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晔的归来,有如衣锦还乡,是王者归来。
无论大家如何议论他,有一点无法改变,王晔确实为他的母校,为熊影争得了荣誉,拿着第一名的头衔,荣耀归来!
回去宿舍的路上,王晔第一次享受了这种被人群簇拥的感觉。有些是之前和他一起跑过步的学妹,有些是在校园网上为他加过油的学弟,大部分都是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他们的目光单纯,不在乎王晔的外貌,他们没有经历过早前那场风雨,所以看向王晔的目光中只有纯粹的喜爱和崇拜。喜欢他的歌,喜欢他抱着吉他唱的模样,就连那肉呼呼的大肚腩,在这一刻都变得可爱了起来。
“学长,你弹吉他的样子好帅,能教我弹吉他吗?”有学妹说。
“学长,我太喜欢你比赛上的新歌了,我在天网买了永久版权,我永远支持你!”有学弟说。
“学长……你可以抱我一下吗?求求你~”有一位娇小可人的学妹,鼓起了全部的勇气站在了王晔的面前,涨红着脸,羞涩地开口。
王晔的身体似过了电,激动的肾上激素飙升,只想当街一舞。强忍着激动,在起哄的笑声中,矜持的抱了一下这位娇小的学妹。
学妹脸蛋绯红,幸福的都快晕了,回到人群里,被身边的姐妹用羡慕的目光看着,再看向王晔圆滚滚的模样,一副都想要抱抱的表情。
一路走走停停,好不容易走到学车处,王晔正准备上车,突然从人群外面挤进来了一个乖巧可爱有着蓬松卷发的大男孩,将一封信塞进了王晔的手里。
“学,学长……我……我是一年级的新生,我……我……”剩下的话再说不出口,他涨红着脸,转身跑掉了。
王晔捏着手里的物体……
纸质的。
长方形的。
粉色的。
难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书!!!!
王晔惊呆了。
但是身边围着的人却不会,他们觉得理所当然。
在这次的比赛上,王晔充分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体现了自己的价值,无论是因为才华而爱慕,还是因为未来而投资,哪怕他很胖,依旧无法阻止那颗想要亲近这个人的心。
不要与貌取人。
这个时候或许就可以用上。
区别就是,那个人,身上究竟有没有让你去差别对待的东西。
王晔手里捏着情书,怀里还残留着暖香怀玉的触感,一路浑浑噩噩的回到了宿舍里。
幺鸡礼貌的将跟上楼的人拦在了门外,留给了王晔休息的空间。
转过身,幺鸡对着王晔贼眉鼠眼地笑了。
“胖胖~~情书哦~~给我看看~~”
王晔把情书紧紧捏在手心里,回忆着之前那个送来情书的男孩子的长相,挺可爱的,尤其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一头浅褐色,蓬松的短发,柔软的,或许下次见面,可以摸一摸……
将情书珍惜的拿进房间,打开一个密码箱,里面赫然是一堆捆绑整齐的情书,那代表了他大学之前那段风起云涌辉煌灿烂的人生阶段。他将手里的情书珍惜的放在旁边空出的位置,这是他大学期间的第一封情书,代表了他人生的另外一个阶段,也代表了他重新崛起的一个转折点。
将情书放进去,锁上,王晔起身,离开了房间。
幺鸡依在门框处看着他:“不回应吗?”
王晔摇头,他现在没有谈恋爱的想法,等着他做的事情太多了,至少在得到父母安全的消息前,他都不会放任自己投入到风花雪月里。
与幺鸡交谈了一会,王晔以休息为由回到了房间,登录天网,去见了浪哥。
浪哥在他比赛期间做的事,王晔很感动,这代表了浪哥对自己的真心喜爱,这份同仇敌忾让他很感动,自然要当面道一声谢。
浪哥在直播,王晔没有去直播室,在他看来,直播虽然是来钱很快的平台,但是过于快餐化了,这并不是王晔想要走的路。
他既然捏了一手好牌,就要打出最漂亮的一局。
见了浪哥,也没谈很久,浪哥只是支支吾吾的,希望可以听一次王晔的现场。
这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星球之间的旅行很麻烦,从仙女星系到大熊星系的路费太贵,两人只能约好,以后有机会了再见面。
见过浪哥,王晔又去了悦享影音店。
贾栋财早在昨天就传来讯息,希望王晔将他在比赛上的新歌放在他的店子里出售,而且表示悦享总公司召开了会议,新歌上架后,会全线铺开,到时候可以不止熊钢星的这一家店铺了,而是将近三百家,遍布华夏古国大部分星球的店铺。
这件事是好事,对于王晔的名气传播的作用很大,而且还能够赚大笔的钱,没有什么不能同意的。
只是在谈这首歌的时候,王晔忍不住的提醒了一句:“还有《我的未来不是梦》,可以的话,也一起铺开吧,你要是相信我,尽管去办,你不会后悔的。”
贾栋财想了想,问道:“《我的未来有不是梦》有信心冲上天涯歌榜?”
“不止,总之相信我,你就去办。”
贾栋财想了想,最后一咬牙,拍了膝盖站起了身:“得嘞!我相信,这件事就算再难,我也办下来!”
办完事,离开了天网,王晔再次拿起了他的乐器。墙上挂着两把乐器,吉他和电吉他,如果只是自己边弹边唱,王晔更喜欢吉他,他喜欢吉他的声音,听着更加淳朴自然,当乐声从指尖飘出的时候,他会觉得身体放松,沉浸在一种妙不可言的状态里。
幺鸡和瘦猴悄悄来到了门口,幺鸡靠着瘦猴坐在地上,瘦猴则抱着手臂靠在门边,他们没有打扰王晔,而是静静的听着王晔唱歌。古源曲的能量梳理着他们的精神之海,内心一片风平浪静,好似徜徉在温泉里,暖暖的,想要睡觉……
……
下午,王晔就去了教室。
比赛日只是期中小假,学校早在昨天就已经开课,王晔在学校就还是个学生,他还得读书。
这是一堂音乐赏析课,听的正是阎朗在三十年前演绎的一首红极一时的歌曲。教室里的王晔通过这样的方式听到阎朗的歌声,再听着教授将阎朗从他的歌声到他的演绎方式,最后再到阎朗这个人的性格,一点点掰碎了分析,只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穿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