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明失魂落魄,喝了许多酒。半醉加上天黑,把队长的哑巴女儿当成胡晶给睡了。事后,队长女儿哭着回去了,队长知道后,马上带了宗族亲属和干部,让许家明给个说法。
许家明放不下胡晶,加上受害者是个哑巴,他提了裤子不想认,还嫌弃地说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之类的混账话。
队长气坏了,手指指着他质问:“许家明,你就说负不负责,不想负责就报流氓罪抓你!”那个年代犯了流氓罪不是小事,政审绝对玩完。知青能否回城要看名额、政审和体检,许家明害怕了,当月就娶了哑女。
婚后一年,夫妻俩回了城。
许家明对妻子从未有过好脸色,胡晶的背叛、被抓奸的狼狈、不满意的婚姻、不解风情的妻子……所有的不如意都被他转化成“恨意”发泄在妻子的头上。
1971年,刚回城的许家明和胡晶偶遇了。他一直以为离开他的胡晶是幸福的,他的胡晶温柔贤惠、善解人意、通晓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没有哪个男人不拜服在她的魅力之下。
可是见了面才知道,她过得一点都不好!
当初傍上的男人是个家暴狂魔,酗酒成性的丈夫经常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最后,胡晶卷钱带着一岁的女儿李曼文逃了出来。
情人见面分外火热,道德廉耻全被抛至脑后。
女人遍体的伤痕、羸弱的脸庞和低垂的泪眼激发了他心底埋藏已久的保护欲——他出轨了。
许家明开始夜不归宿,给胡晶租了套房子,和她们母女俩以家人的名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