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2)

老亨特将在魔鬼林宣誓,在森林的最深处,在他的信仰森林之神鉴证下,向他要效忠的主人诺丁汉伯爵宣誓。

而在森林里,莉亚也见到了盗贼首领的营地、他的儿子们,跟,七个老婆。他是怎么分的?每天睡一个从周一到周末?!“我敢说,全亚美的贵族老爷们都会在心里偷偷的想要供奉这位森林之神,”莉亚骑在她的小白马上,凑近她丈夫低声说。可不是么,想娶多少个老婆就娶多少个老婆,比亚美神可奔放多了,哪还需要情妇这份炙手可热的职业?!

诺丁汉没说话,只是伸过大手来在他妻子腰上轻轻捏了一下。

莉亚低呼一声,拍掉他的手还想继续说什么,她胯下的小白马突然停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地到了,神木祭台。

盗贼们的宣誓仪式跟骑士们的完全不同,莉亚想。她曾听她丈夫讲过骑士的受封仪式,也许就在今年她还会亲眼见上一回,因为威尔·高夫,他将在某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在某个肃穆庄严的环境里,被领主持着的一把剑拍打在肩后背脊上,宣誓成为对方忠实的封臣。

向森林之神的宣誓仪式也很肃穆,起码没人乱讲话,但作为宣誓人的亨特却一直在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嘀咕什么,他绕着那颗所谓的神木,走了一圈又一圈。

这是棵榆树?橡树?还是杉树?哦,莉亚一点儿也猜不出来,她从来认不出这些,上学时候去植物园郊游也是傻傻的跟着大部队走,她想待会儿或许可以问问乔治。但很明显的是,这是棵非常有年头的树,枝干粗壮的大概十个成年男子合围才能抱过来。莉亚想,或许它比后山真正诺丁堡的年纪还要大呢。

转完了圈,老亨特开始了宣誓的最关键部分,他先是吐出一连串对森林之神的赞美和自己信奉的虔诚,然后加上他宣誓效忠的人,诺丁汉伯爵的名字。“我将生命与忠诚奉献于您,今……”

莉亚向前轻轻地迈了一小步,她起初一直像所有人一样昂着头仰视着这块神木,现在,她平视着紧紧盯着盗贼首领。

老亨特顿了顿,接着道:“我将生命与忠诚奉献给您和您的家族,今日如此,日日亦然。”然后带着他的族人向他的信仰行礼,完成仪式。

之后他们并没有在魔鬼林里多呆,诺丁汉没有想住下的意思,而盗贼们也巴不得他快快走。其实被国王和领主驱逐的人也并非个个穷凶极恶,他们很多人只是为了生存,为了偷一小片面包,为了私藏一小袋农作物,又甚至是在属于贵族的森林里猎了一只狐狸或者小鹿……好吧,这种说法不适用于魔鬼林,又或者说原本他们还勉强算是无辜,但进入到这儿之后几乎每个人手上都要记上三五条人命,这确实是个恶贼聚集的地方。可就是这样一群恶贼,怕诺丁汉却怕的要死。

“你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回伍德堡的路上,莉亚忍不住问她丈夫。

而诺丁汉没有回答,那种血腥的事情,尽管不可能,但他还是希望她永远见不到的好。于是他换了个话题,向他妻子称赞道:“你今天做的很好。”

莉亚眨眨眼,当然,她一向做得很好。那是来之前诺丁汉嘱咐她的,要让盗贼们正视领主夫人的地位,随时提醒他们,宣誓效忠的是诺丁汉家族而不仅仅是诺丁汉本人。“可我有些想不通,这区别在哪里?”

“等有一天我不在领地内的时候,要确保他们依然对诺丁堡忠诚。”

“你要去哪儿?”莉亚急忙问,紧接着又道:“如果你不在,难道盗贼们会向我效忠?”

