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正牌嫡女 土豆茄子 3371 字 7天前

她越想越觉得美,直想着怎样才能找机会让芷媛出门。哪知道上官鸿瑞和上官毓秀一起皱了皱眉。

毓秀道:“这个法子不好。若出了什么事,孟芷媛的闺誉不保不说,连妹妹的闺誉都会受影响。你和她是到底好过一阵的,今后万一让外人知道了,连你也会被她带累了名声。”

明珠听了毓秀这话,心中不太舒服。毓秀虽然样样都好,但是她今日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到底还是自私了些。若二表姐真是闯了祸,可不只是影响了她自己的声誉,更是误了那孟小姐一辈子。

她不禁有些后悔刚才劝钟灵的话。本来自己的原意和二表姐的想法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自己原也以为她是个心中有数的,这样一看,这个受尽宠爱的二表姐还是太过任性了。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万一出事,再追究起来,自己怕也难逃干系。

钟灵闻言,又撅起了小嘴,道:“这是孟芷媛自己的事,我又没逼她,又怎会怪罪在我身上呢?”

明珠道:“二表姐真的是这样想的吗?孟家小姐纵然让人不省心,今后再不请她过府来玩就是了,何必因此再惹出许多事端?这事原是我的错,本来我是不该出乱出主意的,姐姐就当从未听过这些话吧。”她不好劝得太深。本来毓秀是她的亲姐姐,有些话还是该由她说才是。

上官鸿瑞微沉了脸,道:“二妹妹可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那孟小姐不过和你同年,年纪还小,你应该多劝着她些才是,怎能用这种损人利己之法?这都怪哥哥不好,今后哥哥一定会避着她些。”

他又转头,放缓了声音对明珠道:“此事不关表妹的事,表妹万不要多心。”

他见钟灵张了张口,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一副不太服气的样子。上官鸿瑞摆了摆手,语重心长的道:“二妹妹,我知你虽然有时任性,但不是个不明理之人。这件事就此作罢,再不要想着带孟小姐认识什么人的念头了。”

毓秀也道:“大哥哥说的是。”暗自推了钟灵一把,冲她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让她快些答应。

钟灵扁了扁嘴,心道:我不过是想一想罢了,至于把我说得这样十恶不赦吗?再说,我还不是为了大哥哥着想吗?但终究还是勉强点了点头。

见屋内的气氛有点僵,毓秀连忙打圆场道:“对了,我们今日来找表妹,其实是为了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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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街 ...

碧水城内最繁华的大街临水而建,紧挨着有名的碧水河,客栈、商铺、酒馆、银楼比比皆是,路上人来车往,喧嚣繁华,好不热闹。

明珠站在大街中央,看着身边来来回回走动的行人,觉得有些眼花。这些路人中,男女老幼、高矮胖瘦的都有,有的穿粗布,戴荆钗,有的身裹丝绸,穿金戴银。有得悠然自得,有的大声谈笑,言语粗俗,有的行色匆匆,有妇女抱着孩子,站在的街边高声的和小贩为了一个铜子讨价还价,穿布衣的大姑娘小媳妇和路边的俊俏货郎说笑,毫不避忌。

明珠虽然略觉羞涩,却也难掩兴奋。这些人的神情,全都是在高门大户里看不到的。那里只有满面恭敬,笑里藏刀,谄媚奉承,木讷畏缩。虽然大街上都不认识的陌生人,而她却感到了一丝难得的轻松。不必相处,不必讨好,不过是些不相干的路人,转个身便似从不曾遇见过,多自在。

身旁头戴帷帽的毓秀笑着拉了拉她的手,道:“我第一次出府时,也似你这般觉得新奇。”不用于两个年纪尚幼的妹妹,她今年已经快十二岁了,转眼就到了金钗之年,也算是大姑娘了,戴帷帽遮掩容貌倒也不算太早。

她们昨日去找明珠,就是为了商量带她出府游玩的事宜,明珠倒也听得心动。总是在一个院子里呆着,即便那里再大再华丽也该腻了,难免会好奇外面的情形。她虽然活了两世,但走过的地方实在少得可怜。于是,在两姐妹堪比苏秦、张仪的好口才,以及明珠可怜巴巴的眼神里,上官鸿瑞终于答应带她们出来走走,换换心情。

上官鸿瑞此刻正在书斋里挑书,姐妹几个觉得无聊,便带着下人来街上转转。毓秀带着明珠和钟灵,信步走在了大街上。身后不出三步远的地方跟着几个魁梧强壮的家丁,小心的用身体隔绝着路上的行人,不让生人靠近小主人近前。

青石铺就的小拱桥边,挑选着竹伞的翠衣女子,拉长了声叫卖的灰衣小贩,声音传得老远。跑来跑去玩闹的小孩子,头上用红头绳扎着冲天辫,首饰摊上挂着黄铜小铃铛,行人走过时,带起了一阵微风,引得铃铛玲玲作响。春日天长,酒熏风暖,比起高门大院里的奢华古板,自有一派怡然自得的风致。

