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胡会计不愧是一个老道的主妇,一边炒着酱一边哄走锅旁的孩子还能腾出工夫来招呼青年,像一个留声机转着圈把所有人都照顾到了:“来就来,还提这么多东西做什么,赶紧坐着吧!冬枝,你给他倒碗糖水。大丫头,你去把你冬枝姐带来的糖放盘子里端出来,二丫头,你带着小虎给我回里头去老实呆着,再跳,不许你吃炸酱面!”

就这样,程冬至和青年相对坐着,两人大眼瞪小眼,气氛颇有些僵硬。

胡会计炒好了酱,先盛了一盆煮好的面条,又装了一小盆酱,并装菜码子的小篓与碗筷等一起递给大丫头和二丫头:“拿到隔壁你爸那去,把小虎也带走,吃完了记得拿回来。”为了方便相看,她特地把男人和孩子们差开,避免两个年轻人不自在。

就这样,饭桌上只剩下他们三人,气氛的僵硬瞬间达到了一天之内的高.潮。

胡会计滔滔不绝为二人介绍彼此,程冬至拌好了面后埋头苦吃,青年连面都拌不利索,仿佛极为紧张拘束。

“这小唐啊,年纪轻轻就当了文化宫那边的副主任,一个月工资有七十八块,说出去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呢!他爸妈都是出了名的良厚人,一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儿的,管谁都夸一句他们家里人好性儿。家里就小唐一个没别的兄弟姐妹,屋子住的是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大,也清净……”

小唐吃完面后抢着洗了碗拖了地,然后很内疚地告辞了。说是文化宫那边事情多,今天是勉强抽空来的。程冬至一声不吭,任由胡会计惋惜哀叹。

送走人后,胡会计迫不及待地问程冬至:“你觉得小唐怎么样?”

凭良心说,这个小唐的条件即便是放在机械厂来看,也是很不错的了。

独生子,父母好相处,有房住,听那口气应该是不用和一大堆叔伯姑子打隔断那种,无论放哪那都是头号优质结婚对象。更别提这个小唐本人工作很好,妥妥高薪阶层,长得也不丑,五官很端正,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有清气儿,整个人像一棵生机勃勃的小白杨树。

要不是心里头有点儿事,程冬至几乎立刻答应处试试看了——这可不就几乎是她心中的标准对象人选么!

但是,这个人也有很大的硬伤:他家里的背景可能有点儿超标。她的理想型是普通或者小康人家,可这个小唐年纪轻轻就能文化宫去当个小干部,并且竟然还有私房!一来就送腊肉,这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显然是家里有门路。这就有些棘手了。

再加上她现在心里头乱糟糟的,完全没心思想这事儿,所以找个借口婉拒了。

“我觉得他挺好的,太好了……”程冬至吞吞吐吐。

胡会计这个年龄经过来的有啥不懂,立即看明白了程冬至并没有动心,动心的大姑娘眼睛里头有花儿,脸上有霞儿,可不是这么冷静又尴尬的神情。

“太好了?怎么还有嫌别人太好的?”胡会计惊诧不已。

“这不,这么好的小伙子,我配不上啊。”程冬至苦哈哈地说:“不般配,以后也不好处。”

“怎么就不般配了?你年纪轻轻的,好模样,工作也好,还有能耐,配得很!不瞒你说,是这小唐主动来找我说相看的事儿,他之前来咱们厂组织工作,没想着看到了你……”

后面的话胡会计没接着说下去,可正常人都能懂。

程冬至却是楞了一愣,有些难以置信。

咋回事,她啥时候变得这么有魅力了?居然让这么个优质小伙子一见钟情!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等待,我回来啦!

