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五十年前的玄鸿门尚且弟子折损近半,在座的许多排名较低的门派,甚至最后只剩下了数十个人,一些小宗门更是直接消失了在这个世界上。
战、还是和
哪怕是历经百年的商讨,众人也没有定下决定,也没有人敢定下决定。
容想云坐在位置上百无聊赖地听这些老家伙又争论了开来,她从屁股底下抽出那本《听说我毁天灭地了很多次》,支着头翻了起来。
左右这个修真界是完蛋了,飞升什么飞升,再过两年大家一起下地狱么算了,说不定地狱里还能清净些。
她把书页翻得哗哗作响,果然还是这种只需要杀杀杀的话本子读起来爽啊。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戏精仙女本仙、第七人格的地雷!!!谢谢老爷们的营养液!!!
☆、第六十二章
时隔百年再次见到江愁枫, 烟花是有点欣喜的, 当她到了元婴时再来看四周的人, 会发现和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江愁枫,烟花能比小时候更深刻的感受到男人的强大, 十分纯粹的强大。
如果说师兄的强大是宽泛到天地万物,那么江愁枫的强大就很具体了,他专注手中的枪,所作所为皆是为了能让自己和那杆枪更加锋利。
那是绝对的集中,不可忽视的锋芒。
江愁枫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遍仰头看他的小姑娘,然后点点头,嗯,长得更随他了。
“江兄, 稀客。”殷旬笑着迎上,沏了茶递给他,“是来参加十大宗的会议么?”
“掌门去了, 我来送礼。”江愁枫毫不婉转地道出自己的目的, 然后从储物袋里掏啊掏, 掏出了一个鸟笼递给烟花。
烟花接过, 看见里面有只白首红身的短吻小鸟。
“鸟?”她偏头,将眼睛从笼子的另一边露出来不解地看向江愁枫。
江愁枫颔首,“鸟。”
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显然沟通得不是很顺畅。
殷旬挑眉,“这是窃脂?”
窃脂,好窃肉食。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 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江愁枫不这么想,“以防万一。”说不定哪天就烧起来了呢。他从前给他妹妹江愁眠也抓了一只,结果两百岁的时候,火灵根的江愁眠真的把自己房间烧起来了,她只顾着去救自己房里的话本手稿,不肯离开被火烧着的房子,还好当时那只窃脂在场。
想到这里,江愁枫用一种很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对着殷旬语重心长道,“你不懂,女孩子都是喜欢亮的东西的。像什么烟花爆竹花纸灯,她们对火天生向往。”
殷旬受教地点点头,“那看来确实有必要养些御火的小东西。”
“师兄,那是女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女子了。”烟花定定地看向殷旬,要求他把中间的“孩”字去掉。
“差不多,差不多。”殷旬安抚地拍了拍烟花的手,目光没有从江愁枫身上移开,“令妹除了喜欢这些,还喜欢什么吗?”
他微微蹙眉,露出失落的神色,“烟花儿总是乖巧地什么都不和我说,我这个做师兄的,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
江愁枫握着长。枪直视殷旬,沉声道,“你是在炫耀?”炫耀你家孩子很乖么。
“没有怎么会。”殷旬笑着,“主要还是想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都喜欢什么。”顺便炫耀一下。
但是实心眼的江愁枫并没有听出后半句,他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妹妹已经四百岁了,鸣仙子才一百多点,不同龄。”
“但是,我记得她小时候是很喜欢看话本的,到现在也很喜欢。”
“哦?”大师兄露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
烟花抿了抿唇,她有了不好的预感。从前每次出现这种感觉后的一刻钟,自己的手里就会多出一串山楂串串。
殷旬和江愁枫就话本的话题谈论了许久,大师兄感觉自己学到了新的东西。
一旁的烟花倒是听得心不在焉。
“虽然她喜欢,但是有些还是不能给她买的。”江愁枫还是个很有原则的哥哥。
“比如呢?”殷旬问道。
“比如一些写男欢女爱的话本,里面有许多描写床笫之欢的诗词。她一个小姑娘一时看不懂,还以为自己学了什么好东西,每天跑到山上假装自己是吟游诗人。”
“那可真是……”殷旬一阵唏嘘。
“还有一些字写得丑的也不能买。小孩子看样学样,也会照着丑字去学的。”
“我从前倒是没注意过这个,不过也不是什么难事,买来我再誊抄一遍就是了。”
“不行,我以前也这么干过。但她非说我没经过笔者的同意就不能这么干。”
“这是为何?”
“不清楚,小女孩心里的想法就是这般奇奇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