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2)

民国之文豪 决绝 2008 字 4天前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随便看看……”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书多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书,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说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回过身,朝着傅怀安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国外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傅怀安:“……”这书是国外的女孩子看的?不会吧?!

傅怀安郁闷的很,特别想问问傅蕴安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蕴安。

傅怀安只能郁闷地继续跟《安徒生童话》较劲。

霍英逗过傅怀安,就去了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正在看原文书,霍英一看到那书,就觉得头大。

他也不去打扰傅蕴安,从旁边的书架上取下穆琼送的那本《留学》看起来。

他一翻开,就看到了扉页上穆琼的签名。

虽然他弟弟让他别管这个穆琼的事情,但他还是琢磨着,要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穆琼。

兴许这人也喜欢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总要弄回来!

毕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计早就没命了。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

“这书写得挺天真的,国外哪有那么简单?”霍英道:“不过确实挺好看……他写这书,问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蕴安道:“他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专门问过我。”

“你们感情倒是不错。”霍英又道。

傅蕴安:“……”

初四这天早上,霍英从傅蕴安这里离开,去了他位于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贵的房子之一,那一条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鲜少有他这样的中国人能住进来。

他能买到这里的宅子,全靠在国外的时候多认识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会在自己的宅子里举办宴会,还邀请了很多生意上的伙伴过来。

霍英对这场宴会并不上心,他喜欢赚钱,但实际上并不喜欢交际,不过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做的。

他们当初在国外,就发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为此努力。

初四是接财神的日子,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家,晚上都会准备一桌饭菜来迎财神,家里人一般还会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好些生意人都没有待在家里迎财神。

虚无缥缈的财神爷他们今天没空去迎,倒是要见见那位来了上海的,真正的财神爷。

如今局势不明,但总归波及不到这位的父亲,这位的地位稳得很,他的生意更稳得很。

宴会是办在晚上的,但天还没黑,众人就纷纷出发了。

穆琼也是其中之一。

这天一大早,他去裁缝铺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装,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就换上崭新的衣服,早早出发去了平安中安。

接着,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黄包车前往目的地。

第66章 宴会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