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2)

成帝将沈自横搁置十年,一直到他看着这个人眼中的波澜已平,学会了收敛自己的野心,手腕和心机也越发圆滑深沉。看到沈自横褪去了旧日的生涩,磨平了锐利的棱角,被时光打磨成了一个心机深沉却又心态豁达的合格官宦的时候,成帝知道,是时候了。

不过在起用沈自横之前,成帝还有对沈自横的最后一道考验。

那场篝火晚宴散去,诸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帐子,成帝身边的云海公公却亲自跑了一趟,将沈自横唤到了成帝面前。

成帝已经换上了寝衣,因为他要召见大臣,是以皇后只能去儿子帐子里稍微坐一会儿。

“我们长话短说。”成帝打了一个呵欠,直接对沈自横道:“朕的中书舍人告丁忧还乡了,你给朕举荐一个人。”

在大安,中书舍人是为皇帝撰写旨意的文臣,一般由官员举荐各地的才子,作为储备力量重点培养。中书舍人可以不参加科考,直接便是七品官员。因为是天子近臣,所以中书舍人十分容易被提升,也算是大安为了选贤举能,为那些一直科考运道奇差的才子们留下的一条入朝为官的道路。

这“才子”之名是需要经过皇帝亲自考验的,若是欺世盗名之辈,就连举荐他的人也会一并责罚,所以虽然“中书舍人”是一块大肥肉,但是却也不是人人都能咬上一口的。

举荐之人非但不能落下什么现实好处,而且还要承担风险,因此这“举荐”的活计,当真不是那样好干的。

成帝特地如此为之,想要看的便是沈自横会举荐谁。

沈自横对成帝这样做的目的已经明晰,他叹了一口气——十年空待,沈自横以为自己会兴奋的,然而真的到了这一刻,沈自横除却有一种“终于”的感觉之外,心头已无太多的心绪翻涌。

“快些,皇后习惯早眠,别耽误皇后休息。”成帝没有给沈自横太多感叹的时机,如此催促道。

“不知圣上想要北地才子,还是想要江南才子?”朝中江南和北地的官员需要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大安并无乡党之争,但是北地和江南的才子在面对同乡的时候,感情还是有些和旁人不同的。

所以,在举荐人才之前,这些事情需要问清楚。

“江南。”成帝用手指叩了叩桌子,别有深意的说道。

沈自横心下一沉,却扬起一抹有如当年的笑意。他轻声却又坚定的道:“江南?江南自臣之后,焉有才子?”

成帝都快被沈自横气笑了,却听见沈自横继续道:“臣弟沈梧州今一十又七,自幼乃是臣亲自教导笔墨,后又在宿儒手下躬行学习,如今虽不敢称一声才子,不过中书舍人之位,梧州才能足矣。”

成帝的笑意凝固在嘴角,他拨弄了一下手边的流苏,忽然厉声道:“沈自横!国家选贤举能,如何能够儿戏?自古举贤避亲,你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就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自你之后无才子,你这是在讽刺朕昏庸,不懂的知人善任?”

成帝一怒,无不让朝臣胆战心惊,然而沈自横面上却并没有太过惊慌的神色,他淡淡一笑,继而抬起头来面向成帝。

这一刻,沈自横的身上仿若骤然抹去了这十年官海沉浮的痕迹,他的声音已经变得低沉,不复当年蟾宫折桂之时的锋锐,然而他的语调却更加不疾不徐,带着无比的淡然和从容。沈自横后退几步,一撩衣摆冲着成帝下拜。

“十年之前,臣小人行径,陛下十年不用自横,乃是磨炼臣之心性。如今十年已过,臣虽不才,终有些许长进。”向着成帝一叩到底,沈自横道:“沈梧州却是江南之中最符陛下期许之人,若是臣今日有所顾忌,怕陛下说臣藏有私心,因而不举荐此人,而我大安失去一位能人志士,那才是我大安之不幸,是臣之失职。”

成帝忘了一眼沈自横,这一眼的时间有些久,为的是辨别他这番话是假意还是真心。许久,成帝道:“那这位江南才子,你姑且在沈梧州上任之前暂代中书舍人,替朕拟旨吧。”

沈自横心头一松,叩谢皇恩。

江南沈家,沈梧州的任书和他兄长的家信是同一天到的。他们的祖父反复将两纸书信看了许久,最终只叹了三声“好”字。

他从没有对自横那孩子失望过,而沈自横,也从未让他、让沈家失望过。这一天虽然来得晚了一些,可是终归到来了。

沈家的庭院之中,一个眉目温润,恍若藏着一段温山软水一般少年轻轻的放下了手中的书卷。他身边的小厮匆匆跑了过来,对他清晰而快速的说道:“二少爷,朝廷来为您量体制作官服的大人到了。”

