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那些人的文章他看不懂,但穆琼的文章他是看的懂的。
等他看完穆琼写的文章,看着穆琼的表情,就怪异起来。
要不是亲眼见到是穆琼写了这文章,他一定会相信,这文章是由一个饱受日本人欺凌的掌柜写的,还会觉得日本人太可恶,这掌柜的太可怜。
然而,这是穆琼写的……穆琼根本没有过妻子。
穆琼很快就写完了一部分,道:“霍二少,下面那些先生写的文章,普通人兴许根本就看不懂,我觉得,我写的文章更好……这种我写起来极快,一晚上帮你写上七八篇是没有问题的。”
跟人文绉绉地骂战,肯定不如这样的文章感人。
而他写的虽然是杜撰的,但肯定发生过……列强侵略中国已经很多年,这些年他们犯下的罪行,可以说不计其数。
作者有话要说:
鲁迅先生在《坟》题记中写道,君子之徒曰:你何以不骂杀人不眨眼的军阀呢?斯亦卑怯也已!但我是不想上这些诱杀手段的当。
当时,大佬也是谨言慎行十分注意分寸的。他骂了很多人,但是不骂当时手上有兵的一干军阀,认为让他去骂这些人的人,是想要诱杀他。
第137章 屠杀
霍英已经被穆琼震惊了。
他没想到穆琼不过短短半小时, 就胡诌出这么一篇文章来,还说能接着写七八篇。
要知道, 下面那些人, 都写了一两个小时了,有些人都没写出一篇来。
霍英正愣着,魏亭道:“这文章好!感人肺腑!也彻底撕开了那些日人的面皮, 穆琼你好好写,我帮你整理。”
“校长,你也可以写一些。”穆琼道。
“我不知道要如何写。”魏亭道。
魏亭不像穆琼,上过多年的网,看过各种真真假假的鸡汤文软文, 他不知道要怎么编故事。
意识到这一点,穆琼就放弃了让魏亭写的打算:“那就麻烦校长了。”
他写, 魏亭帮他誊抄也不错。
穆琼以这个掌柜的视角, 又写了两篇“我”亲眼所见的,日本人欺压“我”周围人的文章。
这可以跟之前那一篇连在一起发表。
最后穆琼更是写到,文里的“我”身负血仇大恨,却没办法报复, 才会来了上海。
而“我”在上海居住多年,最近看到日本人颠倒黑白,才会气愤之下写文章投稿……
这一来……看着就更真实了。
穆琼花一个多小时写好掌柜的故事之后,当即又提笔, 以一个妓女的身份开始写故事:“我是十里洋场的一个女妓……那日,我和弟弟去了外婆家玩, 父亲说好过了晌午来接我们,但迟迟不见人影,我便带着弟弟往家里走。路上,我想着父亲言而无信,我定要跟他讨鸡蛋吃,弟弟又说,他要让父亲给他做大马……我们一路回去,说说笑笑,突然抬头,竟发现家中冒起火光……”
这个故事,写的是这个妓女的父亲,因为日本人要抢走他的牛,跟日本人起了争执,最后不仅一家人被杀,还被放火烧了房子。
上一篇,穆琼是以中年掌柜的角度写的,用词还有心理描写之类,都很符合一个中年男人的人设,而这次……他写的东西,完全就像是一个女人写的。
特别是文章最后,更是写的字字泣血。
霍英自认是个铁石心肠的,看了之后也不免对这个女子心生同情,甚至都想慷慨解囊去帮她了。
然而,写这个小说的,其实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他这么想着,神情古怪地看向穆琼。
穆琼接连写了两篇,有点累了,这时候却是翻起霍英让人送来的资料。
这些资料,写的基本都是大事。
穆琼翻了翻,发现最下面还有日本人做过的所有的事情的汇总记载。
他打开一看,最后目光在其中一条记录上顿住了。
1894年11月21日,日军攻陷位于辽东半岛的旅顺。
穆琼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旅顺大屠杀……在这时还没有被披露出来。
日军在中国的屠杀,最有名的是南京大屠杀,只是这样的屠杀,其实不止一次。
事实上,早在1894年,日军攻占旅顺之后,就对城内进行了四天三夜的大屠杀。
当时那场战争,清军战死两千余人,日军仅死了二百八十人,可以说日军是大获全胜的。
可他们并不满足,在将清军全部杀死之后,竟然又开始屠杀城里的百姓,杀死了约莫两万平民。
按照当时随行的国外记者的说法,这座城市最后只有负责掩埋尸体的三十六个人幸免于难。
当然,后来经过考察,发现生还者应该不止三十六人,约莫有八百个。
原本有两万人的城市,最后只活下来八百个。
更可气的是,日本方面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
当时有英国美国的记者见证了这场大屠杀,英国的泰晤士报还在几天后,就报道了旅顺发生大屠杀的事情,又过了几天,美国的世界报同样刊登了报道。但紧跟着,英国的中央通讯社和路透社,还有美国的华盛顿报先后被日本人收买,在刊登时,竟然写“除战时正当杀伤之外,(日军)无杀害一名中国人”,并表示之前的报道都是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