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这个不是捡的,是甄兄送我的,他养的灵兽是一只翼天虎,前不久下了崽儿,他就送了我。”

林莫南顿时一抽嘴角,翼天虎的品级不如两只黑白毛团,只是五品灵兽,但问题是,葛欢他养得起吗?五品灵兽,那也是吃货。甄秦明知道葛欢的情况,还给他增加负担,是打算让葛欢在恶人山挖一辈子矿不回来了吗?

想想甄秦几次来送丹药,都是一副不怎么乐意的冷厉模样,林莫南觉得自己这个猜测还真是大有可能,在甄秦的心里,大概始终都觉得他配不上葛欢吧。

葛欢这次回来,停留了小半个月,就又匆匆走了,临行前塞给林莫南一小袋灵石,数目不多,也就三十多块。

“在山上闷了就到樊城里转转去,这些给你当零花。”

也不知他是怎么俭省才省下的,林莫南没拒绝,收下了,顺手把这十年里种的月盏草共计二十株都交给葛欢。

“樊城这边没有识货人,你带去恶人山那边卖了。”

葛欢顿时郁郁,道:“你根基受损,神魂不固,还是不要太劳累了,除了修炼,没事游游山玩玩水就好了。”

“没事,只是在溪边挖个坑,埋下种子,钓鱼的时候顺手浇点水,累不到我。”林莫南知道他是关心自己的身体,不由莞而一笑。

葛欢这一去,又是十来年,中间还是甄秦来替他送丹药,到第二十年的时候,葛欢才又回了一次,这次行色匆匆,只待了一天就又走了,给林莫南留下一个看着明显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让他哭笑不得,这个老好人,不捡灵兽,又开始捡人了。

是个男婴,林莫南给他摸了骨,资质相当不错,若放在名门大派,将来指不定成仙有望,落在这大逍遥派,倒真是可惜了,若没有其他机缘,将来顶多就到金丹期。

当然,这是在没有林莫南指点的前提下,有林莫南指点,情况就又不同了,他出身名门大派,虽然浩然剑宗的功法都已经被抹消了,但一些修炼基础,他都还记得,何况林莫南脑子里还记得一些自己在历练中获得的功法,别的不说,起码他能帮这个男婴把根基打得坚实些。

他给男婴起名葛巾,从了葛欢的姓,每天都给男婴推血过宫强健筋骨,等了七、八年,葛巾知事了,就让他拜在了大逍遥派门下,尊葛欢为师,林莫南做了师叔。

葛巾生性聪明,学东西又快,倒也给林莫南排解了不少寂寞,当然,麻烦也不少,这小家伙倒是没什么机会走鸡撵狗,但他有机会走狐撵虎啊,打从他能跑了开始,身上就再也没干净过,总不知从哪里滚了一身泥回来,有几回还摔了坑里,要不是这几年林莫南从来没间断过给他推血过宫强健筋骨,骨头都不知摔断多少次了。

等到葛巾十岁的时候,林莫南问他想修炼什么,已经生得眉眼清秀的少年高声答道:“我要做剑修。”

小家伙最推崇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的那一段。

“有眼光。”林莫南笑赞道,他也是剑修,当然也最喜欢剑。

“师叔,你能教我学剑吗?”葛巾目光灼灼。

林莫南大笑,道:“我本就是剑修,自然能教你学剑。不过学剑重在基础,不能好高骛远,你筋骨没长开,柔韧不够,我先教你一段剑舞,虽无什么威力,但却是调理筋骨最好的法子,练足两年,你就能正式开始学剑了。”

葛巾十分欢喜,开始练习剑舞,他也确实是天生剑修的料子,林莫南只教了他三天,他就把这套剑舞记全了,从此每天苦练不辍,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葛金,取金之极为锐,锐之极即剑的意思,以表其志。

等到葛欢回来,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已经在剑修的道路上狂奔出好远,顿时气得跳脚,大叫道:“不行,不行,这不成了阿南你的徒弟?”

林莫南瞪了他一眼,道:“我的你的有什么分别?”

