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妃这个做妈麽的,就没那么多想法了,教育福娃,那是胤祺和毓秀的事情,她只要宠着、护着就行了,自幼从她膝下长大的就胤禟一个孩子,她都没有教好,哪里还敢再教孙子。
一家三口从翊坤宫出来,照例是毓秀抱着儿子,毕竟孩子阿玛在外面还是很注重形象的,满人讲究‘抱孙不抱子’,胤祺可以在家里破例,但是在外面就不行了。
至于后边儿跟着的下人,毓秀倒不是不放心,只不过她这个一向好吃懒做的人,对自己的儿子却是恨不得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当然喂奶这事儿除外,乳母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身上的乳1汁绝对有营养,至于她,既馋嘴又要减肥,没办法整天鲫鱼、猪蹄的吃。
“福娃的百日还有十几天就到了,府里的下人刚换了不久,百日宴要趁早准备起来,洗三和满月都没大办,这回百日可不能像之前一样了。”洗三和满月都赶在了敏妃的百日孝期里,宴会的规模实在是委屈了他儿子,百日宴必须要大办。
“已经在准备了,爷只要不嫌破费就好。”走的是公中的银子,花的自然也就是胤祺的钱。
胤祺看向自家福晋,“爷有那么穷吗?”不是前段时间刚给了八万两银票。
毓秀顺毛摸,“不穷不穷,爷非但不穷,还大方的很,我还想求爷件事儿呢。”
“说。”
“我出月子这么久了,也该减减肥了,爷能不能找个师傅教我蹴鞠。”会蹴鞠的人,她倒是也能找,只不过这事儿还是得在胤祺这里过了明路才行,这年头‘夫权’可不是说说而已,而且她孩子的阿玛还是位爷。
谢天谢地,福晋终于知道自己该减肥了,本来嘛,女子都喜欢自己身材苗条,他在紫禁城中,皇玛嬷和自家福晋之外,就没见过哪个女人胖,更何况有了福娃之后,福晋的身体真跟吹起来的一样。
但是劝福晋减肥的话,他又不好说,不然就福晋这个小心眼儿的,肯定以为他是在嘲讽,好在福晋终于意识到要减肥了。
“不用别人,爷亲自教你,还想学什么?骑马?打拳?射箭?”胤祺对这事儿真不是一般的热情,他也是个要面子的人,福晋的身材总这样,他面上也不好看。
毓秀对骑马和射箭都没兴趣,这两者既受苦又受累,还受罪,身上免不了要擦伤、磨伤,打拳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二。
“打拳之前需不需要练习基本功?像是扎马步之类的。”这些她可来不了,她宁可每顿饭都只吃蔬菜,也不想去受那个累。
不需要福晋细说,胤祺就知道她在怕什么,不过女人嘛,又不需要出去建功立业,不能吃苦,拈轻怕重,这些也算不上是什么大毛病。
“那你还是学蹴鞠,爷教你,不过得等到福娃的百日宴之后。”除了走路之外,他就没见过福晋有其他的运动,到时候学蹴鞠,肯定会腰酸背疼,按照福晋的性子,在床上躺一天也是有可能的,可不能误了福娃的百日宴。
毓秀没意见,反正就是十几天的时间,她一点都不着急,额娘给的食谱也等福娃百日宴之后再用上,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些天先享受了再说。
胤祺可不知道自家福晋这么没志气,还盘算着该怎么教呢,减肥瘦身运动为主,动作标准不标准,有没有效果,这些就不重要了,反正又不需要福晋上场踢蹴鞠。
只能说两个都没有志气的人凑在一块成了夫妻,反倒是和谐的很。
毓秀刚回到自己院里坐下,就有人禀报,马佳氏早上来过一趟,回去的路上又跟侧福晋在后花园掐了一架,怎么掐的架,哪个人都说了什么,全部都复述了一遍。
啧啧啧,女人呐,果然是生命不息,斗争不止,也不知道马佳氏向她投诚图的是什么,想找个靠山,还是想借着她扒上胤祺,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要别是什么下毒、栽赃、陷害这一类的下三滥手段就成,否则的话,她绝对不会手软,不光是禁足,月例也扣,甭想再吃好的、喝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清朝一斤相当于596.82克,跟现代一斤差不了太多,只不过之前是16进制,现在是十进制,之前的算法是我搞错了,已经全部改过来了,抱歉。
第26章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享受最后的轻松时光,虽然下定决心要减肥,但是这不还有十几日吗,因为知道这样懒懒散散、不需要忌口的日子不长,所以才会觉得弥足珍贵,连食物都比往日更香甜。
