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锋芒大盛
文天佑身为一国丞相,虽然没有出席这次大婚,但是,文家祖宅中,依然是宾客满堂,有真心祝贺的,也有存心来看好戏的,不管是什么目的,整个文府祖宅中,府里府外全都聚满了人,当火绯月突然间撩起红盖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即将要拜天地的新娘子自己将红盖头撩起来那可是犯大忌的,然而,大伙还没来得及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又一个个被火绯月那绝美的容颜给迷得七荤八素的。
此时的火绯月,身穿一袭大红色新娘礼服,婀娜的身姿亭亭玉立着,满头青丝高高盘起,青丝上,十三根精致华丽的金步摇轻轻摇摆着,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将火绯月整个人烘托得高贵而端庄。
黛眉好似笼着一层烟,又似蒙了一层纱,那双琉璃般璀璨的眸子,更是溢满了火焰,仿佛要将眼前的一切焚烧殆尽,肌肤莹白如玉,泛着珍珠般皎洁的光泽,红唇若丹,唇角微扬着,噙着一抹冷漠的骄傲。
这便是一国公主的与生俱来的尊贵,那样的绝色倾城,那样的傲然霸气,仿佛凝聚了天地间所有的灵气一般,只一眼,便能深深地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令人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所有人都惊艳得倒抽一口冷气,如此绝美脱俗,尊贵端庄,别说是丞相夫人了,就算是一国之后,也当之无愧呀,文家真是捡到宝了。
然而,就在众人沉溺于火绯月的绝色姿容无法自拔的时候,却见火绯月素手一挥,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手软地将那个即将与她拜天地的公鸡给灭杀了,出手之快狠准,令人瞠目结舌。
好不容易从惊艳中回过神来的众人,再一次陷入石化状态。
美人就是美人,连杀人都那么雍容华贵,轻盈脱俗,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只是……
原本,杀鸡是一件非常正常的合法行为,但是,此时此刻,却成了一个女人非常重大的,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了,因为,在这一刻,公鸡代表的是女人的丈夫,女人的天。
虽然这很好笑,很滑稽,公鸡也能做丈夫?那母鸡是不是也就可以做妻子了?公鸡是女人的天,那母鸡是不是也可以做男人的天了?当然,在这个以男性为尊的世道,迄今为止,还没有女人反驳过这么荒谬的理论过。
然而,曾经没有人反驳,并不代表永远就没有人反驳,火绯月已经用实际行动向所有人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文老太君首先回过神来,气颠颠地走到火绯月的面前,手指还在不断地发着抖,指着火绯月的鼻尖道:“濮阳寂香,你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斩杀你的丈夫,那可是要浸猪笼的!难道你不怕死?”
“哼!”火绯月冷哼一声,一脸无畏地道,“我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何来杀夫之说?如果说杀一只鸡就要浸猪笼,那么,普天之下,不用浸猪笼的人还剩下几个?就说你吧,文老太君,难道你这一辈子都没有杀过畜生吗?”
一看文老太君所处位置以及年纪穿着,火绯月一眼便认出来了,在出嫁之前,濮阳家族曾经将文家的一些主要人物全部都绘成画像,让她熟记,以便知己知彼,所以只消一个照面,火绯月便能够将文家人一眼认出来。
“什么畜生畜生的,那可是你的丈夫,濮阳寂香,你如此没有妇德,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文老太君见状,原本发抖的手指抖得更厉害了。
“文老太君,你口口声声说这只鸡是我的丈夫,有何证据?难道说,你们文家人模人样的,生出来的子孙居然是畜生么?”火绯月冷冷地道,她只不过是杀了一只鸡罢了,居然给她扣上那么大的罪名,简直就是神经病。
闻言,那些围成圈儿看好戏的宾客们忍不住纷纷掩唇轻笑,眼前的公主,不但长得绝色倾城,就连骂人水平也是相当的高,还利用文家人自己的话来抽自己的嘴巴,真是高手中的高手啊。
文老太君早就被气得牙齿直打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坐在正厅主位上的文老爷文夫人急忙站了起来,将文老太君扶到位置上坐好。
“公主殿下,今天,你杀的这只公鸡,与一般的公鸡是不一样的。”文老爷试图跟火绯月讲一讲道理。
“哦?有何不一样?不都是两只翅膀两条腿么?”火绯月一脸的虚心求教样。
“公主殿下,明人不说暗话,我想,很多事情,你早已心知肚明,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你刚才所杀的公鸡,是代替你的夫婿文天佑与你拜堂成亲的。”文老爷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反正天佑逃婚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公鸡都上了正厅了,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
“用公鸡代替丈夫与女子拜堂成亲?”火绯月一脸的“恍然大悟”样,“原来如此啊!你为何不早点说呢?瞧我,都把公鸡给杀了,这可怎么办?”火绯月装模作样的道,琉璃般的眸子中尽是得意之色,摆明了是气死人不偿命。
所有人见状皆唇角微抽,这公主演戏演得也太假了吧,很明显她是故意的,之所以演这么虚假的一出戏,目的自然是为了气死文家人。
在即将要拜天地的时候,新娘子身边出现了一只公鸡,谁都知道那是为了代替新郎用的了,哪里需要男方事先通知新娘子的呢?
