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2 / 2)

常诺手忙脚乱地摸出丝帕给她擦汗,安慰道:“你挺住,过去这一阵就好了,等这一阵疼过去就好了,你想点别的事转移注意吧,想点儿开心的事……不如我讲故事给你听?嗯,我小时候有一次贪玩爬树,不小心从树上掉下来,虽然我自己没受什么伤,却把传家玉佩摔成了……”突然,他的话头被截住,目光死盯着地上的两小堆碎石,然后转到熊熊燃烧的火堆,最后又转到少女汩汩渗血的手心。

“那些人偶呢?王爷刻的那一堆人偶呢!”常诺把少女的脸扳正,嘶声问道,“那两团碎石是什么东西?其他的木偶竹偶呢?”

他问得激烈而急切,急欲推翻心中的那个猜测,可地上的少女已经承受不住摧心掌之痛,陷入了半昏迷的状态,口中只吐出一些零碎的字句,他将耳朵凑近,把那些字句拼凑成一句话,“报仇,要报仇,是他杀了湉儿,给她报仇……”

此时,常诺心中已然大致清楚了,何当归不是用内力和轻功逃跑,而是用内力发掌打碎了石偶,所以才会被摧心掌的封印反噬,而那些木偶也不见了踪影,只怕都已付之一炬了!这是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听她说着什么“报仇报仇”的话,她是撑不住了,在交代遗言吗?常诺心急如焚,不行,不能让她死!人偶没了便没了吧,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他一定要完好无损地交到小渊的手中!

于是他扶正少女的身子,用足了十成十的功力把真气打入她的后心,让那些温和的真气包裹住她的心脉,免于摧心掌带来的疼痛。该死,刚才心中对她怀有愤恨,不自觉就对她用了真正的狠厉手段,却忘了她不是江洋大盗,更不是恶霸贪官,她只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倔强少女而已,就算是拒绝了王爷的求爱,并将王爷的一颗真心踏在脚下,她也罪不至死。不行,她绝对不能死,更不能死在他的手中,否则让他如何面对至交好友,他杀了他最爱的女人!

如此狂风骤雨式的真气传输维持了一个多时辰,常诺渐渐也有些力不从心了,前段时间他劫夺长夜阁传信的时候,被一早埋伏于彼处的高绝和段晓楼合围,拼力逃出生天却也受了重伤,在这个山洞中疗养了半个月才好利索,如今大量透支真气,让他实在有些吃不消了。“”

于是他撤手收功,把昏迷中的少女放在火边暖着。眼下也只好尽人事听天命了,他还要参加一月后的上元节武林大会,保存实力才是上策。若她不幸死于摧心掌,只能说明这是上天要绝了王爷对她的念想,要剔除这一块横在他征途上的拦路石……可惜了如此一位清丽佳人,要怪只能怪她太不识好歹。

何当归在他传功刚一结束的时候就苏醒了,摧心掌的可怕疼痛似乎没有带来什么后遗症,身体是温暖而舒适的,经脉间溢满了充沛而和暖的真气,仿佛刚才那种地狱一般的剜心之痛只是一个不留痕迹的梦,又或者,那些心痛根本不来自于那一记摧心掌,而来自于半梦半醒之间她女儿的哭声,忽高忽低,响彻整个水牢,夹带着水和墙壁的回音。

尽管她和那孩子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母女缘,可那种牵绊之深刻,连她都是始料未及的。自从她从水商观中获得新生,一切重新洗牌后,那个孩子也跟来了。

那婴孩活在她的睡梦中,出现得虽不算频密,每个月大概只有两次左右,可是这样的梦从未断绝过。而且那孩子在慢慢长大,跟她一样接受着时光的洗礼,当她在从女孩儿变成少女的时候,那孩子也从襁褓中挣脱出来,手脚并用地在白茫茫的雾里爬着,后来又学会了蹒跚地走路,偶尔也会冲她挥手笑,脆生生地喊着“娘亲”。

那些分外真实的梦境,常常让她梦醒后的一整天都沉浸在悲伤里,她总觉得会不会是因为那孩子死得太惨,又或者和她一样受到了那一池逍遥蛊的毒害,至今不能轮回转世,还孤零零地飘散在这片天地间,偶尔光顾着她的梦?

