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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心里不乐意的胡敏聪回头看了林向阳一眼,一下就定住了,以前也来过不少知青,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帅气的。

“小敏,小敏”胡支书推了推胡敏聪,“还愣着做什么,带他们到井边洗洗。”

林则眯了下眼睛,不愧是男主,随便说了一句话,被人看一眼就叫人爱的死去活来,算上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路遥,身边已经围了三个女人了,好像还有几个炮灰喜欢他。

看了一路,他也没觉得林向阳有哪里特别突出的,要说长相,杜南星黑了点,身材五官不比他差,他自己长得也算俊秀,难道是男主光环?

几人匆匆洗了把脸,就进去吃饭了,火车上带的干粮能有多好吃,下火车后又走了那么久的路,现在个个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猪大骨顿萝卜,虽然猪大骨几乎没肉,但是顿的久了,这汤都熬得白白的,闻得就让几人直流口水,还有一大盘豆角土豆。

“林大哥,你们都是从北京来的呀?北京是不是很大?”

“北京大不大的,说了你就知道了?赶紧吃饭。”胡支书瞪了女儿一眼,这丫头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有点娇惯。

胡敏聪嘟了下嘴,不断问林向阳问题,一旁的路遥瞧着脸色特别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写现实世界的时候,确实在想会不会太多,但是有些事我想交代清楚。

索性三章后就任务世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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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玄幻奇幻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

林则自己本人是南方人,吃到这么地道的农家菜,顿时胃口大开,至于女主女配和女炮灰的勾心斗角,关他什么事,能吃吗?

“婶,您炖的萝卜是这个。”吃完,林则不忘竖起大拇指称赞。

“你这孩子,喜欢吃,下次婶再给你做。”支书老婆乐的见牙不见眼,以前那些知青过来不是嫌这个就是嫌那个,今天这几个孩子不错,尤其林则这小子,是个老实乖巧的好同志。

几人都不娇气,吃过饭就帮着一起收拾碗筷,虽然就是帮忙收一下碗,倒个水,可这举动却叫胡支书和他老婆满意,要的就是这个心意。

“村里有专门给你们住的知青所,女孩子到没事,还能住两个,男生这边,估计有点挤。”胡书记看了他们一眼,“靠山脚那还有处房子,收拾出来也能住人,房子其实不错,就是离村里有点远。”

几人互看一眼,脑中一直打转。离村里远的房子虽然独门独户,可是不利于融入村里的人,不管好事坏事都最后一个知道,杜南星是爱热闹的人,林向阳则是想要结交一些朋友,两人都不太想要去那边住。

“我去那边住吧。”这正和他意啊!他还想着以后住在知青所怎么开小灶,现在好了,他就是吃龙肉都没人知道。

“行。”胡支书上下打量林则,个子少说有一米八,年轻小伙,住那边也没什么好担心,“还有就是今年的粮食还没下来,你们也没工分,我给你们一人三十斤红薯,十斤土豆和十斤米,这些都是借给你们的,等年底的时候从你们的工分里扣,新粮得一个多月后才能收,别一下吃完了。”

话说到了,听不听在于他们,去年就有个知青顿顿吃饱,结果半个多月就吃完了,之后一个月东家蹭一顿,西家弄一口的熬过去,反正粮食就这么多粮食,胡支书自认已经仁至义尽。

先去知青所,相互简单介绍之后,林则就跟着胡支书往山脚小院走去。

说是小院,其实就两间泥瓦房外面围了一圈篱笆,打开栏门,林则顺着暗黄的手电筒灯光看去,草该是刚拔没多久,就堆在一旁的角落,想来是这几天刚收拾的。

左边那间连门和窗户都没了,里面堆满稻草和柴,右边木门上连锁都没,就直接拿跟木棍嵌着。

“进来吧。”胡支书拔掉木棍,“这里锁坏了,等明天我给你找一把旧的先用着。”

村里还算贴心,给准备了煤油灯,林则看了一圈,一张八仙桌,两把长凳,两把小凳子,灶台有一大一小两个火孔,但是就小的那个有锅,瞧着有不少缺口,这年头能有口锅就不错了,村里能给他分一口,已经出乎他的意料。

在灶台边上放着一个水缸,对面是橱柜,紧挨着是分给他的粮食。

大晚上的,林则匆匆扫了一眼,就跟着胡支书往里间走去。

这间房用木板隔成两间,前半间算是客厅和厨房,后半间才是他睡得地方,除了一张木床,还有一只木箱子。

“这房子原本是我三叔公的,他老人家一辈子没娶妻生子,走了之后就留给了我,其实房子很不错,就是偏了点,你先住着,如果知青所空出来,你再搬过去。”

房子是老了些,可是收拾的很干净,能独门独户,远离那些拥有远大抱负的知青,他已经非常满足。

“胡支书您太客气了,这房子我很满意。”林则打开背包,拿出两包烟,塞进胡支书手里,“我来的时候,我叔叔塞我包里,不过我不抽这玩意,借花献佛,您别嫌少。”

胡支书一看红色壳的中华烟,眼睛眸光一闪,“不行,这太贵重,我不能收。”

“叔,我叫您叔不介意吧?”林则把烟推回去,“我真不抽这个,您不帮我,久了就潮了。”

“这……”如果是别的东西胡支书还真不会收,可这两包大中华,有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啊!犹豫片刻,“成,那我就偏了你的好东西,以后有什么忙,只管找我。”

林则送胡支书到院子外,回屋的时候,忍不住一屁/股坐到床上,赶紧脱了鞋子袜子,上面一排亮晶晶的水泡。

拿出医药箱,用针一个一个挑破,再倒上双氧水,那滋味?林则把医药箱收回储物空间,澡也懒得洗,就这么躺着睡着了。

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林则才恢复一些精神,这就体现出他住这的好处了,至少不会被人吵醒,平日里睡个懒觉也不会被别人说。

伸了个懒腰,站在门口看着屋外的景色,这边的院子都被人翻过,到时候可以问村支书要点瓜果蔬菜的种子,他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后院就是山壁,让人惊喜的是在山壁脚下发现一个地下水,洞口只有二十厘米,是人为凿开的,边上长着不少草,要不是他好奇这是什么草,还真不发现不了,估计是支书他三叔公凿的,连胡支书可能都不清楚,有了这个地下水,喝水洗漱都不成问题了,不然从这里到村里的井得走一里多路。

用手轻轻把上面的草屑划开,捧着喝了一口,清凉甘甜,比那些什么矿泉水都要好,林则跑回屋里拎出一个水桶,提到一旁,把衣服一脱,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换了身衣服,回屋里拿出一袋糖果,分出一小包,打算往村支书家去。

路过知青所的时候,被杜南星看到了。

“林则,你怎么起得这么晚?快进来,今天不用上工,知青所正在开联欢会,我正要去叫你呢!”

“我把那边房子收拾了一下,怎么样?你们这边住的惯吗?”林则跟着他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