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瞭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精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他拍拍耸拉着脑袋,饿的精疲力尽的狼王,手指着乌尔罕.巴图的方向,“去吧。”
狼王长啸一声,驰骋而去。
☆、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