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二章——乌思小镇
一批骏马撕裂了清晨的薄雾,踏着草原上的露珠疾驰而去。
唐锦年从现龙港出发,一路沿着官道,逢驿站必换快马,饶是如此,也用了十五天才算是真正进入了乌思地界。
乌思在中原人眼里从来不算什么好地方,地势居高,早晚温差极大,素有早穿棉袄午穿纱的说法,再加上空气稀薄,甚至许多人来到这里会犯喘症。诸多原因于此,所以会来乌思的中原人并不多。不过与之相反的是,乌思人却普遍很好客,虽然有着自己的一套语言体系,甚至大部分乌思人连官话都不会说,但只要来了客人,他们便会拿出油茶青稞酒来招待。
在大多数中原人的认知里,都以为乌思人便是在茫茫草原上放牧,居无定所,常年住着帐篷。其实并不然,乌思人也有着自己的城镇,在人员密集的居住区,他们会建起稳固的碉楼,在此定居。也有靠放牧赖以为生的乌思人会常年携带着帐篷,以便能随时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茫茫草原,入眼一片青绿。
唐锦年策马疾行,天空中隐约可见一只大雕划破长空。想起来时,蝶恋花曾问过他一个问题。
“机关鸟既可载人,你何不乘此而去?”饶霜双眼放光,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如此来回一趟只怕都要不了一个月。”
唐锦年面无表情,只说了一个字。
“冷。”
现在想来,唐锦年心里只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饶霜真是有些蠢过头了。虽是这般想到,却不知为何,竟是有些想念了。
唐锦年摇了摇头,抛去那些杂念。天边的视野中,出现了大片的棕色。
是一大群的牦牛。
有牦牛,那肯定就有牧民了,唐锦年心中一喜,再次策马加鞭。
快马奔来,唐锦年已经隐隐看到了帐篷的轮廓。
随着马蹄声渐近,终于是惊动了帐篷的主人。只见帐篷的帘子被撩起,一名有些削瘦的乌思男子走了出来,两腮上挂着酡红,那是乌思人的特征。
“吁——”唐锦年勒马停步,坐在马上朝男子随意拱了拱手:“兄台,伽蓝寺怎么走?”
男子抓了抓后脑勺,似乎是花时间理解了一番唐锦年话里的意思,才结结巴巴说道:“那……还要往西边……还远哩!”
唐锦年告了声谢,拨转马头就准备离去,那男子忙来到马前拦住了他。
“还有何事?”唐锦年一挑眉,有些不悦。
男子抓耳挠腮,组织了半天的语言:“你这个马,不得去的,跑不拢的……”
唐锦年听得一知半解,皱着眉问道:“说什么……什么意思?”
男子连说带比划:“从这里过去,最快的马儿也要跑十天哩……草原上没有官驿嘛,你怎么换马?”
唐锦年这次听懂了,忙问:“那怎么办?”说罢,从怀里摸出一锭碎银子递了过去。
男子摆了摆手表示不收,继续给唐锦年指了指方向:“那边看到没有,到那边去,马儿跑半天,是我们镇子,去那里买些吃的,换匹快马,再出发就可以哩。”
“如此甚好。”唐锦年笑道,再次朝着男子拱手,“多谢。”
男子笑着摆手,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见他从腰间解下了自己的酒囊,挂在了唐锦年的马鞍下,对唐锦年笑道:“我家的青稞酒,好喝着哩,路上喝一口,浑身都是热和的。”
说罢,男子又把脸贴在了马头上,手掌不停抚着马脖子,轻声说着什么。唐锦年听不太清楚,只隐约听到几个字:“快快跑……跑快些……有青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