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2)

岑美玉实在是忍不住, 悄悄看了一下手表, 看见还有十分钟就到了车出发的点, 她只好苦着脸, 用自己能走出的最快的速度挪回去。

今天这个机会是她筹谋了三个月才得来的机会,决不能上不成那趟车,就算是再惨烈她也要先离开这里。要不然等原溪村的人报了案,她就跑不掉了,他们都知道她会来城里,还等着她带未婚夫回去。

想她岑美玉坎坷了二十年,虽然这里的生活也不怎么如意,还屡屡受挫,但她相信,只要到了别的地方,她一定能奋斗出一番事业来,美好的明天永远在等着她。

不对,她应该忘记的,自己以后不能再叫岑美玉了,也不能叫回陈美玉,今天以后她又有了新的名字,叫做文芳梅。

幸好上次来城里的时候,她就未雨绸缪,让那个有点能耐的知青给她留意着新身份,要不然她这回千辛万苦地跑出来了,也坐不了车去离开这里。

现在她的新身份是一个二十二岁的下乡女知青,老家在隔着两个省的地方,所在的城市不大不小,刚得到了回城的机会。据男知青所说,文芳梅来到这里六年,已经在本地嫁人生子,家里没有值得记挂的亲人,就没有回去。

虽然这个说法漏洞百出,但是岑美玉并不在意,过几年就改革开放了,她并不需要顶着这个身份过一辈子,她只需要一个可以让她出去的机会。

本来既兴奋又害怕、既紧张又期待的心情在这个简陋的厕所里都败了个干净。在心里咒骂了坑她的黑心大妈第几百次,三分钟之后,她弄出了一根拐杖,慢慢悠悠像个七旬老妇一般地走了出去。

“唔……”

岑美玉被一股大力抓住,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一块带着浓烈气味的毛巾捂住了口鼻,没几秒钟就失去了意识。

镜头一转,站在她背后的,就是那个被她咒骂了千百次的黑心奸商,可惜已经昏过去的人已经看不到了这一幕,周围也没有一个任何目击者。

陆金莲抱稳了软下来的岑美玉,拖到厕所背后,再帮她套上了一件灰扑扑的钉满了补丁的外衣,脱下鞋子丢掉,然后十分轻松地一把把她甩到背上去,往小路上走去。

这样的组合是惹人注目的,虽然走的是小路却也有人路过,人家问了她就说是自己生病的女儿。差不多半个小时后,陆金莲在一间黑漆漆的小屋里停了下来,把人丢到草堆上去。

劫人这种事情,陆金莲可不敢请别人来做,万一有个闪失她怕自己没本事挽回局面,还不如自己亲自动手,她虽然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但见过的可多了。

她知道女主最爱茴香,但村里从来没人种过,故意做了味道极大的茴香馅的包子,往里面放了大量的泻药。没直接放迷药,是因为候车那里有不少人。

等把人迷晕了再背到她实现准备的小屋子里,剩下的不就能让她为所欲为了。

看着女主像头死猪般的晕在干草堆里,陆金莲微微一笑,用称不上轻柔的动作拉起她的头发,看她的正脸,轻轻地抚了上去。

果真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怪不得能迷得那些人晕头转向的,这张脸,她做鬼的十二年里可是一天也没有忘记过。

就是这张原作者写的既明艳动人,又楚楚可怜,还十分真诚的小脸。

让她的未成年的小女儿精神失常,被人奸害,大受刺激清醒之后跳河自尽。

让她的大女儿一尸两命,让她的外孙们年幼丧母,一生凄苦。

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变成了一个疯婆子,陷害她举报儿子,狠卖孙女,虐待儿媳,让她成为十里八乡最恶毒的女人。

三条人命,个个都是陆金莲的心头肉,这样的仇恨,她无时不刻不铭记在心,却从不轻举妄动,甚至不表现出来一丝一毫,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常常带着一身冷汗醒来,因为她知道,她迟早要报复回来的。

可惜,她没耐心等仇人走得更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