文老太君差点又要当场发飙了,却被文夫人“一脸孝顺”地强压回了座位上。
“母亲放心,这件事情,老爷自会处理好的,你就别再生气了。”文夫人安慰着道,其实她心中早就已经乐开了花,她原本就是反对用公鸡代替天佑拜堂的,现在公主当众杀了公鸡,简直就是太和她的口味了,这个媳妇,不但长得倾国倾城,而且个性脾气也这般讨人喜欢,她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你看看,你这都选了什么样的媳妇啊?真是造孽啊。”文老太君轻叹一声,垂头丧气地道,也懒得再站起来找火绯月理论了,火绯月那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她算是领教了,她还真是有点怕了,她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一口气上不来的话,就要红白喜事一起办了。
如果文老太君知道此刻文夫人心中所想,那一定会气得直接爬进棺材里算了,像文夫人这样的婆婆,普天之下确实难得见上一个,面对这样的媳妇,正常的婆婆不气死已经算是厉害的了,她倒好,居然越看越喜欢,真是奇葩中的奇葩。
文老爷深吸一口气,努力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好,这才虎眸微扬着对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所谓不知者不罪,既然你事先并不知道这只公鸡代表的是你的夫婿文天佑,那杀了也就杀了吧,鸡死不能复生,在这大喜的日子里,咱们也不纠结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为父这就命管家再去准备一只雄鸡便是……”
对方毕竟是公主,为了两国邦交,就算他心中有再大的火气也得忍着,更何况,公主也已经给了他们文家一个台阶下了,那他也只好顺着台阶往下走了,总不能真的将公主浸猪笼吧。
“且慢!”面对文老爷的妥协,火绯月却毫不领情,她冷冷地打断文老爷的话,扬眸问道,“文老爷,你们瞭月国的律法,似乎没有这一条吧?你今日用公鸡代替令郎与本公主拜堂,不知道用的是哪朝哪代的律法?”
“这……”对于这类律法,文老爷并没有深入研究过,他一时之间说不上来,更何况他们瞭月国成立的年代并不久,并没有什么哪朝哪代之说。
文老太君见自己的儿子答不上话来了,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冷哼一声道:“这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是自古便有的规矩,任何朝代任何国家的律法之中应该都有这么一条。”
“应该?”火绯月轻哼一声道,“文老太君,你可曾研读过律法?”
文老太君闻言一愣,事实上,她还真没研读过什么律法,她一个妇道人家,没事研读什么律法啊,相夫教子便足够她打发时间的了,只是如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后辈质疑,她的面子多多少少有点挂不住。
见文老太君脸色难看地望着她,火绯月唇角微勾,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一看封面,众人全都惊呆了,那居然是他们瞭月国的律法。
文夫人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她的媳妇,居然随身带着瞭月国的律法,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啊,巾帼不让须眉,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这位新媳妇了,就算不要儿子,她也不能不要这么好的媳妇。
火绯月将律法轻轻一挥,唇角微扬地轻声笑道:“根据瞭月国的律法记载,男子外出三年以上,或者男子染有重疾,方可用公鸡代替该名男子拜堂,文老爷,文老太君,文天佑如今就在这京城之中,何来外出三年之说?而且据闻他也没有染上什么重疾才对,所以,文家,是没有那个资格用公鸡来代替他的。”
火绯月此言一出,所有人皆目露震撼,他们没有想到,一个女子,居然将律法研究得那么透彻,有些正在考取司法类官职的学子更是一脸的激动,纷纷从自己的纳戒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律法书,一查之下,发现火绯月说得分毫不差,瞭月国的百姓们,对火绯月的崇拜与钦佩更深了。
这么美丽高贵聪慧优雅的女子,若是文相执意不想娶的话,那他们就算卯足了劲也要迎娶进门啊。瞭月国的未婚男子一个个皆摩拳擦掌,恨不得今天的新郎是自己。
当一本厚厚的律法书递到文老爷的手中时,他翻开一看,发现火绯月说得句句在理,他轻叹一声,将律法书合上,转身坐回到自己的主位上,虎眸望向火绯月道:“公主殿下,想必你也已经听说了,天佑他……不懂事,咱们一时半会儿也拉不回他,如果不用公鸡替代天佑拜堂的话,那……”
“既然如此,那就不必拜堂了,我从千里之外的北岳国赶来,一路颠簸,累了,不知道我的房间在哪里?你们派个人带我回房休息便可。”火绯月淡淡地道,一点都没有因为新郎的缺席而难过质问,仿佛就跟在自家后院散步似的,神情自若。
文老爷见状松了一口气,之前见火绯月满脸怒容地将那只公鸡给杀了,他还以为火绯月接下去会大哭大闹地要求他们将文天佑给拖回家,此时见火绯月居然毫不在意文天佑的事情,也算是通情达理了,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们文家理亏在先,若是对方抓住这件事情不放一定要追究到底的话,他们也是无话可说的。
“既然公主殿下累了,那自然是休息最为重要了,其他的事,等改天再议吧。”文老爷一脸赞成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唤来一个伶俐清爽的丫鬟,让她带着火绯月先回新房。
火绯月轻轻地点了点头,一个优雅的转身,在夏新荷的搀扶下,款款地朝着新房方向走去。
众人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离去的背影,心中暗道:那个林玉诗与寂香公主比起来,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啊,根本没法子比,也不知道文相看上了林玉诗什么地方,难道是床上功夫么?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啊。
其实,众人是误会了文天佑了,事实上,文天佑虽然沉迷于林玉诗,却并未与林玉诗有过什么肌肤之亲,这话说出去也许没人相信,但这件事情确实是千真万确的。之所以会发生如此诡异的事情,男女双方都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