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点点头,罗根也没多问,再好的世道也总有几处惨剧,流浪儿无论在哪个世纪都到处存在。
吉米没再找话题,端了一个碗拿着一块面包坐在他边上小心翼翼地吃起来。
罗根觉得这孩子窝在他边上吃饭的样子简直像一只藏在树洞里啃松果的花栗鼠,可爱极了。
“我们晚上就睡在这?”罗根问。
吉米看着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没别的地方可去啊,也没有钱。”
罗根点点头,盯着透着一层塑料膜外的城市灯火看了一会儿,他皱起眉来,“今晚想不想睡在床上?”
吉米干净无邪地仰头看着罗根,星辰在他的眸中被点燃,他狠狠地点了一下脑袋,“想!”
罗根笑起来,蒲扇般的大手落在他的头上,揉了一把,“好!想的话叔叔就带你去……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吉米。”
罗根在唇齿间将这个名字咀嚼了几遍,隐隐的熟悉感浮上心头,“吉米,嗯……真是个好名字。”
罗根浪迹天涯多年,一直在底层摸爬滚打,对于黑暗世界他是再了解不过的了,罪恶的形态,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差不多的。
吉米牵着他的大手,时不时小跑一段路才能赶上罗根的脚步,他紧紧地握住罗根的四根手指,汗津津的手心把罗根的手也弄湿了,有些打滑。罗根反手把他的小手包在手心里,他已经很多年没这样和人牵过手了,真是比女人的手还嫩,这样柔柔软软的,总觉得稍一用力就会捏碎掉。
事实上,吉米的右脚小脚趾生了一个冻疮,每走一步都让他觉得踩在刀尖上般疼痛。但他没有说出来。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他早就忘记了世界上有撒娇叫苦这么一回事儿了。
罗根终于注意到了吉米的异样,他太小了,刚才人多的时候差点要被人群冲散。罗根眉头紧锁,把孩子一把捞起来,放在肩膀上。吉米的重量完全妨碍不到罗根,简直比羽毛还轻,罗根想。我得把他养得结实一点,罗根于是这么决定。
走进地下竞技场的一瞬间,兴奋的欢呼、恐惧的惨叫、得意的笑声混杂在一起,如浪潮般扑面而来,空气浑浊不堪,弥漫着烟草、汗渍、体味混杂起来的奇怪味道,一个大汉回过头,凶神恶煞的眼神叫吉米瑟缩了一下。
吉米看到一个四四方方的铁笼子,两个男人在里面像是野兽一般地厮杀纠缠,地上沾染着斑斑血迹。看台上许多男人挥舞着钞票声嘶力竭地大吼着怒骂着,各种下流话简直不堪入耳。然而喊的最多的还是“kill him”。
对于小吉米来说,害怕的同时,又有新鲜和好奇,大抵只要是个雄性生物,就会被这种男人热血的场景给感染。
罗根走到看台上,把吉米放下来,“怕不怕?”
吉米眼睛亮晶晶的,干脆利落地回答,“不怕。”
罗根笑了一下,“干得好!不愧是我的小男子汉!看叔叔给你去给你赢一笔旅宿费来。”
吉米站在高高的台上,目送罗根昂首阔步走向战场,白炽灯的光打在罗根的身上,照射下山一般强壮高大的影子。
“罗根叔叔加油!”他大喊道。
罗根转过头,带着满满的痞气,自信而嚣张地扯了扯嘴角。
铁笼咔哒一声关闭。
身形足足有罗根两倍的壮男不屑地居高临下地睥睨着罗根,露出一个血腥凶恶的表情,戏谑道,“小子,瞧你这小身板,操得了女人吗?”
罗根默然地瞥了他一眼,扭了扭脖子,精钢铸成的脊椎发出令人牙酸的脆响,蓄势的手臂绷起流畅的肌肉,“我觉得你以后大概操不了了。”
拳风迎面而来的一瞬间。
罗根的对手仿佛看到,男人棕黑色的眼眸里中亮起野狼般嗜血的凶光,杀气似一把锐利的尖刀破囊而出。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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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叔原名詹姆斯,小名也叫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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