路上自然也有人注意到了明珠她们。几个穿布衣的小姑娘站在一旁窃窃私语,眼神中满是羡慕。“你看她的衣服……”“你看她头上戴的珍珠……”“你看那袖子上绣的花多好看……”糯糯甜甜的娇声嫩语传至耳边,便是江南特有的文秀婉约。

明珠禁不住微笑。

跟着姐妹两逛了两家胭脂铺子,三座银楼,四家点心铺子,五家古董店,明珠终于有些累了。

“咱们还是回去吧,估计表哥也挑完了书,别让他等急了。”

钟灵一边对着八角小镜试着店里新到的一对别致的掐丝珐琅嵌猫眼的耳珰,一边随口道:“妹妹急什么?咱们左不过是在这一溜长街上逛,大哥哥不会找不到我们的。”

毓秀也一边用挑剔的眼光挑拣着一个大匣子里盛放着的各色宝石,一边安慰道:“妹妹不用担心。咱们这一路之上都跟着人呢,自有人会回去给大哥哥报信的。”

说着,还拣出了一块,笑着回头问明珠:“妹妹觉得这块如何?”

明珠没什么挑珠宝的心情。倒不是说她不喜欢这些东西,小女孩哪有不喜欢这些漂亮石头的?可是,她的手头并没有多余的银钱买这些东西。她的珠宝虽多,却都是高太君给的,也是府里记了明档的,万一丢了可是需得她赔补的。她每月只有四两银子的月钱,除了平日里的打赏之外,想在私下里买点什么东西都得从这份钱里出。有时青雪、素英、林妈妈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得在私下里请大夫,买药,再加上一些年节里的人情,主子丫鬟们有事没事的凑个份子,来来去去的,能攒下来的不过微乎其微。

但是,毓秀手里的这块蓝宝石实在太漂亮了。雀卵般大小,蓝莹莹,水汪汪,时而犹如湖水般深邃,时而又如天空般透明,明珠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她忍不住赞道:“大表姐好眼光,这颗宝石确实很漂亮。”

掌柜的也笑眯眯的奉承道:“小姐们真是好眼光,这是昨日才新到的西洋货。您看这成色,这大小,保准您找遍整个碧水也找不出第二块了。”

毓秀笑道:“我就猜到妹妹会喜欢,这宝石便让给妹妹好了。”

明珠连忙摆手,道:“是姐姐先挑中的,自然要归姐姐了。”

毓秀却道:“我是觉得这颗宝石和妹妹很相配,这才如此说的。我已经挑中了一个金镶玉的镯子,这个就让给妹妹吧。”说着,对那老板道:“明日你将这块宝石送到上官府里,就说是表小姐要的。”完全没给明珠任何反对的余地。

那掌柜的一听说她们是上官府来的人,连忙命人殷勤的找出了店里最好的首饰珠宝,将姐妹几个让入了内室,请她们随意挑选。

明珠张了张口,终究是不好当着外人的面扫了大表姐的兴致,只想着私下里悄悄的跟大表姐说明情况,再派人告诉掌柜的,明日不要让人送去府中就是了。

她见两位表姐都兴致正浓的挑选着珠宝,愈发觉得无趣起来,心里盘算着怎样既委婉的将此事告诉大表姐,又不会让她觉得自己是个过得惨兮兮的“小可怜”。她不喜欢被人怜悯的感觉,前一世的她已经感受得够多了。况且,她也并没有惨到令人同情的地步。

她有信心能活得越来越好。

正想着,忽听门口处有男人用略显尖细的声音道:“掌柜的,这颗宝石怎么卖?”

“呦,这位客官,这可真是不巧,这宝石已经被人定下了。不过我这里还有很多呢,您来选选别的吧。”

过了一会,那男人又道:“我家主人只喜欢蓝色的宝石,可你这里除了那颗蓝宝石,也没什么好货了。这样,我出多一倍的价钱,你卖给我好不好?”

掌柜的有些犹豫,那人继续道:“怎么,你不满意?那就三倍的价钱。”

掌柜的苦着脸,挣扎了一下,道:“这个……您就别为难小的了。那买宝石的人家是老主顾了,总不能为了赚眼前的银子,再砸了我这生意……”

明珠忽然眼前一亮,这个人正好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他肯出三倍的价格购买一颗宝石,这样的好事实在是难得一遇。她想着,看了一眼身后浑然未觉的两位表姐,快步走了出去。

那人已经跨出了银楼,正朝着一辆马车走去。

“请等一下。”明珠追出去唤道。

那人闻言,回过身,便是一愣。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小女孩,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样子,长得好似瓷娃娃一般白净漂亮,穿着打扮也不俗,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与此同时,明珠也在打量着他。但见此人三十岁左右年纪,容长脸,面色白皙,五官端正,唇上两撇黑色的短须,修剪得十分齐整。除了嗓音尖细些外,倒是一表人才。

“请问,刚才是您想要买蓝宝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