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2 / 2)

陶晴见她欲言又止欲语还休,还真是“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只好安慰她:“出门祭奠先人,又不是踏青,不宜带太多人,何况姑母要过来,你自然要留在府里打探消息。”

对于府里的明争暗斗,芝衫那是再清楚不过,并且急切地希望自家小姐能够扫清一切障碍,此刻听小姐这么说,顿时有一种被赋予重任的感觉,于是坚定地点点头:“芝衫明白,小姐安心去吧。”

陶晴:“……”

第二日用过早饭,陶晴就带着扮作丫鬟的乔青出发了,经过青檀居的时候,却见黎牧正站在青檀树抬头发呆,她索性进去:“可以出门了么?”

黎牧对她的话却充耳不闻,半天才以慢镜头回放的速度扭过脸来,面无表情地道:“本来再等你,一不小心入定了……”

……大哥,你这话是在婉转含蓄地嫌弃我行动太慢么?也忒含蓄了。

大约是因为要上坟祭奠,黎牧今日穿了一身素白的棉布衣裳,陶晴已经憋了许久,又见今日天朗气清,觉得是个聊天的好机会,便问:“怎么老穿棉布衣裳呢,丝绸的毕竟要轻快些。”

走在右侧的黎牧听闻此话,立即顿住步子,扭头看着她,等她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时,才幽幽地道:“因为黎家的绸缎生意一直是你在打理……”

额……陶晴嘴角抽抽,这是说自己不给他丝织衣服穿么?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留下后面的陶晴深呼吸缓了缓,才抬脚跟上,看着前面那个素衣黑发的背影穿梭在绿柳红花中,总觉得有些眼熟,又走了十多步,忽然想起,不就是黎牧自己做的那幅画么?

“疑是天外云舒,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还真是好句啊!

陶晴本以为要去前厅辞别过老夫人后,才出发,不想黎牧一条路走到了大门口,她也不好多言,只得跟着。

倒是黎牧看到侯在马车旁的乔青时,微微怔了一怔,又回头看了陶晴一眼,十分赞赏:“甚好。”

陶晴现在最怕他开口,这种人一说话,就让人非得想想,她现在的感觉就一个字:累!

陶晴上了马车,又看着他也钻进来,总觉得两个人在小空间里一言不发,太奇怪了,又想着他多半对乔青的出现不太满意,便解释道:“芝衫这几日身体不好,我才带了乔青来。”

“甚好。乔青功夫好,眼下城外不是很太平,若真遇到什么事,她也好保护我……”黎牧坐在对面,看了她一眼,随即笑着加了个字:“们……”

……

想着祭奠先人是件很严肃的事情,陶晴没有带哪些鬼怪的本子,可上车没多久,黎牧那货便打开屁股下面的椅子,取了本书出来,陶晴看到封面上是写着“周氏外史”,看样子应该是野史了,确实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黎牧见她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于心不忍,诚挚提醒:“我只放了这一本。”

一个时辰后,在陶晴的百无聊懒中,马车开始轻微地颠簸,想来是出城了,陶晴被晃得十分舒服,迷迷糊糊正要坠入梦乡,就看到有什么东西到了自己跟前,她努力抬了抬眼皮,就看到是先前那本外史。

对面的黎牧看着她,坦然道:“见你没有什么消遣,便想着不如就先让与你先读。”

泥煤!姐马上就要去梦里消遣了好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既是故意的,那就算自己不看书,他也有办法扰人清梦,想到这里,陶晴只好将书接过来,道:“多谢。”

她翻了几页,这本《周氏外史》讲了周氏建立的小王朝——永兴年间的一些事。这本书的作者本职绝对是个说书人,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将故事讲得眉飞色舞。

等翻完第十五页,正讲到永兴皇帝看上了礼部尚书的闺女,要接她进宫做皇后,奈何这位千金小姐已怀了皇上弟弟三王爷的孩子,皇上为了说动自己的心上人,竟于夜幕降临后,亲自到了尚书家里,可心上人正陪着他弟弟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孩子上学读书……

这情势一触即发啊,陶晴赶紧翻页,刚翻到十六页,就听对面的黎牧十分郑重地道:“有件事想问你。”

“嗯?”陶晴目光黏在书上,可三秒钟过去后,却没等到下文,只好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见他正皱眉看着自己,很严肃的感觉,只好将书扣在面前的小几上。

黎牧这才开口,语气十分沉重:“你可知外史比正史好在哪里?”

陶晴笑笑,伸手去拿书,道:“不如我看完之后再告诉你?”

“历来成王败寇,正史不过是胜者的文过饰非歌功颂德罢了,可野史却不分好坏,都记在了里面,包括很多不辨真假的秘密,所以若要消遣的话,自然是野史好。”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可陶晴还是重重地点了头,表示同意,然后抬起膝盖上的手……

可她的手还没有伸出去,黎牧却已经将书握在了自己手里,道:“你既不喜欢看,便给我先看完罢……”

陶晴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被耍了!他先是拿了本书来馋自己,接着在自己将睡未睡时把人弄醒,再然后就拿书给自己看,最后等自己看到□时,将书抢回去……

乔桐是个典型的生意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陶晴此时若是扑上去掐他脖子,绝壁会暴露身份!

那就继续睡吧,陶晴闭上眼养神,可脑海里总想着《周氏外史》,那皇帝哥哥最后到底会怎么对自己的王爷弟弟和心上人啊?

就在陶晴濒临狂躁暴走边缘时,马车终于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有爱勤快的第三更~!

我要说的是:第一个炮灰要出来了,嘿嘿嘿……

正文第52章 炮灰初登场

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了马车,眼前是家客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