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秦岳,我奶奶给我的户籍上写的明明白白,我叫秦岳。”
听他如此说,长华晓得她仍旧是在怪自己的。便是他住进了长公主府,他偶尔能经不住宁安的纠缠来陪着吃几顿饭,他仍旧是不把这里当家的。
不想再与秦岳说这个话题,长华便问起他的婚事:“婚房你是设在这儿,还是新修缮的状元府?为娘觉着,就在长公主府里,一家人也好一起热闹热闹。”
秦岳对此也只淡淡点头,随后便道:“我还有些东西忘在冷府,今日我去取,朝不回来用晚饭了。”
听说他要去冷府,长华的表情便十分不自然起来。却也很勉强的笑了笑,随口扯了个谎:
“宁安这丫头喜欢玩,上次说喜欢冷府里的藏书楼,娘也没寻着机会带她去,正巧你今日去,把她带上罢。你等等,娘派人去叫她。”
宁安倒是无所谓的,只要跟着她哥,她去哪儿都欢喜。秦岳是骑马的,宁安便拉上自己的小马驹屁颠屁颠跟在后面:
“哥哥,我这马可是汗血宝马,西域进贡的马匹呢。娘给你的也是,你怎么就不喜欢呢?”
对于宁安,秦岳总是多了几分耐心,也多了两分随意。大抵,是因着宁安着实太喜欢粘着自己:“我也有么?”
长华给置办的东西着实太多了,秦岳又不怎么上心,故而着实不晓得他也是有汗血宝马的人。
宁安觉着很是头疼,自己的哥哥好像有些傻呢,该怎么办才好?
“福伯给你牵了你自己的马来,绳子都递你手里了你却又给塞回去了,扯过府里采办拉马车的马便走。哥哥,你这样子嫌弃娘给你的马,娘看着眼都红了,回去定是又独自抹泪了。”
秦岳倒着实不是嫌弃那马,只是看着不是普通的马,别是福伯牵错了,便选了这匹马。虽比不上那匹,也是好马的。现在方知那是汗血宝马,比不上倒也是情有可原。
去冷府后,熟络的来到了藏书楼,让宁安自己去藏书楼里玩,便指挥着人挖酒。冷世欢为他的埋的酒,也有那么几年的光阴了。不知为何,秦岳只想挖出来。顺带,还带了一坛冷家给冷世欢埋的女儿红。
那酒,是要在冷世欢出嫁之时大宴宾客用的。可冷世欢进宫了,那些酒也就没了重见天日得日子了。
出了冷府之后,命人将酒送回自己院子里,秦岳便领着宁安去了以往跟冷世欢一道去的混沌摊。
宁安吃的呼哧呼哧的,很是欢喜,眼里笑意怎么也掩饰不住:
“娘说,她小时候带着哥哥过苦日子之时,哥哥最喜欢吃的便是混沌了,是以娘经常带我去各处吃混沌。这么好吃的混沌娘却没带我来,哥哥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闻言,秦岳握着筷子的手稍稍停顿了一下,随后恢复自然:
“有那么一个人,她也是跟着她娘来这儿吃了混沌便爱上了这儿的混沌。嗯,她比你要大上一岁,跟你一样的不谙世事,很能讨人喜欢,我是跟着她来这儿吃的。”
第一次,秦岳能一口气说上那么多的话。而听他说这些话的人,是宁安。在宁安面前,秦岳总是比在其他人跟前要轻松些:
“她也跟你一样是娇生惯养的长大的,难得倒是不嫌弃这些东西。这一点,你跟她一样。”
说到这儿之时,秦岳眼底也带了笑。那些消失殆尽的时光,忽而一幕幕便浮现脑海。这些画面,最多的便是冷世欢那一张张神态不一面孔。
秦岳这温和带了笑意的面孔,着实叫宁安看呆了。她虽晓得哥哥长得好看,却也不晓得稍稍带了点儿笑便能那么好看。如若笑容再放大一些,怕是多少女子都会出丑了。
“哥哥你笑了,那个人是谁?宁安觉得那个人很厉害,能让哥哥想起之时笑出来。她对哥哥来说,定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