第220章

“怕是不能吧?我这样儿的, 咋就……”程冬至搓着手, 有些坐立不安。

为了方便省事儿,她平常是相当不注意形象的, 再加上个子也小, 就更看着不显了, 灰簇簇的一下子就淹没在了人堆里不是。这小唐来机械厂工作, 看上郑小雨啥的那还没话说,看上她?她不信。

“我问过了,人家就是一眼相中了, 这叫缘分!”胡会计苦口婆心:“再说了,你人物儿也不差,怎么就这么没底气呢?你瞧瞧你, 小脸儿白白净净的, 眼睛乌溜溜的,怎么说都是厂子里的‘小厂花’呢。”

程冬至干笑了几声。

胡会计觉得程冬至是因为年纪太轻,没有意识到小唐这个年轻人有多优秀,错过了有多可惜,便加了把劲替她拿了主意:“这样, 你不愿意和他处对象也没关系,俩人就先当普通朋友处一处,以后的事儿看着办, 你说好不好?冬枝,人家求到我这边来,你和他连个普通朋友都不愿意做, 我这脸也下不来嘛。”

胡会计把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程冬至再拒绝也就有点过分了。再说了,既然是普通朋友,那有啥不好处的,总比一下子给人来个下不来台好,那小伙子看着也不像坏人!

“行吧!”

也不知道胡会计是怎么和小唐说的,那小唐听自己被委婉拒绝居然也不恼,反而很欣然地答应从普通朋友开始处。就这样,俩人不咸不淡,带着点怪异地做起了普通朋友,差不多一个星期见一次面,基本都是小唐来机械厂找程冬至。

小唐的名字很有趣,叫唐仁,听着和糖人儿一样。

虽然是在文化宫工作的文职人员,可看起来却像一个兵小伙儿,走路抬头挺胸腿笔直的,一紧张就会立正。程冬至好奇问了问,原来还真的是转出来的。

“我家里人不愿意我一直在里头,说是陪着他们的时候少。家里就我这么一个,俩老人太孤独了。”唐仁不好意思地挠着头说。

“那倒也是。”

“你家里呢?”

“我?”程冬至笑了笑:“我还有个姐,已经结婚了。”

“我听胡姐说,你家离文楚挺远的,你一个人来这边上班,他们不担心吗?”

“有啥担心的,我从小就野喜欢到处跑,他们都习惯了。我爸工作事儿多,我妈也是个大忙人,再说大姐一家离他们近的很,平时要照顾啥的也方便。”

唐仁很认真专注地看着程冬至,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上浮起一点难以察觉的红:“我看得出来你是个活泼的性子,像个百灵鸟儿一样,走路轻轻巧巧呼呼啦啦的挺好玩的。”

程冬至挠挠头,她不是傻子,这个时候了咋会还看不出来这个唐仁对她还是有点意思的呢?

想着也不能总是用普通朋友这个事儿耽搁人家,于是她便有些委婉地申明了自己某些在他人眼中算是结婚短板的特质:“啥百灵鸟儿,我就是那不着窝的野鹰!我这人吧坐不住,哪怕是结婚生了孩子,也是要经常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人,不会一直拘在屋子里做饭带娃啥的。也不是说完全不带,只是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完完全全地不挪窝钉死在一个地方,好些人听到我这个毛病就不爱和我介绍对象了……”

唐仁呆了一下,不过他的反应很快,说的话也极其让出乎意料,让程冬至的话头子顿时被截住了:“这怎么能算毛病,一心扑在工作上为祖国建设奉献自我,这是一种极其伟大的精神!别人家里怎么样我不知道,放我家我爸妈肯定举手赞成。他们俩老退休了没事做,平常就爱做个家务,要是有个孙子孙女给他们带那就更好了。”

程冬至总觉得这话有哪里不对味儿,可又一时半会儿反驳不出来,只好笑了笑接着揭自个儿的短。

“这个也就算了,我这人吧还有一点就是朋友多,男的女的都有,又是个马大哈的性子,平常总忘了自个儿是个女的,和哥们儿啥的喝酒聊天打牌不咋顾忌……”

唐仁憨厚地笑了:“那挺好的,我就喜欢你这风风火火不拘小节的性子。我不像那些爱疑神疑鬼拘着自家老婆的男人,要是连自己的媳妇都不相信,那还相信谁,总不能拿着绳子把人套起来吧。”

程冬至决定闭嘴,再说下去这就不是处普通朋友的气氛了,迟早被带到沟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