朱权的那一首《秋莲》,那一堆何嫔的人偶,把尘封在她心间的恨意全数唤醒。原本,她明白自己跟他之间的差距有如云泥,也明白向他讨回上一世的血债既不理智,也不现实,去摧毁强大的朱权,就算能够侥幸成事,她也要搭上她自己,无异于抱着仇人一起跳悬崖。

她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感激上苍给了她重新来过的机会,让她可以跟小游、蝉衣和青儿一起开开心心吵吵闹闹的那样从早到晚。于是,她拼命地后撤着自己的脚步,想要从那道悬崖边离开,可是冥冥之中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动着她,她后撤一步,那手就推着她,迫使她往前走两步,让她离那道有朱权在旁的悬崖越来越近。

老天给她重新来过的机会,难道只是让她跟朱权同归于尽,一起跳崖吗?她不相信,也不认命,所以她极力地挣脱着那只看不见的手,一直挣脱了三年。就在她以为那只手已经离她而去的时候,朱权的信使风扬又出现了,这一次,他带来了让她前所未有的惊怖的讯息——不是朱权要来扬州的讯息,而是,现在的朱权不是一个“普通”的朱权,他可能收到了上一世朱权的“传信”,他可能知道她上一世做过他的何嫔!

或许这样的想法太荒诞不经,可除了这样的想法,又有什么可以解释他对她异乎寻常的浓烈兴趣,而且依着他的性子,想要的东西直接拿来就对了,既然他对她志在必得,为何不立刻把她收于掌握?会不会是上一世的记忆跑到了他的脑中,让他疑惑不解之余想更多的了解她,又联想到上一世她临死前怨恨的眼神,担心她会对他不利,又或者,他有所怀疑但是不能确定她也是一个带着上一世记忆的人……总之,他一定是知道了什么,或许是一小点,一个闪念,一个片段,又或许是更多,甚至是全部……

否则,他怎会在石壁上留下这首《秋莲》?否则,他如何能惟妙惟肖地刻画出她上一世经常佩戴的危月燕形状的额饰?否则,他为什么把她画进王府的凉亭里,还在上面题诗说什么“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她该怎么办?女儿的那一声声“娘亲”还犹在耳畔,前世的索命人追到了今世,还在执意取她性命!

不要慌!试想一下,若朱权知道的是前世的全部,那么志在天下的他早就出手清除掉她这个不安定因素了。或许,他也跟她梦见女儿的情况一样,只是在梦里梦见过一两次何嫔,觉得那是上天的旨意,让她做他的妃嫔,所以他才会一直追逐她。

不要慌,何当归,你一个是活了两世的人,怎么会输给年仅十八岁的朱权……

常诺注意到少女的睫毛微微翕动,于是凑近问:“喂,你醒了吗?你感觉怎么样?胸口还痛吗?”把脉不是他的强项,不过他还是扣住她的脉门细探。奇怪,尽管他对脉理一项所知甚少,可也能摸出她的脉搏强而有力,简直比大损耗后的他还稳健有力,只是她的心脉跳动得非常快,好像正沉浸在什么激烈的情绪之中。常诺剑眉蹙紧,又问道:“何小姐,你哪里不舒服?不如我带你去瞧瞧大夫吧?”

此言一落,少女的睫毛如蝶翼般颤动两下,然后睁开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目,直直看向他,问:“风公子,你说宁王喜欢我?是什么程度的喜欢呢?你能不能把他提过我的一切词句都给我复述一遍?我对此甚是好奇。”

常诺闻言欣喜,先把她扶起来,然后端详她的面色问:“现在你的身体感觉如何?我在城郊有一座别院,那里有最好的大夫,我带你去瞧一瞧大夫吧?”

