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衣服也都洗了晾晒上,他泡了好久才起来,这里正值盛夏,衣服干的很快,套了干净的衣服他才舒服些。
背着弓箭拿着猎刀,登上了半山腰,果然年轻就是好啊,腿脚利索,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他竟然连汗都没怎么流,想他自从转业后,就很少再锻炼了,总是有应不完应酬,都没时间跑步了。
莫天涵打了两只兔子三只野鸡,他本身就是特种兵出身,这种山林狩猎还是他最喜欢的活动,所以他对弓箭什么的并不陌生,只是箭法也许是这个身体原本就有的,他倒是熟悉了一会儿就会射箭了。
回了自己的茅草屋,将兔子和野鸡都处理好,野鸡都做了风干鸡挂房檐下,兔子他做了一只风干兔,另一只他配了在竹林边上挖的竹笋和采的蘑菇炖了一小锅,配着自己蒸的米饭吃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顿饭。
一天的时间,莫天涵洗了仅有的这身衣服,晒了被褥,打了猎物,挖了竹笋,采了蘑菇,蒸了米饭,喂饱自己。
还有在这些行动之中,他熟悉了一下这里的地形,晚上躺在唯一的床板子上,他开始梳理信息。
既然老天让他来了这里,那么他就当自己再活一回了,他想着先前他这具身体的主人的事情,看来他来的真是时候啊!今天他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剩下的那半坛子酒因为他的匆忙而没盖盖子,被山里的狸猫喝了,结果他在酒坛子那里,发现了已经中毒身死的两只大狸猫。
有人想要他的命。
莫天涵想到那个半夜离去的背影,眯起了眼睛,他可不是原来的他了,对于自己的小命他还是很珍惜的。
所以他决定离开这里,这座茅草屋也不适合住人,他今天去了竹林看了,那里隐秘僻静,他要在竹林里,盖一栋适合他的屋子,四周都下上陷阱,轻易不能让人找到,他现在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等他熟悉了,再想想未来的出路。
莫天涵是个行动派,打定了注意就开始动手,他在云贵地区执行过任务,对那里流行的竹楼什么的,还是很了解的,再加上他这具身体的确不错,有力气又手巧,他拿着猎刀砍了很多粗壮的竹子,在山上还发现了些粘土,这个是好东西,他用粘土做了批砖,这种土制的青砖不费事,也很结实,就是块头大了些,他一次也只能拿动几块而已。
本来他这么大张旗鼓的盖房子,不可能没人知道,但好就好在,原来的莫天涵从军队回来后,就选了这里做他的家,离这里最近的村落,都还有三里地远,而那些村民对离家已经好多年的莫天涵也不熟悉,几乎没有往来,所以莫天涵都在竹林里盖好了两层独立的小楼了,也没见个人影前来看望他。
第一卷 见龙在田003 熟悉的陌生世界
小楼落成的那日,莫天涵高兴坏了,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家”,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他亲自动手制作,动手盖起来的,他知道这里冬天很湿冷,所以他用青砖打地基,将家里剩余的米都熬成米浆混合着粘土,当水泥来用,然后用竹子当内层,还在屋里砌了火炕和火墙,卧室,客房,厨房,卫生间,洗澡间等等,一样不少,完全是按照他前世喜欢的小别墅的样子盖的,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没玻璃,他的窗子现在都是只有窗框而没东西遮挡。
小楼盖好了,还用竹子在四周围了一大圈儿厚实的竹墙,竹墙外分了几块可种菜的菜地,然后用竹子围了篱笆,还空了一块盖了个小圈,他准备养头猪再养两个狗看家。
哈哈!他最喜欢弄这些了,有生活的滋味。
回到那个茅草屋,他一天都受不了了,他就要带着生活必需品,搬到新家去住了,这里就撒有那拉了!
这里的锅都破了,不要了,丢掉!
这里的碗都豁了,不要了,丢掉!
这里的被都霉了,不要了,丢掉!
……
然后莫天涵只拿着仅有的几枚铜钱发愣了,四周被他翻的乱七八糟,最后他发现,这里还真没几个东西他想带走的······
算了,大不了明天他去一趟城里,将这几天他猎到的猎物卖了换钱,买些东西吧,这么想着,就又把这些东西收了回去,躺在床上准备睡个午觉,然后晚上去那边烧炕,火炕在最初搭建完成后,是要烧干才行的。
正睡的香呢,就被一个夸张的声音弄醒了,一个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服的男人,头上戴着一朵艳红的大花就站在门口跟正发愣的莫天涵打招呼:“呦!我说猎户啊,你这是睡的什么觉啊?”
莫天涵一看到这人就头疼,他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而且最苦恼的是,这里都是男人!也就是说,没女人这种动物。
额头有花印的男人,未婚的叫哥儿,已婚的叫哥子,负责生孩子,力气小身量也小,而没有花印的男人,未婚的叫小子,已婚了的就是汉子了。
幸运的是,他是个汉子,没有印花,要不他可能宁愿自杀也不活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