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唯一记得的除了他的姓氏之外还记得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每天都会去晨跑,那时候她是刚做练习生的时候,要锻炼身材,所以也会出门晨跑,两人自然而然就会碰面。
刚开始一个月的时候,他们都没怎么说话,也是一起晨跑了快两个月,男孩才主动跟她说话,而且还是向她要水喝。
莫小夕从来都是缺一根筋,想都没想就把自己的水瓶地给他喝了,之后两人也逐渐熟络起来,但也只是止于晨跑,其他的时间都不会碰面。
做练习生是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的,除了早上,基本上其他时候两人都不会碰头,那时候男孩并没有现在这么白皙,而是有一些黑,自然也没有太多的印象了。
四年的时间变化也大,程承也变得越来越好看了,她更加是认不出他来了。
莫小夕仔细看了看程承,最后才发现他确实就是四年前住在自己隔壁的邻居,不仔细看还真是不知道。
“你居然真的是以前每天跟我一起晨跑的程承啊?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小了,你怎么也进入娱乐圈了?”莫小夕很是惊讶,虽然说以前他们的关系其实很一般,但也算是认识的了,不过她记得他跟自己说过他的梦想并不是当演员的。
程承轻笑一声,没有说话。
他进入娱乐圈确实不是自己最初的梦想,不过现在为了一个人,渐渐地也成为了自己的梦想。
“你笑什么?”莫小夕见他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只是笑了笑,立即就出声问着。
程承再一次把视线放在了她身上,继续开口说着:“你一点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笨拙。”
“感情这么多年你就只记了我这一件事?”莫小夕撇了撇嘴,哪有人相认了就开始吐槽人的。
她确实挺笨的没有错,但这些年也有长进了,没有像以前那样傻乎乎的了。
程承趁机摸了摸她的头,启唇说道:“也不是,还记得你很多的蠢事。”还有更多的事她可爱的模样。
男人最后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其实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开始偷偷关注她了。
后来发现她会出去晨跑,所以他也每天都出去晨跑,就是为了遇见她。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其实大部分都是一个人的蓄谋已久,他也是一样的。
在盯上莫小夕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精心筹备计划了,一直到他现在正式地进入了演艺圈,能够跟她肩并肩地走在一起。
莫小夕微怔了怔,突然间觉得气氛有些尴尬,笑了一声就说着:“我感觉你这四年变化还挺大的嘛,我记得你以前很黑呀,现在怎么变得这么白了?”
“基因好。”程承没脸没皮地说着。
莫小夕不禁白了他一眼,随后就说道:“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厚脸皮啊?四年的时间变得不仅仅是外表,整个人都变了。”
“现在发现也不晚,你还可以多了解我一点。”程承继续套近乎,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