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2)

他入帮会的时间不久,也就三年多,但是却从来没听说过以前帮会里有下令整个帮会奉若上宾的人。那天夏芍打进亿天的事,整个东市帮会的人都知道,但亲眼看见那天的事的却不多,他便是其中之一。他亲眼看见夏芍从门口一路打上八楼,再被大哥请进会客室,最后完完整整走下来。

那天之后,帮会底下的小混混死了一个,有八人举家搬离的东市。

那天之后,帮里多了条帮规,谁惹这位夏小姐,帮规处置!

那天之后,这位夏小姐的肖像至少帮会的每个人都看过,以防遇见她的时候不认识。而他却是因为那天就见过她,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今晚一见到是她,他便心里叫苦,怎么他就这么倒霉,偏偏遇上了这尊大神!所以他才赶紧道歉,说明情况,希望她能放他们一马,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大哥。不然的话,帮规处置,不死也得残。

没想到,夏芍只是点点头,便掏出了手机,“喂?高老大。”

她一说这几个字,李新便是脸色一白,身后的人也跟着一脸死定了的表情。

然而,却听夏芍继续道:“我找到那个人了,不是帮会里的,你不用叫下面人忙活了,多谢。”

说罢,夏芍挂了电话,李新几个还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阵儿,几个人脸上才有了点活人气息,感激道:“多谢夏小姐高抬贵手!兄弟几个记着您的情了,日后若有需要我们几个的地方,您尽管开口,哥儿几个赴汤蹈火,绝对不带推辞的!”

夏芍轻轻点头,神色淡然,“不知者不罪,没什么。你们可以把他们带走了,以后让他们少来东市。”

李新立马应了,赶紧带人把杜兴和他的几个兄弟给拖走了。这些人还挺会办事,走后把酒店的经理也给安抚了,砸坏的东西也赔了钱,又叫酒店另外开了间贵宾间,把夏芍三人原先点的菜重新又点了一遍,且买了单,这才走了。

夏芍和陈满贯、孙长德三人换了个房间,再坐下来面对着一桌子菜时,两人却明显不是原来的感觉了。他们两个都没想到,夏芍竟然身手这么好!

老板,您无所不能么?

夏芍不知两名员工的心思,她正对着一桌子价格不菲的菜叹气。

陈满贯和孙长德以为她经过了刚才事,没有胃口。

夏芍却叹气道:“我是心疼那一桌子菜,好好的,就这么糟蹋了,浪费多少粮食。”

陈满贯:“……”

孙长德:“……”

老板,您关注的重点歪了吧!

寒假,夏芍雷打不动的习惯,第二天就回了十里村。

徐天胤过了年就要回京城了,他在山上住的时间已经不多,夏芍便一天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山上宅院里,没事跟师父斗斗嘴,拉着师兄去后院梅花桩上过过招,日子有趣得很。

这个有趣,自然是夏芍发现了徐天胤的一些有趣的习惯。

他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在师父院子里打坐。院子按照七星种了七棵大树,他周一到周末,每天换一棵树。给师父准备的早餐里,周一必然有燕麦,周二必然有牛奶,周三一定是豆浆,周四红豆粥周五绿豆粥周六米粥,星期天是八宝粥!

当夏芍发现他这个习惯时,不由咬唇,憋笑憋了好久——要不要这么死板?虽然师兄你会熬粥我感到很惊奇,但是你要不要这么机械化地像在重复方程式?你不觉得师父很可怜吗!

夏芍玩心大起,曾试着打乱徐天胤的习惯,她周一抢了他打坐的第一棵树,周二把他赶去第三棵,结果他没什么不适,也不反抗,乖乖去她指定的树下打坐。但等到夏芍有事回家了一趟,回来后发现,他的习惯又回来了……

对此,夏芍感到有些有趣,她觉得师兄是个外星体,需要研究。

但是,她却没太有研究的时间,因为,很快便过年了。

过年前一天,夏芍的父母亲和叔叔婶婶都回到了老家。这些年,家中还是老习惯,李娟年二十九一大早就回来,帮着婆婆江淑惠忙里忙外,两人一天忙得脚不沾地,直到傍晚,小叔和妯娌才带着女儿回来。

夏芍的堂妹夏蓉雪过了年才六岁,生得白皙的脸蛋儿,小包子似的,特别的可爱。就是胆子小了些,害怕生人,不太爱说话。这模样和性格都跟夏芍前世小时候很像,而且这性格的养成也跟爷爷夏国喜重男轻女有些关系。

