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 / 2)

虽然是剩菜,可依旧还有不少肉,每个人都分了一碗菜,高高兴兴地拿回家分给家里的长辈或是弟弟妹妹吃。

江流也因为吃的太撑,没有管他们,回到房间躺了一会儿。

半个小时后,休息够了的江流准备去厨房把碗筷锅子给洗了,还没等他进屋,就听到了厨房里传来锅碗碰撞的声音。

他悄悄走到另一边的窗口,看到似乎并没有离开过的肖彬彬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许梅花一块清洗着厨房的碗筷和厨具。

他默默站立了一会儿,又悄无声息地回去。

这么懂事的孩子,上一世真的和原身想象中的那样吗?

第89章 杂技人6

一年后。

“师傅, 疼!”

许全军的脸上满是眼泪鼻涕, 即便已经适应了整整一年, 他还是很难抵挡的了手脚骨头脱臼的疼痛。

“忍着点。”

江流拥有原身的全部记忆, 自然也记得当初原身小时候,被父亲江三春严苛训练的疼痛。所以他并没有责怪这个哭喊着疼的少年。

掐准了时间,江流将许全军身上的骨头正了回去, 然后赶紧在那个部位贴上止痛消肿的自制草药膏。

说起来这个药方也是江家祖辈秘传的方子, 甚至比医院里大夫开的药还要管用, 对于江家人来说,这个秘方和缩骨功的炼体法一样重要。

上辈子原身并没有将这个方子交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因为按照原身的计划, 这个方子会在他弥留之际, 传给他觉得最合适的弟子, 然后由那个弟子,将江家的绝技一代代传承下去。

后来这些弟子都让他失望了,这个秘方自然也伴随着他永远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在抹上清凉的药膏后,许全军果然不怎么觉得疼了,至少这痛感还在他能够忍受的范围内。

“你这进度可不行啊,本来你练功的年纪就比你大师兄还有小师弟来的慢,现在又不如他们用功,早晚会被甩远的。”

江流捏了捏许全军腰上和腿上的肉,这段时间他似乎没有足够的锻炼,胖了许多。

练缩骨功最忌讳的就是胖,因为过多的脂肪会影响他们动作的灵活性。

江流现在寄居的这个身体就是极其瘦小的, 身高勉强160出头,体重只有90多斤,这还是因为他肌肉多,密度大的缘故。

正所谓有得必有失,练这门功夫,除了受苦受罪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注定不会长很高,但是传承这门手艺的人看中的是学了这门手艺后能够挣到的钱,在温饱都不能保证的时候,吃苦受罪以及个子矮又算得了什么呢。

“师傅,我会努力的。”

许全军抿了抿唇,看着不远处已经在练基本功的大师兄和小师弟,心里有些不服气。

尤其是对那个比他小了两岁的大师兄,许全军一直觉得,他的年纪最大,大师兄的这个位置应该由他来坐才是。

可师傅江流以肖彬彬先拜的师傅为由,让他做了二师兄,这让许全军心里觉得有点没面子,可碍于师傅的威严,他一直都没敢直说。

这点小情绪许全军自以为隐藏的好,殊不知,江流全都看清楚了。

一年的时间,也足够他抛开原身记忆留下来的成见,更深入的了解这三个徒弟。

大徒弟肖彬彬就不用说了,如同原身记忆中的一样,早熟懂事,乖巧刻苦得让人心疼。

江流给他们定下的规矩每天练基本功六个小时,至于长跑锻炼以及前期必须的脱骨正骨的时间还不包括在内。

可肖彬彬在完成基本功之余,还会加大练习的强度。

他是真的很用心的在学本事,即便是原身小时候,也不敢说比肖彬彬更加用工。

尤其这个孩子还很懂得感恩,虽然现在的他根本就给不了江流什么,可他总是会默默做一些小事,比如帮着许梅花一块洗碗,比如一大早就来到江家帮他洗前一天晚上换下的脏衣服,比如会用心观察厨房土灶的柴火够不够烧,在知道江流喜欢吃婆婆丁等野菜后,会在给自己找野菜的同时帮江流留下最鲜嫩的那些野菜……

扪心自问,在江流六七岁的这个年纪,远没有他这样懂事细心,将事情考虑到方方面面。

尤其他做这些事从来都没有声张过,只是默默的做着,也不曾和江流表功。

这让江流越发怀疑上一世的真相。

至于老二许全军,这孩子是三个孩子里最机灵的,但这个机灵是褒义还是贬义,江流暂时无法做出判断。

许家的条件也不算好,许全军爸妈出去打工后一去不回,就留他和一个驼背的奶奶,要不是许家在村里是大姓,许多亲戚会帮衬一把,她那驼背奶奶也很难将他养大。

或许是因为要受全村接济的缘故,许全军的嘴巴变得特别甜,总是能说好听的哄人开心,也让那些帮助他的人变得心甘情愿。

拜原身为师是许全军自己的主意,他也想住大房子,开大汽车,他想出人头地,过上人人艳羡的生活。

这个想法并没有错,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往上爬也是人的本性。

许全军这样的个性也是生活磨砺出来的,在不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他的这个想法也不该被指责。

只是有时候他的小机灵也会坏事,他似乎总觉得江流这个师傅藏私,浪费了一些练习的时间想要靠讨江流这个师傅欢心来获取练功的诀窍,因此在练功的进度上略逊师弟王狗子,更别提更为用功,连江流都想劝着他休息休息的肖彬彬了。

至于王狗子,相较于刻苦的大师兄和油滑的二师兄,他更显得平庸了些。

按部就班的个性使得他能够很好完成江流布置的任务,却做不到突破。

三个徒弟性格迥异,虽然很想一碗水端平,可江流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心里还是不由偏向了懂事的大徒弟。

“江叔,今天烧一碗红烧兔肉怎么样?兔子是张根叔爷用陷阱抓来的野兔,已经死透透了,时间长了,恐怕肉就不新鲜了。”

一年的时间过去,许梅花长高了些,又因为有好吃的好喝的补充营养,相较于一年前的她胖了许多,总算有点小姑娘的娇俏了。