一句话让葛欢心里美滋滋的,拉了林莫南到屋里说悄悄话。

“阿南,再挖十年矿,我就能攒够买一套双修功法的灵石。”

从甄秦那里没能换到双修功法,葛欢自然不死心,这几年一有空就在恶人山的黑市里淘弄,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套不错的双修功法,只是囊中羞涩,暂时还买不起。不过那卖主看在甄秦的面子,答应给他留十年。

“别太辛苦了。”林莫南顿了顿,“双修的事不急,有了灵石,你还是先想法子买一颗化基丹……要是没路子,你再求求甄秦帮忙,他是邪月宫真传,路子比你广……”

葛欢是筑基修为,只有二百年的寿元,虽然林莫南不知道这家伙的寿元还剩下多少,但两人相处近百年,无论怎么看,也知道如果再不突破,葛欢剩下的寿元不会太多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葛欢拍了拍胸脯,一脸自信,“我要和阿南一起长生久视呢。”

林莫南终于笑了,大逍遥派什么功法都没传下来,倒是这吹牛大法,渊远流长,自逍遥散人起,至葛欢而未绝。

然后就说起了葛金正式拜师的事情,以前葛欢一直没回来,白担了个师父的名义,其实没行过拜师礼。

葛欢本来挺高兴有个徒弟,但一想这徒弟居然走了剑修的路子,他这个大逍遥派的掌门,修炼了这么多年也就一手翻土诀比较拿手,哪懂什么剑道,林莫南这么一提,他就连连摇头:“不收不收,我没什么可教他的,要不,干脆就让他拜你为师吧。”

林莫南自己都担了个弃徒的罪名,若收徒弟,必然会连累徒弟,所以从来就没动过这个心思,既然葛欢不肯收,这事也就这样搁下了,反正他瞧着葛金心思灵动,资质卓绝,志向也不小,大逍遥派又穷又破,恐怕是留不下这样的人才。

果然,在葛欢走后不久,葛金就来找林莫南,道:“师叔,我想学剑。”

他练习剑舞,已经练足了两年,林莫南摸了摸他的骨骼,点头道:“可以练了。”

然后又道:“剑修有两条路子,一为命剑,一为外剑,命剑是在体内孕养剑胎,修成本命金剑,此法虽精进较缓,但本命金剑练成之后,如臂使指,心与剑合,威力极大,缺点是一身修为,都在本命金剑之上,一旦本命金剑毁损,则修为尽废;外剑则是精修剑气,则剑气在手,而天下万物皆可为剑,威力虽不如本命金剑,却无毁剑之忧,你想走哪条路?”

葛金目光灼灼道:“师叔,我想学蜀山剑道。”

林莫南一怔,反问道:“为何?”

“天下剑道出蜀山,我要学,就要学最好的。”十二岁的少年雄心勃勃。

☆、少年志向总在云天外

“你若学蜀山剑道,此生,都无望剑指蜀山。”林莫南想起这少年第一次看到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那一段时的惊艳羡慕之色,少年志向,果然易变,当时,这少年还口出狂言,将来也要剑指蜀山。

葛金摇头,道:“师叔,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要剑指蜀山,就要先知道蜀山剑道究竟有多厉害。”他扬起清秀的小脸,一脸狂热,“我要比逍遥散人更强!”

好吧,果然是志向远大,林莫南也不意外,他早就知道,大逍遥派留不住这条幼龙。

“蜀山收徒极严,你资质是够了,但年纪太小,又没有背景,走不了后门,再过三年才是蜀山开山门海选收徒的时候,到那时你再去参加海选,这三年里,你要去做苦力挖矿,先偿还大逍遥派对你十二年的养育恩,你可愿意?”

任何名门大派,在正式收徒之前,都会先打磨一段时间,林莫南对葛金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他一向注重对葛金品性的培养,但此时见这少年的野心大得有些过头,唯恐有朝一日少年会被自己的野心蒙蔽住双眼,走入歧途,所以,他要先打磨这少年三年,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也是为了葛金的蜀山之路能走得更平顺些,蜀山收徒,最喜欢挑心志坚定又能吃苦耐累忍得孤寂的人,因为具有这些特质的人,都是天生的剑修料子。

葛金用力点头,道:“我愿意。”

修炼无岁月,三年不过是一晃眼。葛金已经十五岁,矿洞的苦力生涯,磨去了他一身细皮嫩肉,也磨去了他眉眼中的些许棱角,但磨不去他心中的朝气和锐气,恰如一块顽铁,初经打磨,已显出几分犀利。

林莫南已经为他准备好一切。

“这是前往蜀山的路线图,你要先从樊城徒步走到八百里外的正陵郡,购买一张前往三河郡的云舟票,到了三河郡,去找蜀山驻三河郡的办事处,报名参加海选,之后的行程安排,你听从蜀山办事处的人安排即可。这袋灵石你收好,记住,财不外露。”

灵石不多,其实,都还是葛金这三年里自己做苦力赚的,林莫南一分没动,都给他存着。

葛金默默地收下,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扑通一声跪下,对着林莫南用力磕了三个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