何当归摇头拒绝:“我刚才只是疼昏过去,如今醒来一切如常,还平白从你那里得了那么多的好处,真是前所未有的精神和健壮。我突然对宁王发生了一点兴趣,风公子,你能把所有可以让我知道的事都跟我讲讲吗?宁王他是三年前在这个石洞里呆过几天,对吗?那墙上的题诗和那一堆人偶,都是他当时留下的,对吗?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我还曾见过他一面,当时他并未提过对我的感情是怎样的,我对此十分好奇,你能不能跟我详细的讲一讲?”

听她提起那些人偶,常诺不由得来了气,粗声粗气道:“那你干嘛把那些人偶毁掉?那些全都是王爷满怀深情,一刀一刀刻出来的,他拜托过我两三次,让我把这些东西捎给他!”

何当归挑眉:“可是,我记得适才你说过,宁王早在去年就迷上了微雕,要求你把他从前的这些雕刻作品捎过去,你人在扬州,又能飞檐走壁进罗府,而且前段时间还在这个山洞中住过,那为何时至今日,那些人偶还被丢在这个山洞里?风公子,你不是一向对宁王有求必应,言听计从的吗?”

常诺默然一刻,举步走向旁边地上的山鸡肥兔和两竹筒清水,一边熟练地处理着猎物的皮毛,一边说:“你看看那边地上的蒲团,那暗红的颜色不是布料的本色,而是跟你的衣裙一样,是血染上的颜色。那血是王爷三年前染上去的,当时他被某位高手打成重伤,全靠底子好才强撑着像正常人一样说话走路,其实他应该立马闭关疗伤才对。明月告诉我,就在他准备去闭关的那夜,捡到了当时七窍流血昏迷不醒的你,从那之后,他就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第214章 乱了伦理纲常

更新时间:2013-10-07

“哦?”何当归一面抱起地上待宰的小兔,一面诱导式地问道,“宁王哪里变得不一样了呢?他的日常习惯和言行举止,跟从前有差别吗?他有没有变得老气横秋,比从前更成熟更深沉呢?”

“日常习惯?哦,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他变了一个人,而是说跟从前相比,他对女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了。”常诺见她把小兔抱走了,于是伸手去要,笑说,“这个是吃的,你想玩我待会儿再去给你抓,这一只的腿被石子打伤了,活不长的,把它给我!”

何当归抱着小兔走到山洞一边,冷哼道:“腿受伤就活不长了?真是冷酷无情的人类的看法,它明明在说,我还有救,救救我。你就发发慈悲放它一马吧,你已经杀害了它的同伴和一只山鸡了,你还要让你的手上沾染更多的鲜血吗?”

常诺听得又好气又好笑,瞪眼道:“大小姐,刚才嚷嚷着肚子饿的人可是你,我是为你才下手‘杀害’了这一鸡一兔,什么叫冷酷无情?难道你从来不吃肉?”

何当归无言以对,不过身为女子总有无理辩三分的权利,于是她说:“我方才要求的是吃东西,又不曾说要吃肉,你不会挖点竹笋给我烤来吃吗?”她从地上的白袍中翻找,找到了盛药瓶的锦盒,就着竹筒中的清水洗净了手心里的伤口,撒上一层白药,又把白袍中干净的部分撕下一些包扎伤口,包好自己的双手之后,她又撕下更多的布给小兔包扎腿伤。

常诺看不过眼了,为那件袍子求情道:“你不要撕前襟的地方,否则我一会儿怎么穿出去见人?等天亮了之后,我还要穿着这身衣服去见你家老太君呢,你不要让她误以为我新加入了丐帮好不好。”说话的同时,他把处理好的野兔和山鸡用水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草叶,然后用竹竿撑个架子搁在火上烤。