不完全是,诺丁汉没说出口。虽然嫁给他后她也冠上他的姓氏,但在行使家族权利时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他瞄过她的小腹,心中默想,她的权利,在这里。

见他没回答,莉亚又问:“你还没跟我说,老亨特有没有答应你那一百个人头的要求呢。”

这有什么不答应的?对他来说利远远大于弊。“魔鬼林现在的窘境,是他们森林里已没有了储粮,而两头对他们围追堵截又令他们无暇出去劫掠。我要带走这一百个人恰巧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想想看,少了一百张成年男子的口日吃夜吃,是不是会好过许多?而这一百个人我也不是白要他的,用伍德堡的储粮换,而且从今以后,虽然伍德堡的骑兵依旧会穿梭森林做样子,盗贼们却不用防着咱们跟他来真的整日担惊受怕了。至于这一百个人,又不是去送死,终究还是会还给他们,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你打算怎么还?”战场上刀剑无眼,出去一百个怎么可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一百个?

“你以为东征路上你的堂兄只跟泰坦人打仗?宝贝就那么多,沿海的村庄也就那么几个,运气好了还能碰上几座大城,可也寥寥无几。全亚美十几个国家几乎全都响应教会的号召东征,大家总要先展示一下兵力,像奥丁跟斯卡提这样的,别的小国自然不会凑上来自找没趣,但他们俩之间总还要斗上一斗的,胜利的就占据战争前的最有利位置,先挑目标,结束后也有可能拿到最多最好的战利品。所以,东征路上大仗或许没有,小摩擦从来没有断过。”

莉亚心领神会,“你就让他们找个机会,跟斯卡提或者其他国家东征的队伍斗上一斗,然后……”

“重伤,回国,随便他们怎么装,布鲁克会教他们,他有经验,”布鲁克男爵是诺丁汉的封臣,也是上次东征他出的唯一一个人头。“诺丁郡的人马,绝对不会出现在泰坦大陆上。”不会,也不能。就凭约翰忽然朝他要这一百个人头,而老谋深算的大主教竟然没有制止,诺丁汉就闻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

“这么说来,老亨特说不定还能发上一笔!”几乎未损一兵一卒,只是出去公费旅游了一把,沿途说不定还能顺点儿什么,听说最靠近泰坦大陆的两个亚美城市已经快被自己人搬空了。

“总要多少给他点儿好处,”诺丁汉提醒他的妻子道:“不要以为,老亨特会自始至终忠于他的誓言。”

“哎?”莉亚不解,“可你说,他最迷信森林之神了。”要不然也不会相信儿子会受森林神眷顾那套。“不然,我们何必大老远的跑来神木台听他宣誓?”

诺丁汉抬头望望天空,蓝色已经开始渐渐转向黑暗了,不远处伍德堡也落入眼中。他沉声道:“信仰这种东西,在每个人心中不同,分量也不一样。这就好比你拿十个金币跟他买一个儿子,他或许不会答应,但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上万个呢?老亨特这种人,不是不够虔诚,但只要对方开的价钱够高,他一样可以出卖他的虔诚,而且给自己找一个完美的借口。所以,”他表情有些严肃,教育他妻子道:“永远不要太过相信别人,即便他向你宣过誓。但你只要在适当时候给出适当好处,让他在利益跟誓言之间找到平衡,他对你的誓言就可以是牢不可破的。”

莉亚低头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消化吸收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对他丈夫说:“所以,我要花一百个金币,买他一个儿子。”

诺丁汉噗嗤一笑,“你想干什么?”他知道他妻子说的是谁,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儿,跟着他们的队伍回家的小家伙。

“桑迪,”伯爵夫人认真道:“我要他成为我的侍童,我要教会他跟森林之神完全不一样的信仰,一个从内心深处就永远不会背叛和出卖的信仰,我就是他的信仰。而且,将来有一天,他说不定也会成为盗贼之王。”这很有可能,如果老亨特前面七个儿子全死光的话。而对于莉亚来说,这却不是全部的原因,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她看到他的那些同伴、他的那些哥哥们是怎么对待桑迪的,那孩子没法生存在这种地方,他甚至活不到成年。他虽然不比他们软弱、胆小,但却比他们都善良、懂事。她不能让他继续呆在这个鬼地方,而且她能做到。

“好吧,”诺丁汉扶额,这种理由他拒绝不了,他也不会拒绝他妻子这种程度的要求。“就照你的意思,我会差人去办。”一个最小的最不合心意的儿子,老亨特还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魔鬼林的事情告一段落,摄政王的旨意也有了解决方法。一切看起来都很顺遂,朝着诺丁汉的计划在进行。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最应该按部就班的地方,却出了纰漏。