啊呸,这纯粹是毓秀的自我安慰,作为一个不求上进的吃货,她虽然抱着能享受一日就享受一日的想法,但是想想十几天之后,既得忌口又得运动的生活,唉,实在愁人的很。
大概她这辈子的追求也就这些了,吃得好、喝得好、睡得好,总结起来就是‘安逸’二字。
不过,作为一个得过且过的人,毓秀现在的生活跟以往也没什么区别,照样是一日三餐换着花样吃。
在大清,严格说来只有一日两餐,早餐和晚餐属于正餐,至于午餐,就像是喝下午茶一样,基本上吃些点心、喝杯茶就算过去了。
但是在毓秀这儿,特别是出宫开府之后,每天基本上就是一日三餐了,午餐也成了正餐,有菜有饭有粥,哪样都不能少。
除了把一日两餐变为一日三餐之外,搬出宫来之后,膳食上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改变就是:能吃到的东西多了,换句话来说,也就是食材变得更丰富了。
宫里少有吃猪肉的,更别提猪脑、猪大肠、猪心、猪肝、猪肚、猪蹄这些东西了,在很多人看来,这些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但是在吃货大国,猪可以说是被做出了花样,甚至还有全猪宴,猪血、猪粉肠、猪肠、大肠、猪肝、猪肚、猪心及猪腰、猪舌、猪耳朵、猪头肉、梅肉、猪尾巴配猪鼻、排骨、猪腿、猪手、五花肉、前蒸肉、后蒸肉、红烧五花肉,其中的大部分又分出好多种做法。
总之,美食是少不了猪的,这就好像做饭不能没有盐一样。
出了宫以后,在膳食上基本就没有了管制,想吃什么,就可以让人去采买,让厨师去做,毓秀之所以胖了这么多,也不完全是怀孕生子的原因,跟没了管制不无关系。
胤祺觉得自家福晋会吃,完全是因为吃的花样太多了,一副猪大肠,就有生灼、白灼、红烧、熬汤、卤、炒六种做法,搭配上不同的菜,就能做出三四十种花样来,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不了几天了,娘娘给的食谱上,除了青菜和胡萝卜之外,能吃的肉就只有鱼、虾、兔肉、牛蹄筋。
不过禁食的东西可不少,大冬天的不让吃羊肉,也不让吃地瓜,生活的乐趣都失去了一半。
为了享受最后一回,福娃的百日宴直接上锅子,如今这个季节虽然蔬菜少了点儿,但是能吃的肉类不少,只要能打到,就能吃,没有保护动物的说法。
羊肉肯定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牛肉、鹿肉、兔肉、驴肉、獐子肉、鲍鱼、石斑鱼、蟹、虾……
反正能吃的东西多着呢,一人一个小锅子,吃什么自己去拿,弄成自助餐的样式,既方便,又避免了浪费,最主要的是比较新颖。
福娃百日宴的头一天,康熙终于下旨五贝勒府的二阿哥赐名为弘晶,也就是现在,皇孙少,康熙还能一个个的赐名,等到日后,皇孙多了,连赐名这种事情都能攒到一块,一张圣旨给七八个皇孙赐名,也是常有的事儿,谁让康熙他老人家儿子多呢。
百日宴既然要大办,请的客人自然多,除了皇家和近亲之外,正黄旗的族人,还有工部的一些官员都请过来了,后院扎了个大戏台子,前院则是两支蹴鞠队在比赛,当然蹴鞠队的成员都是五贝勒府的侍卫。
先不说自助餐这种新奇的吃法,单是在府里头看蹴鞠队比赛,就是京城的独一份儿了,毕竟也没见着哪家把演武场改成蹴鞠场。
热闹是真热闹,主人家绝对是用了心的,只不过人多了,事儿就多。
胤祺是打定主意不搭理倒霉弟弟,他可不去操那份闲心了,不过福娃,应该说是弘晶,今日可是出足了风头,不是被这个伯伯抱,就是被那个叔叔抱,自家阿玛在外人面前向来注重形象,反倒是今日唯一一个没有抱他的。
作为皇室现在最健壮的皇孙,阿玛又是远离夺嫡中心的皇阿哥,叔叔伯伯们不可避免的对小家伙喜欢的很,尤其是直郡王和老十,他们俩素来尚武,就更喜欢身体健壮的小孩子了。
跟前院不一样,宾客人数更多的后院要嘈杂的多,戏台子上虽然唱着戏,但都是不知道听了多少遍的东西了,没什么新意,底下人真听戏的没几个,基本上都在三三两两的聊天。
毓秀作为主人家,不可避免的被讨论,毕竟除了上了年纪的人以外,在场的人里,就算不是美人,体重也绝对没有超过110斤的,不像毓秀,绝对超标了,别说她今日是作为主人家,就算不是,在人群里也显眼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