何当归奇怪道:“你这么急着去见老太君做什么?柏炀柏扮的风扬今晚刚出现过,你间隔这么近又去露面,不要给我们弄穿帮了才好。”

“嗯,我怕告诉你之后你会吃不下饭,所以等吃完东西再跟你讲吧。”常诺翻动着碧绿的竹竿,肥嫩的兔肉和鸡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一时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

何当归突然想起她还没吃过晚饭,下午诗会的时候她几次想吃东西,青儿都说晚上怡红院有应酬,让她留着肚子晚上再吃。不知不觉就留到现在了,“咕咕——”是肚子对她发出的抗议。“”

常诺调侃她:“何家妹妹你要吃竹笋对吧!那不如我帮你分忧,解决掉这些烤肉,再另起炉灶给你烤笋子?”

何当归冷着脸拽拽地说道:“不劳公子费心了,我待会儿回家有夜宵吃,我的丫头做的饭精细,吃起来也放心,像风大侠你这样粗糙的吃法,我怕回头要闹肚子的。”堂堂一位大侠,还拿话来挤兑一个小女子,真是没肚量。他究竟找老太君做什么?让她听了就吃不下饭的事?

常诺一边转动着烤肉的竹竿,一边向她打探:“何家妹妹,为什么你跟道圣关系如此亲近,你一个深闺小姐怎会认识他那种大人物?”而且,在她误以为他是道圣的时候,对他的态度真可以用颐指气使来形容,她怎会跟道圣大人有那般交情?

何当归眨巴一下眼睛,慢吞吞地说:“提起我跟柏炀柏的关系,还要先说我之前跟你谈到的交易,事情是这样,小女子我略通天象水文,可以预测未来一年中大运河和长江黄河的水势之急缓,其精确程度一定会让你惊叹折服。风公子,你可以不信我,不过你肯定对道圣的话深信不疑吧?实不相瞒,就因为我对水文气象一门的天赋异禀,令道圣也刮目相看,所以他特意拜我为师,向我讨教各大河道的天气水文状况。”

常诺浑然不信:“你说道圣拜你为师?丫头,以后这样的话断不可再讲出来,否则触怒了道圣和他的信徒,你会被拉去游街的。”

何当归自顾自地往下说:“你们漕帮做的是水上生意,虽然你们人才济济,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可是据我所知,你们的航运船队每年至少要发生四次小事故与一次大沉没的水难,每年损失达五万两白银以上。损失银子也还罢了,可你们辛辛苦苦招揽和培养的漕帮精英水手,每年都有超过十人丧生于水中,这就是自然之无情带来的悲剧。我的想法是这样子的,你把每年损失的那五万两银子拿出两成给我,也就是一万两,我就给你提供各条水路的水文资料,告诉你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通行无阻,哪天的哪一条水道是绝对的死地,不能让任何船只航行,怎么样?”

常诺默默地听着她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同时手中翻转烤鸡,看到有一只肥嫩的翅膀已烤至金黄色,他抽出一旁的马刀,割下那只鸡翅膀递到她面前,微笑道:“边吃边说吧,先喝一口水,你方才不是喊着口渴吗?竹筒里是干净水。”

何当归道谢接过鸡翅膀,看向竹筒中的水,蹙眉道:“这是生水吧,我喝不惯生水,凉沁沁的难受。”

常诺略作考虑,然后单手抓住竹筒,伸直手臂平举了片刻工夫,双目也专注地盯着那只竹筒,颇有一点含情脉脉的意味。正当何当归纳闷他在搞什么名堂的时候,他手中的那只竹筒竟然升起冉冉的白色水雾来,何当归这一惊非同小可,紧步走上去瞧时,发现他掌中那一只竹筒已从碧绿变成暗黄,而其中的凉水也已变成了扑腾着小水泡的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