伊莎贝尔从后山跑出来了。

☆、第 42 章

索菲从小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她从未见过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按照传统,她的监护人是她的领主,而她的实际抚养人却是她的祖母。这个倔强坚强的老太太也已近风烛残年,索菲很为她祖母的健康担心,她同时担心的还有自己未来的命运。

她是个落魄的贵族,毫无疑问,没有几个金币的嫁妆。但贵族毕竟是贵族,并且她还十分美貌、年轻,她相信在领主的眼中她依旧是块香喷喷的鲜肉,能为他换来利益的鲜肉。他可能把她嫁给宣誓效忠的骑士,送给有意结盟的隔壁领主,或者卖给远道而来的香料商人。他是她的领主,他有权利决定她未来的命运,而她毫无抗拒可言。在她祖母过世后,她将是一块任人宰割的鲜肉。

所以,索菲对于诺丁汉伯爵、她丈夫的出现,是由衷地感到感激的。起码在他眼中,她看到了喜爱,和对待一个人该有的态度。她相信这一切都是亚美神的功劳,是诸神听到了自己的祷告,给予了自己帮助。尽管祖母最终还是与世长辞,她年纪大了,谁都没法跟寿命做抗争,但索菲的心灵却感到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惶恐,因为诺丁汉伯爵向她求婚了。

在安排了祖母的葬礼,并且遣散了仅剩的几个旧仆之后,索菲跟随她的未婚夫,远离故土来到他的领地,奥丁王国的诺丁郡。

在这里,他们举行了庄重的婚礼。尽管他比她大二十岁,几乎可以做她父亲,但索菲依旧感到满足,她丈夫对她很好。诺丁郡远比她的家乡寒冷,为怕她不适应,她的丈夫命令每个房间都燃起高大的壁炉,宽阔的大厅里甚至同时烧着二十个,冬日城堡里几乎温暖如春。诺丁堡一如所有固若金汤的堡垒一样,窗窄位高,而他丈夫却仿照她家乡的房间,把窗户改得大大的矮矮的,让她站在卧室里就能望到山脚下绿茵茵的草甸。

所有贵妇有的她都有,所有妻子能够享受到的她都在享受,索菲感到满足,真的满足了,这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太多。直到她生下一个孩子,漂亮的黑发男孩,她都坚定的认为,这就是幸福,这就是一个女人所能追求的所有幸福。

但时间总是能够证明,你曾经以为的事情,恐怕是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

索菲一直以为她爱自己的丈夫,像所有妻子爱自己的丈夫一样,她尊敬他、崇拜他、依赖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她一定是爱他的。但有一天现实却无情的摧毁了她的想象,它用实际来告诉她,她对他丈夫的爱,跟真正男女之爱相差得有多么远。

那一年,索菲爱上了她丈夫的骑士,兰斯·韦斯利。

这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骑士爱慕自己的领主夫人,不但不会被世俗唾弃,反而会被游吟诗人称颂。这反映了她是多么的可亲可爱,而他又具有多么高尚坚贞的美德,如果只是,爱慕而已。

不过可惜,一旦爱慕中间夹杂了背叛,那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了。

随着老诺丁汉跟随皇家军队出征北部邻国乌拉诺斯——那时候的国王还是理查德的父亲亨利,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整整一个夏季、一个秋季、一个冬季都看不见他的身影,索菲开始感到孤独,寂寞难遣。

当丈夫在家的时候,她还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和爱恋,可丈夫一旦远去他方并且常年不归,索菲心目中的天平,便不由自主的倾倒了情人的那一边。她跟兰斯,终于做出了背叛她丈夫的事。

这是会带来杀身之祸的,起码对于兰斯来说是这样,因为他不但勾引了贵妇,并且背叛了他的领主。但索菲当时却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她丈夫只懂打仗、游猎和税收,他根本不了解自己在修道院学习的那些音乐、绘画和诗歌。他是一个好丈夫,但却是个没有情趣的丈夫。他给予他妻子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却永远没法给予她精神上的满足。而兰斯则不同,他是那么的幽默、风趣,并且模样俊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