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福?你享哪门子的福!那些畜生我就不说了,爸他,他……”
王春枝有千万种骂人的花样儿,可对着自己的亲生父亲,即便不满和灰心积攒了一肚子,终究也是说不出太野的脏话。
大家都说他是个好人,是,他怎么不好呢?
飞出山窝窝去了也没忘记家里的亲人,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提着脑袋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就为的是让家里人都过得好一点。妻子和孩子不算家里人,而是“自己人”,一个无私伟大的人,是永远都会为了别人奉献牺牲“自己人”的。
虽然这个三观拿到后世被妥妥认为是凤凰男,难以理喻的坏丈夫坏父亲,可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这是舍己为人的典范,那是要被写在报纸上表扬的!
程冬至以前看过类似的文章资料,讲的是一个人领养了自己早逝兄长的遗孤,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给了这个遗孤,家里所有的资源都紧着给遗孤不说,甚至还为了给他提供大学学费,不惜让自己的孩子去危险的采石场工作赚钱,最终自己的孩子意外身亡,遗孤含着眼泪拿着抚恤金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
她当时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差点没骂人——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那遗孤拿着人家的送命钱去上学也不怕晚上做噩梦吗?
可这件事在当时的报纸上刊登后,却受到了非常多的赞叹和表扬,认为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没有人为那个可怜的亲生孩子掉一滴眼泪,大家都感慨兄弟手足情深,那个叔父高尚伟大,等等。
更何况,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扭曲的共识——孩子是没有自己独立人格的,她只是父母的附属品,百善孝为先,父母之恩如山海,无论怎样控制,欺负,伤害孩子那都是理所应当。
因为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论父母怎样折磨孩子,孩子也必须得一直甘之如饴,待父母老去后无怨无悔地孝敬他们,然后磋磨自己的孩子,上演着新一轮的恶性循环……
程冬至看大姐又要落泪了,连忙拿话宽她的心:“我脑袋坏啦,不记得爸了,才不要享他什么福呢,我有大姐和太婆疼我。他们在家吃个红薯糊糊就喜滋滋的,我们吃的可是打卤面,还有啥不满意的。对了大姐,你哪来的这么些卤子呀?”
王春枝转忧为喜,得意地说:“昨儿看你没吃上糖,心里恼火着呢,今儿起了个大早去高二傻那里买白面。本来也没想着做打卤面,他家二姨淘腾来这么些东西,那傻子死活非要分我一半,我就买了他的。本来没有猪肉,还是他帮我去董大头那里割了一小块带皮肩肉来,要不然这卤子也不能这么香!”
程冬至连连附和:“对,可香了!”
“有油有酱的,能不香吗?”
“对!”
姐妹俩舒舒服服地把碗里的卤子汤喝了个一干二净,擦干净嘴,收拾好家伙,嘱咐了太婆几句话后,两人牵着手儿回王家睡觉去了。
次日清晨,也是王卫国回断尾村的第三天。
他罕见地出现在了姐妹俩的房间里,无视姐妹俩诧异和疏远的眼神,像是检阅士兵一样看了一圈房里的摆设,点点头:“很好,干净利落不邋遢,像你们的妈。以后去了别人家里也要这样子,干干净净的哪家公婆不喜欢?”
王春枝脸抽了抽,说出来的话就有些酸了:“爸你可是个大忙人,居然想着来看看我们姐妹了。”
王卫国听出了王春枝的不满,认真地说:“我这次假短,没多少功夫和你们说话,不过你们是大孩子了,姐妹俩互相也有个照应,难道还和小孩子一样哭着要爸爸要妈妈吗?这几天家里人都忙,冬枝儿小贪玩就算了,春枝儿你去做什么了?昨天一天不见你的人影!”
王春枝有点莫名其妙:“都农闲啦,我忙了一年,还不许我歇歇了?”
“现在是歇歇的时候吗?家里要翻修房子,你也是这家里的一份子,像你这么大的姑娘难道不该烧点茶水招待辛苦出力气的人,再把脏的地方收拾一下吗?”
王春枝气笑了:“大伯小叔家的孩子都不帮忙,为啥偏指着我要帮?这新房子就我一个人住?”
“谁家孩子谁管,我还能去指挥别家的孩子?”
王春枝才要反唇相讥,忽然外面乱了起来,不仅有人群骚动的声音,还有汽车按喇叭的敞亮鸣笛响。
“大吉普!好亮的车子!”
“这是哪家的孩子呀?长得真俊俏,真出息!”
三个人都是一愣,顿时忘记要说的话,出于不同的目的先后跑出了房间。
破烂污秽的院子外,村子唯一一条看得分明的土道上,果然停着一辆非常阔气的吉普车,干净得像是一路飞过来的,完全没有沾上任何泥点子。
几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人正在把什么东西往下面搬,两个小男孩站在一边儿,与这几个中山装隔着有一段距离。他们像是有着天然的屏障,在灰扑扑的围观人群中十分亮眼,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
大家都在抢着看这两个一看就不普通的孩子,围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然而,他们的眼神都自动捕捉锁定了躲在王春枝身后的程冬至,看的她汗毛直立……
第21章
是一高一矮两个男孩儿, 都穿着剪裁合身熨帖的小版呢子中山服和牛皮靴, 看起来挺括又精神, 和旁边站着的一身泥土流着鼻涕的乡下孩子简直云泥之别。
高个儿男孩皮肤黝黑,平头剑眉, 五官长得还不错,就是看起来有些凶相。他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程冬至, 嘴里一口白牙微微露着,仿佛要咬人, 不知道在想什么。
程冬至胆战心惊地把目光挪到另外一个男孩儿身上去, 这一挪就再挪不动了。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皮肤白皙, 头发乌黑柔软,看着年纪比程冬至要小一些,因为比她还要矮一个头。可能是因为身材比例好的原因,看起来并不矮, 反而显得腿长长的。
眉眼很是清澈俊秀, 然而一双乌黑的眼眸里却流露着隐隐的匪气。他在观察着她,发现她也看向自己的时候, 却垂了垂眼避开了目光,浓密而又长的睫毛微微动了一动,定格住了。
程冬至有些遗憾, 这样好看的眼睛和睫毛, 怎么就长在了一个小子身上呢?
“你就是‘小丁点儿’?”高个儿男孩忽然开口了。
才不过半年, 他就有点认不出人来了。
她的脸圆了一小圈, 不再是尖得可怕的下巴,头发被王春枝绞过了,留着很好看的刘海,看起来越发像一个洋娃娃。要不是眉眼还在,刘海缝儿里也露出那个若隐若现的疤,他也不能对着她提这个问题。
他的眼睛死死钉着程冬至,程冬至有些慌了。
什么小丁点,他在和她说话吗?
长睫毛提醒高个儿男孩:“她摔过。”
高个儿男孩恍然大悟,露出不屑一顾和讨厌的表情:“呿!摔过了还是这么笨!难怪给她东西也吃不到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