是想要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

沈煊却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一则,他自个儿知道,自己如今的诗词水平是怎么来的。想更进一步何等艰难。

二则,比起青史留名,他更乐意现世安稳。

我死了,管他是洪水还是甘露。反正自个儿又瞧不见。

不过虽然在这方面两人可以说是三观迥异,但也并不妨碍二人的交流。

李举人觉得沈煊在用典一道总能让人眼前一亮,而这边沈煊也觉得对方虽然看着是个不食人间疾苦的士族公子,但其对民生却也极为了解,这在对方的诗文中便可窥见一二。

识民之苦,哀民之悲。令对方的诗词意义更为深刻。

总之一场交流下来,双方都颇有些心满意足。甚至还觉得这时间走的也太快了一点。

于是,大家发现,每逢诗会必将独领风骚的“小李白”,此时连平日里最爱的美酒都弃在一旁,跟个年轻举子聊的更酣。

众人对沈煊的态度不由又多看重了几分。

而文人表达看中的方式便是文会,宴会各种帖子纷至沓来。

看着这成堆的请帖,沈煊也是哭笑不得。他还是小看了这位“小李白”的影响力。连带他都火了一把。

这之前,可有几人知道他这个人?

花会前一天,沈煊便接到了李兄共游的邀请,正好他也有此意愿,便欣然答应了下来。

第64章

“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遨游。”取自欧阳修《洛阳牡丹记》。

一句世庶竞为遨游,可见花会之盛况。花会当天,即便是平民,衣襟上也会缀上零星的花枝。

外来游人更是络绎不绝。

即便是见识过后世各种奇花异草的沈煊也觉得不虚此行。

可能他本质上便是俗人一个吧,比起被众多文人墨客称颂为高洁的梅兰,他更爱牡丹这等凡俗之花。开的鲜艳热烈,生机勃勃,最是人间盛景。

沈煊到时,就见李兄已经被团团围住,这番盛况,又怎么少的了诗文相喝。而李兄又是其中佼佼,更加难以脱身。

见此沈煊只是上前打过招呼,谢绝了李兄的再三挽留,准备一个人到处看看。

一路上沈煊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多种颜色花株,对古人的智慧不禁心生感慨。

哪怕人家不懂什么基因性状,凭着多年的经验与前人的智慧,却也能将技艺精湛至如斯地步。

而李长安到来之时,正看到沈煊对着一盆植株发呆。

近看之下,李长安不由微微惊讶,这株花草看着也不甚起眼,甚至花朵本身还有些奇怪,远不如前面夺冠的那盆,怎就能令沈小弟慎重至此。

“小弟可是对此花情有独钟?”李长安丝毫不掩心中疑惑。

“让李兄见笑了,此花却实甚合小弟眼缘。”沈煊实在不想过多解释,便做出一副确实如此的模样。

其实令他看中的并非这盆花朵本身,而是培植此花所运用到的技艺。若他所料不错,这位花卉的主人定是个中好手。不知是否能有机会交流一番。

见沈煊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李长安微愣了一下,沈小弟这审美实在是太过奇特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