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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 决绝 2213 字 4天前

另外,同样的药材南北的叫法不一样,医生的写法也可能不一样,特别容易误导人,也容易让医生开错方子,让药房的伙计抓错药。

至于药材以次充好,相似的药材没分清楚,坏了的药材依旧用着……这些事情就更多了。

对了,这时候药房的伙计……他们有些竟然还能不识字!

好吧……其实乡下地方,某些医生也不识字。

当然了,这不是说就没有好的中医了,这时候也是有不少拥有真才实学的中医的,他们之中有些人的医术还非常高超,就是浑水摸鱼的太多了,以至于让很多新派人士对中医的印象变得不好,总是日常骂中医。

从晚清开始,就有人提倡要废除中医,五六年前,中西医就曾激辩过,从三年前开始,中医还被北洋政府排除在教育体制之外,不许开设教授中医的学校。

等十多年后……政府甚至还会颁布《废止旧医案》,不许旧医行医,而所谓的旧医,就是中医了。

穆琼承认,这时候的中医,是存在不少问题的,可是……这时的西医其实也没多好。

一些现代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这时候的西医都是不知道的。

比如说细菌病毒这些……虽说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些微小的生物,也有人提出这些微小的生物可能会致人疾病,但人们对它们的了解还是很少。

再加上医疗设备少,又没有抗生素……这时西医给人动手术什么的,死亡率非常大,给人治病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至于治疗疑难杂症……他们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有经验的老中医。

就说伤寒吧,这时的西医压根没有对症药,基本只让静卧吃维生素,指不定病情就越来越严重了,但去找门庭若市诊所里有人卖早餐的张老先生的话,多半能药到病除。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熬着,熬得过没事,熬不过那就只能等死了。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走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之前登的,还是千字一元。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

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打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一定很好吃。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拎着只会动的活鸡回去挺麻烦,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卖猪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说,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也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很是忧心:“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才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他们一家的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鸡吧。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动地看着穆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