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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回忆上面的字迹,然岁月久远已然记不清了。
“信信。”沈楼的声音打断了林信的思绪,抬头瞬间,来不及遮掩的阴沉戾气尽数落在沈楼眼里。
沈楼就站在东宫门外的石阶下,没有宫人跟随,显然是在等他。
看到这场景,林信顿时笑起来,方才的神色似乎从未存在过,快步走上前去,“你在等我?”
“嗯,你师父说怕你走丢。”沈楼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傻,林信有上辈子的记忆,那里会不记得东宫的路。
师父?朱星离可不会操这个心,只会告诉他找不到路就翻墙。抿唇忍笑,忆及雁丘大雨中那句“只对你好”,心尖发烫。
“我刚才骗了皇上,”林信快走两步,绕到沈楼面前倒着走,“我说我的表字意在不负皇恩。”
沈楼一本正经道,“这不叫骗,叫官话。”
“哈哈哈,”没想到正直的沈世子会这么说,林信忍不住笑起来,“那你也说句官话我听听?”
“你以后是侯爷,我是世子,得向你行礼了。”沈楼一把拉住快要撞到柱子的林信,忽然脸色一变,用力将人拉倒身后,抽出虞渊落日准确接住自上而来的一剑。
偷袭者怪叫一声,旋身欲逃,被沈楼用剑鞘敲中了小腿,不得已又回来接招。
“不打了,不打了,你的剑怎会如此之快!”钟有玉嚷嚷道。
沈楼将未出鞘的虞渊剑挂回腰间,“不是我快,是你太慢了。”
“呸!”钟有玉气得跳起来,“那是我让着你,走走走,咱们去演武场打一架。”禁宫之中不许使用鹿璃比剑,要用鹿璃就得去演武场。
沈楼不理他,抬头看到石阶之上正站着一身杏黄常服的太子——封章,躬身行礼,“参见太子殿下。”
“不必多礼,”太子走下台阶,身后跟着沉默不语的钟无墨,“多日不见,小楼的剑法又长进了。”
太子封章比沈楼年长,面颊瘦削,嘴角的梨涡偏狭长,看起来有些冷厉。
林信躲在沈楼身后,观察着钟家兄弟。身处矮檐之下,两人过得定然没有西域自在,但也没吃什么苦,只是钟有玉越发话多,而钟无墨更加寡言。
他对钟家兄弟没有什么恶感,钟长夜已死,杀父之仇便报了,祸不及子嗣。何况这两个傻子根本不知情。
“这位就是寻鹿侯世子吧?”太子看向林信。
林信从沈楼身后出来,给太子见礼,“臣林信,林不负,见过太子殿下。”
封章伸手扶起林信,“听父皇提及,过几日就会下旨让你承爵了。”太子自幼聪慧,说话做事虽带着几分简傲,却绝对礼数周道。这话就好似一直在关注林信的事一般,让人心生好感。
说罢,又转头打趣钟家兄弟和沈楼,“寻鹿侯乃是列侯,以后不负就是侯爷了,你们还是世子,见到人家,可得行礼了。”
这还真是官话,林信忍不住跟沈楼挤挤眼。
三言两语,拉近了几人的距离,太子邀请众人去厅中饮宴,给沈楼和林信接风。
“谢太子美意,臣想去看看六皇子。”林信这话一出口,所有人的面色皆是一变。
六皇子何许人?皇家子嗣单薄,太子其他的兄弟基本上都夭折了,近来新寻回的这位皇子殿下,对太子的地位可是个不小的威胁。寻常都不敢在太子面前提及,这林信倒好,初次见面就驳了太子颜面,还提出要去看六皇子。
也不知是真的不通人情世故,还是故意为之。
“皇弟伤势未愈,在别庄调养,今日怕是见不到了。”太子面不改色地说,眼中隐隐有些不悦。
伤势未愈……
林信摸摸自己完好无损的小臂,眸色微暗。上辈子这个时候他浑浑噩噩的,并不知道封重过得如何。但大半年之后再见,整个人明显变了很多。
次日,林信找到封重的时候,这家伙正在城中茶楼里啃烧鸡。
手上的夹板已经撤了,只是还缠着布条,不能持物。身边站着两名年轻貌美的侍女,一个倒水,一个举鸡腿。
“你倒是自在。”林信上去给他后脑勺一巴掌。
“唔……咳咳……”封重被鸡肉噎到了,倒水的侍女赶紧将茶杯递上来,让他喝一大口,又给拍了拍胸口。好容易缓过来,发觉自家师兄正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自己,顿觉丢人,摆手道,“行了,你们俩外头候着吧。”
两名侍女应声离去,屋中只剩下师兄弟二人。
“你的手怎么回事?”林信拉过一只缠满布条的手看,弹了弹露出来的指头尖,“这么久了还没好吗?”
“太医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昨日来看还说没长好。”封重无奈道,没有手很不方便,吃饭都得侍女喂。
“那你不会叫人代笔写封信回去吗?”林信三下五除二地将布条拆下来,捏着封重的胳膊查看。
封重摇头,“那样,他们就注意到你了。”说完,叹了口气,纵然他已经尽量隐瞒,还是被皇帝发现了林信。
“啧,吃几天墉都米,都会说矫情话了。”林信使劲在封重小臂上拍了一巴掌。
“啊啊啊,断了断了!”封重吓了一跳,赶紧把手收回去,一摸才发现根本没事,“咦?”
筋骨完好,活动自如。
明明已经痊愈,太医却说他没好,这是为何?
“因为后天便是闲池围猎。”林信把布条扔到他头上,因为师父尚在,心中没有怨恨,他这师弟真是越发往傻了长,就知道吃。
这几年沈楼都没有参加,太子一直是闲池围猎的头名。今年是太子最后一次参加闲池围猎,明年就要开始临朝听政了。若是输给沈楼不丢人,毕竟玄国公世子十二岁就上战场,不是他们能比的。但若输给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就难看了。
“太子还真是多虑,以我的资质,哪里能赢得了。”封重拿起没吃完的烧鸡继续吃,果然还是自己拿着吃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