被称为“二少爷”的自然是沈家梧州,他对小厮微微颔首,转而从桌上拿起一方素帕,轻轻的擦了擦自己的手指,这才随着那小厮一道走了出去。

他终于将踏上和自家兄长一样的那条路,这条路并不平坦,可是却连接着他的家庭和抱负。或许并非家中长子的缘故,沈梧州没有沈自横那样强烈的想要振兴沈家的愿望,沈家如今衣食无忧,子孙孝悌有序,正是延绵之道,至若能否重回锦城,那却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然而沈梧州从小蒙兄长教导,识字起便读圣贤书,他有自己的一些愿望,在他尚且混沌未开的时刻。那个时候沈梧州便想着要为大安、为大安的百姓做一些什么。沈梧州一直觉得,他可以不伟大,也可以不青史留名,但是至少要做到问心无愧才好。

锦城。锦城。

沈梧州默念着这个沈家人心心念念了数代的词语,某种划过了一抹坚定。

作者有话要说:  有个姑娘和叔说,炮灰和男配的区别就是,男配是大家的。嗯,沈梧州应该就是那个本文里属于大家的男配。

和简直有毒的三观不正的陆戎同学比起来,沈梧州同学简直是无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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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万株杨柳属流莺。

男人之间的友谊其实很脆弱, 譬如顾寻川和洛万水。

本来说好的组建“对抗舅子小联盟”的, 可是最近, 顾寻川却总有一种想要直接把洛万水那个糟心的玩意弄死,一了百了的冲动。

原因无他,自从那次尴尬的净室门口表白之后, 李锦瑜就开始躲着洛万水。而她能够躲得开洛万水的地方, 无非只有皇后娘娘那里和妙妙这里。皇后娘娘倒是乐得看这些小儿女的笑话, 不过总是频繁出入宫闱也到底有些不像话。因此,有黑着脸的国师坐镇的妙妙这儿, 就成了李锦瑜最好的避难所。

对于洛万水来说,第一他去一个不认识的别家小姐的院子就很不像话,第二他倒是不怕顾寻川, 可是张家的兄长们比李家的兄长们更妖魔化, 他并不愿意自寻不快。因此,李锦瑜躲到皇宫里去都能被洛万水截住, 躲到张家反倒是让那人抓耳挠腮,毫无办法。

虽然张家兄长们总是自欺欺人,不过顾寻川在张家的长辈这里已然过了明路, 这倒是事实。因此每日要牺牲和妙妙宝贵的相处时光——毕竟李锦瑜来的时候, 顾寻川虽然是李锦瑜名义上的表格, 却终归总是要避开的,因此顾寻川还是心中有所不悦。

不想放任这种情况还是一直持续下去,顾寻川第一次主动找了一下洛万水,直言让他先讨好人家姑娘的家人, 这才是正理。很难想象在旁人面前都是面瘫着一张脸的国师大人是如何成为旁人的恋爱导师的。只是洛万水听了顾寻川的话之后顿时茅塞顿开,转了一个方向,开始先从李锦瑜的弟弟那里为突破口,渐渐的攻略李家人了。

李锦瑜的弟弟比她还要年幼两岁,十二岁的少年郎最是崇拜英雄,洛万水带他去了几次他练兵的地方,那李家的小儿郎再见到这位“洛大哥”的时候,就已然双眸亮晶晶的了。

那孩子和他家小鱼生的有五分相像,洛万水讨好起他来倒是并不觉得别扭了,称呼也很快就从“李六公子”变成了“六弟”——妻弟也是弟嘛,洛家的小将军脸皮奇厚,丝毫没有在意属下们一脸不忍直视的目光。

通过李家六郎,洛万水又渐渐认识了李家诸人。

李家老爷子看重的是洛家这么多年来保家卫国的功勋,他虽然是文人,可是对于那些戍边的将士们,李家老爷子始终都是敬重的。而李家的老太太喜欢洛万水的理由就更加简单粗暴了,这孩子生的浓眉大眼的,天生就是讨老人家欢心的面相。再加上洛万水混迹于军营这么多年,跟百样人学说百样话,很是懂得如何讨得老夫人的欢心。

可怜锦瑜小姑娘还千方百计的躲着洛万水,却不知道她家半数以上的人都被洛万水“收买”了。至若剩下的几人,都是不想自家妹妹嫁给一个武夫的,毕竟虽然如今大安无战事,但是陛下既然为洛万水赐封号“靖远”,日后有人犯边,洛万水责无旁贷。

战场上刀剑无眼不说,夫妻分离也是个大问题,所以对于这个一开始就坦言自己心悦李家四姑娘的洛万水,洛家的几位兄长心中还是留存了一个疑虑。

锦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洛万水这样的青年才俊,各家有适龄女儿的自然是要盯着一些的。可惜人家一早言明又倾心之人,于是各家也都熄了心思,专心开这人上蹿下跳的闹腾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