夏国喜原本一直盼着小儿媳能给老夏家生个孙子,结果一生出来还是孙女,他便看小儿媳也不怎么顺眼。

蒋秋琳的性子向来不是个受气的,她见公公总是挑自己的刺儿,因而这些年来没事从不回来看望老人,连带着夏蓉雪也很少见到,除了过年过节,夏芍基本看不见这个小堂妹。

小叔夏志涛去年刚和人合伙做起了建材生意,财源滚滚,家中有了点积蓄,腰板也直了,以往一回来就搓着手笑呵呵哭穷,跟老人要点钱花。现在一回来就笑着说道:“爸妈,大哥大嫂,我生意忙,回来得晚点,你们别介意啊。”他一边说便一边呼喝老婆,“快点去帮妈和大嫂的忙!没点眼力劲儿!”

蒋秋琳瞪他一眼,撇撇嘴,却嘴角勾起笑意,慢悠悠整理自己的皮草外套,“我这不是刚进家门么?你总得叫我换件衣服不是?”

这年头流行皮草,街头很多皮衣店,过年的时候很多人都喜欢买件皮衣穿穿。但这皮衣的价格可不便宜,要个四五千块钱,这在1997年的时候,对普通百姓家里来说,也算奢侈品。

蒋秋琳有意显摆她的皮草外套,李娟正围着锅台转,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说什么。她向来勤俭持家,自然不会买这么贵的衣服,而且她觉得这么贵气的衣服,自己穿也穿不出那贵妇的气质来,索性不羡慕。

如果夏芍此时知道母亲的想法,一定笑着挑眉——这是贵妇的气质?这是暴发户的气质!

夏芍暗笑着摇头,她一直觉得穿衣以舒适度为上。她就从来没想过给母亲买这种衣服,尽管她此时的资产,莫说一件皮草了,把整个东市的皮草店买下来都不成问题。但那又如何?这些衣服不适合母亲,买了也不美。穿衣要舒适简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

她心中早想给母亲买件衣服,只是在母亲眼里,她现在还花着家里的钱,倒是买衣服的钱哪里来的,还得跟二老解释。还是等考试结束后,把自己的事跟父母亲交代了,然后给家里换套房子,再劝母亲把工作辞了。她劳累了这么些年,也该歇歇、享享清福了。

过年南北方的习俗不一样,夏芍家在北方,按照当地的习俗,除夕夜要吃饺子,而且通宵不眠。年夜饭之后就开始在村子里挨家挨户拜年了。

夏芍这些年却是习惯了一陪家人吃完年夜饭,便去山上陪师父。师父腿脚不方便,饭菜他虽是自己能做,但夏芍只要一想到他膝下无儿无女,过个年冷冷清清,便心中酸楚,也就更加地孝敬老人家,总想着多陪陪他,让他不说儿孙满堂,但也可承欢膝下。

今年徐天胤在山上,两人在过年前就早早去城里置办了年货,夏芍更是早就包好了饺子给师父送去了山上。

今年两个徒儿都在,唐宗伯格外的开怀,已经多年不饮酒的他喝了不少,之后便坐着轮椅到门口,看着夏芍拉着徐天胤到院子里放烟花。

徐天胤这种孤冷凉薄的男人,跟烟花这类灿烂热烈的事物完全不搭调,他只是站在夏芍身旁,像一尊华丽貌美的人雕。还好,这人雕会动,在夏芍要点燃烟花时,从她手上把火接过来,点上后护着她退后,在烟火升空后,看着她脸上的笑颜,他站在一旁,继续当人雕。

直到夏芍看够了烟火,徐天胤才转去后院,回来的时候,摊开手,“给。”

夏芍目光往他掌心一落,眼神难得亮了亮——好漂亮的玉簪!

徐天胤手上的,是一支雕工细致的白玉簪子,形态极美,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小狐狸。眯着眼,意态慵懒,头枕在尾巴上,尾巴尖儿被延伸出来,做成了一支发簪。

这玉一看就是老玉,年代颇为久远,外头有一层微黄的玉皮,但却不妨碍簪子的美观,反而有种岁月的古韵,小狐狸也似穿着一层微黄的外衣,丝丝金缕,毛发分明,极富灵气与神韵。

夏芍接过来,心中喜爱。老玉比新玉难寻,难鉴定、难估价,且有价无市。而且,这支玉簪一看就是件法器!簪子在吉气充盈的地方蕴养过,戴在身上有趋吉避凶的好处!

只是……

夏芍抬起眼来,略微纠结,“师兄,你为什么要送我狐狸?风水术里,狐狸可是招桃花的,而且就属这白玉狐狸法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